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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实施方案8篇

作者: 浏览数: 发布时间:2022-05-29 08:12:04

单位)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实施方案8篇

单位)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实施方案篇1

  结合全区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我局深化交通运输专项整治工作,即日起开展全区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李克强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重要指示精神及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把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增强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检查内容及重点

  (一)“两客一危”企业。配合市局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督促“两客一危”企业完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完善岗位责任制,落实运输车辆定期检测和维护制度,加强动态管理。二是强化路面日常管理,坚决制止违规的车辆和人员从事“两客一危”道路运输工作。三是加强“两客一危”道路运输安全宣传教育,熟悉“两客一危”运输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了解常见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提高监管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四是建立健全“两客一危”道路运输应急机制,督促企业开展“两客一危”车辆应急处置。有针对性的危化品知识培训,掌握安全检查的要求和基本的现场处置方法,从而提高“两客一危”车辆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公交运输行业。配合市局督促公交运输企业加强内部管理,严禁驾驶员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和酒后驾驶。进一步完善应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增加公交车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督促公交运输企业在公交车内设立安全警戒线,张贴统一警示标语,加强公交驾驶员培训,提高公交驾驶员的责任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加强公交站场管理,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

  (三)水上运输。坚决打击非法渡运,做到渡运有序、渡船适航、渡工适任,救生、消防设备完好有效,渡口上下船通道畅通。要加强港口、码头的检查力度,按照全市非法码头的整治要求扎实开展非法码头专项整治,严厉查处码头违法经营行为。

  (四)农村公路桥梁。要以全区农村公路示范县(区)为契机,全面排查区管公路、桥梁等设施的安全隐患,加强事故多发地段、临水、临涯、长下坡、急转弯道路的安全防护,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五)道路运输市场。要依法查处城区及校园周边非法客运违法行为,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全区道路运输市场存在的乱点乱象进行依法打击,深入开展成品油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和公路路面治超专项整治,保障道路运输市场安全稳定。

  (六)交通在建工程。要加强在建工地用电安全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工地安全生产管理,严查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问题,预防火灾、各类高处施工平台、工程机械、发生垮塌及安全防护不到位等引发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二、检查方式

  (一)督促企业全面自查。局属各单位要及时将本通知要求传达到相关企业、经营业主,要求企业、经营业主对照重点检查内容开展针对性自查,全面梳理企业的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存在的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

  (二)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局属各单位要强化“隐患问题不整治就是事故”的意识,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深入企业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安全隐患治理、安全资金投入、安全教育培训等内容。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行为的,要严格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下达执法文书,并督促企业立即整改,落实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因隐患整改不到位酿成事故。对安全生产监管走形势,不深入,检查不到位的单位,局机关将进行通报批评。

  三、有关工作要求

  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创新检查方式,确保取得实效。

  (一)认真组织实施。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细化检查内容,把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确保贯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严防搞形式、走过场。

  (二)严格检查执法。要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要求,着力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领域风险,切实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以铁的纪律、铁的手段一律依法严格执法;

  要突出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执法,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措施,该停的坚决停,该关的坚决关,该罚的坚决罚,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

  (三)创新检查方式。局属各单位要主动联系上级行业管理部门,充分发挥行业指导作用,邀请上级参与执法检查和暗查暗访,提高检查的科学性、专业性。要实行对表检查,细化分解内容,切实增强检查的规范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要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加强举报人员信息保密,激励动员广大企业从业人员和家属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形成安全生产严格执法高压态势。

  (四)强化监督问责。要加强对专项执法检查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适时组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对重视程度不够、责任落实不力、工作进展滞后的,要进行约谈和通报;

  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在专项检查期间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要严肃问责。

  局属各单位要及时总结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情况,于6月18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送局安监股。

单位)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实施方案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xx交通运输厅xx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全省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交执法〔xx〕17号)精神,进一步促进公路治超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xx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全面排查治超执法工作,从严整治并坚决查处公路治超各类违法违规执法行为,加快健全预防与纠正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公路治超执法行为,建立健全执法规范、执法监督、执法保障制度,逐步解决影响和制约规范执法的体制性、机制性和保障性问题,促进公路治超执法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整治内容

  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梳理治超领域的执法内容,认真排查治超检查和处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大力整治乱执法、乱罚款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十不准”纪律的要求,查处一批违反工作纪律和工作规程的执法行为,及时曝光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按照“五坚持”原则,健全完善“八项制度”,加快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

  (一)“十不准”纪律

  1.不准制定和执行与全国统一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见附件)不一致的地方标准。

  2.不准无执法资格人员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执法行为。

  3.不准超出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实施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

  4.不准制定和执行罚款收缴合并的制度。

  5.不准利用职务便利,以各种形式收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财物。

  6.不准对同一违法行为进行重复罚款。

  7.不准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只罚款不卸载。

  8.不准违规收取超限检测费、停车保管费、通行费等费用。

  9.不准超期扣留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不作处理。

  10.不准在公路超限检测站和交警执法站、检查点(包括高速公路交警检查点,下同)以外现场处罚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原则上所有对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现场检查处罚一律引导至公路超限检测站和交警执法站、检查点进行。

  (二)“五坚持”原则

  1.坚持源头执法。加强车辆和装载源头监管,促使治超重心前移,防止超限超载车辆出场上路,减少路面执法矛盾冲突。

  2.坚持联合执法。推动依托公路超限检测站和交警执法站、检查点,交通运输和公安部门治超联合执法模式常态化制度化。

  3.坚持文明执法。加强治超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4.坚持阳光执法。建立健全治超执法信息公示制度,通过政府网站或者在办公场所公示有关执法信息。

  5.坚持理性执法。多运用说服教育、调节疏导、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手段,寓处罚于教育服务之中,消解执法冲突,严禁粗暴执法和随意执法。

  (三)“八项制度”

  1.违法超限超载车辆未卸载到位不得放行。执法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应在监督其消除违法行为后,方可按照有关规定放行。

  2.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的违法统一由公安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和公安部门依托公路超限检测站和交警执法站、检查点开展联合执法,对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的超限超载车辆,在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后,由公安部门单独实施处罚记分。

  3.严格规范罚款处罚。对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的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公安部门作出处罚后,交通运输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落实“一超四罚”措施。对货运车辆其他违法行为,交通运输、公安部门依法进行处罚,但对同一违法行为不能重复罚款。

  4.罚款收缴分离。执法人员只能向当事人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准现场收取罚款,由当事人持行政处罚决定书到指定的代收银行缴纳罚款。

  5.行政执法公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包括交通运输执法监察机构、公路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等,下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将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监督、执法结果、当事人权利等相关信息进行全面公示(六公示)。

  6.执法过程全记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采用文字、音像、电子数据等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全过程进行记录,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减少行政争议。

  7.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8.运政人员不再单独上路检查货运车辆。为避免重复处罚,运政人员不再单独上路检查货运车辆,重点负责货运市场准入、货运装载源头监管、从业资格和信用管理等相关工作。

  四、进度安排

  专项行动从自本方案下发之日开始,至**年12月31日结束,分四个阶段推进实施。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整治阶段(10月18日前)。各级交通运输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整治内容,结合本地实际,做好筹划准备和动员部署工作。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对发现治超执法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职责立即进行查处部并进行整治。

  (二)督导检查阶段(10月19日-12月15日)。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根据情况,组织对各区县进行督导检查,检查采用联合督导、组织各区县互检、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

  (三)评估总结阶段(12月16日-12月31日)。各级交通运输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及时总结评估本区县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情况,认真查找、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研究有针对性的措施,重点围绕执法规范、执法监督、执法保障等,推动出台专门制度文件或者标准,加快构建长效机制。

  五、整治要求

  (一)加强人员培训。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全市各级交通运输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通过联合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加强对一线治超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深入领会掌握政策,切实增强法治意识、红线意识,切实增强交通为民,服务群众意识,将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作为转变作风、执法为民的实际行动,以良好的形象、规范的行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从严从重追责。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要集中查处并通报一批违规执法的典型案件及违法责任人。对发现并核实的违规执法行为,要按规定从严从重处理;

  情节较轻的,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执法资格等处理;

  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公职;

  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所属单位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按规定追究相关负责人领导责任。

  (三)强化结果应用。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在联合督导检查结束后,将向各区县交通运输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同时抄送各区县人民政府。对整治不力、执行不强、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要约谈相关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四)强化执法监督。全市各级交通运输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依托12328和12389服务监督电话系统,统一受理治超执法投诉举报,加大对违规执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群众自发、广泛参与的防范预警机制。要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贯穿于专项整治行动的始终,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不变形。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区县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自查整治报告于**年10月18日前,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告于**年12月27日前分别通过电子邮箱报送市交通运输局和公安局。报送形式为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及电子稿。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交通运输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将本实施方案要求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在当地政府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交通运输和公安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组成的专门工作机构,统一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各级交通运输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专项整治行动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全面推进,扎实做好各阶段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完善保障机制。各级交通运输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积极推动地方人民政府按照预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健全公路执法经费保障机制,由财政部门通过部门预算或经财政部门批准的列支渠道予以保障。落实《**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和联合整治道路交通秩序长效机制实施意见》(鲁交体法〔**〕19号)要求,为一线治超人员购买人生意外伤害保险,建立执法津贴制度,确保执法人员工作待遇、执法执勤装备配备及维护更新等工作经费满足实际执法需要,消除各类违规执法的利益诱因。积极推进科技治超工作,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三)加强舆论引导。各级交通运输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主动开展正面宣传教育。通过开展灵活多样的宣传活动,充分展示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成果,公开曝光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为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单位)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实施方案篇3

  为进一步规范治超执法行为,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决定自**年9月28日至12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4个月的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转变重处罚、轻管理,重管束、轻服务的观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全面排查治超执法工作,从严整治并坚决查处公路治超各类违法违规执法行为,加快健全预防与纠正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公路治超执法行为,建立健全执法规范、执法监督、执法保障制度,逐步解决影响和制约规范执法的体制性、机制性和保障性问题,促进公路治超执法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整治内容

  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梳理治超领域的执法内容,认真排查治超检查和处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大力整治乱执法、乱罚款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十不准”纪律的要求,查处一批违反工作纪律和工作规程的执法行为,及时曝光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按照“五坚持”的原则,健全完善“八项制度”,加快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

  (一)“十不准”纪律。

  1、不准制度和执行与全国统一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详见附件)不一致的地方标准。

  2、不准无执法资格人员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执法行为。

  3、不准超出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实施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

  4、不准制定和执行罚款收缴合并的制度。

  5、不准利用职务便利,以各种形式收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财物。

  6、不准对同一违法行为进行重复罚款。

  7、不准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只罚款不卸载。

  8、不准违规收取超限检测费、停车保管费、通行费等费用。

  9、不准超期扣留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不作处理。

  10、不准在公路超限检测站以外现场处罚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原则上所有对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现场检查处罚一律引导至公路超限检测站进行。

  (二)“五坚持”原则。

  1、坚持源头执法。加强车辆和装载源头监管,促使治超重心前移,防止超限超载车辆出场上路,减少路面执法矛盾冲突。

  2、坚持联合执法。推动依托公路超限检测站,交通运输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公安交管部门治超联合执法模式常态化制度化。

  3、坚持文明执法。加强治超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4、坚持阳光执法。建立健全治超执法信息公示制度,通过政府网站或者在办公场所公示有关执法信息。

  5、坚持理性执法。多运用说服教育、调节疏导、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手段,寓处罚于教育服务之中,消解执法冲突,严禁粗暴执法和随意执法。

  (三)“八项制度”。

  1、违法超限超载车辆未卸载到位不得放行。执法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应在监督其消除违法行为后,方可按照有关规定放行。

  2、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的违法行为统一由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公安交管部门依托公路超限检测站开展联合执法,对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的超限超载车辆,在交通运输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后,由公安交管部门单独实施处罚记分。对车货总重超过75吨或超过规定标准百分之百的货运车辆,严格按照《**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规定的标准进行处罚。

  3、严格规范罚款处罚。对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的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公安交管部门作出处罚后,交通运输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落实“一超四罚”措施。对货运车辆其他违法行为,交通、公安部门依法进行处罚,但对同一违法行为不能重复罚款。

  4、罚款收缴分离。执法人员只能向当事人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准现场收取罚款,由当事人持行政处罚决定书到指定的代收银行缴纳罚款。

  5、行政执法公示。交通运输部门公路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安交管部门应将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监督、执法结果、当事人权利等相关信息进行全面公示(六公示)。

  6、执法过程全记录。交通运输部门公路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安交管部门应采用文字、音像、电子数据等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全过程进行记录,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减少行政争议。

  7、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交通运输部门公路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安交管部门要严格落实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8、运政人员不再单独上路检查货运车辆。为避免重复处罚,运政人员不再单独上路检查货运车辆,重点负责货运市场准入、货运装载源头监管、从业资格和信用管理等相关工作。

  四、进度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为期4个月,分四个阶段推进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9月28日至9月29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工作方案确定的目标和内容,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积极做好筹划准备和动员部署工作。

  (二)自查整治阶段(20xx年9月30日至10月15日)。公路管理、道路运输管理和公安交管等部门集中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对发现治超执法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职责立即进行查处并进行整治。

  (三)督导检查阶段(20xx年10月16日至12月15日)。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根据情况组织对全县进行督导检查,检查采用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和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同时,迎接市级督查检查。

  (四)评估总结阶段(20xx年12月16日至12月31日)。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评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情况,认真查找、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研究有针对性的措施,重点围绕执法规范、执法监督、执法保障等,推动制度建设,加快构建长效机制。

  五、整治要求

  (一)加强人员培训。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县交通运输、公安部门将组织一线治超执法人员轮流参训,深入领会掌握政策,切实增强法制意识、红线意识,切实增强交通为民、服务群众意识,将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作为转变作风、执法为民的实际行动,以良好的形象、规范的行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从严从重追责。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将集中查处并通报一批违规执法的典型案件及违法责任人。对发现并核实的违规执法行为,将按规定从严从重处理;

  情节较轻的,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执法资格等处理;

  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公职;

  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所属单位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按规定追究相关负责人领导责任。

  (三)强化结果应用。将根据市级督导检查通报的有关情况,和县级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治措施,对整治不力、执行不强、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和部门要约谈相关主要负责人。

  (四)强化执法监督。要依托交通运输部门12328和公安部门12389服务监督电话系统,统一受理治超执法投诉举报,加大对违规执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群众自发、广泛参与的防范预警机制。要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贯穿于专项整治行动的始终,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不变形。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有关部门制定的行动计划、自查整治报告于**年10月14日前,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告于**年12月29日前报送县交通运输局和县公安局。报送形式为电子稿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开展好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公安局政委张梁、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吴晓处任组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王敏、县公路分局局长黄孝宗、s201省道灵璧超限检测站站长尤铁军、县交通局治超办主任郑光明、县运管所所长金磊任副组长,成员为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朱宝龙、县公路分局副局长姜**、s201省道灵璧超限检测站副站长贺军、县运管所副所长张燕萍、县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张辉。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监督等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县运管所,金磊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专项整治行动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全面推进,扎实做好各阶段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完善保障机制。县交通运输、公安部门将通过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机制,按照预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健全公路执法经费保障机制,由财政部门通过部门预算或经财政部门批准的列支渠道予以保障,确保执法人员工作待遇、执法执勤装备配备及维护更新等工作经费满足实际执法需要,消除各类违规执法的利益诱因。积极推进科技治超工作,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三)加强舆论引导。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主动开展正面宣传教育。通过开展灵活多样的宣传活动,充分展示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成果,公开曝光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为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单位)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实施方案篇4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发展稳定的大局,紧密结合本村建设的实际,以服务基层群众为核心,以引导村民增收致富为重点,健全机制,强化功能,不断提高XX村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扎实推进我村的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从而全力创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和谐新村。

  二、工作目标与计划

  (一)切实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

  村干部队伍是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村级干部队伍是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为此,一要明确干部职责分工,村级领导班子成员之间既要相互协调、彼此信任,又须紧密协作,共同研究解决本村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二要建立健全村干部的学习培训机制。把村级干部的培训纳入培训规划,通过采取集中培训教育、现代远程教育、组织外出参观学习、推介本地先进典型等途径,把政治思想教育与实际工作技能培训结合起来。三要进一步完善村级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任用机制。着眼于村级组织建设的长远需要,注重培养和选拔村级后备干部。要把那些政治素质好、具有一定文化科技知识、会经营、懂管理的职校毕业生、专业大户、退伍军人以及外出打工经商人员中的优秀分子作为重点培养对象,充实村级后备干部队伍,把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把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的党员培养成村干部。通过加强村级队伍的建设,打造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精、协作意识强、充满奉献精神的村级干部队伍。

  (二)构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新平台

  一是要拓宽党建宣传园地,夯实工作基础。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尝试加大我村党建工作宣传栏的建设力度,一方面与党支部活动内容密切结合,及时公布党员评议、民主监督等工作的情况;另一方面因地制宜地增加适合我村发展需求的科普信息、时政新闻等板块,将其建设成集公开工作信息、宣传新风新貌、丰富文化生活为一体的活动平台。二是要完善教育阵地。加强党员活动室、党员电教室以及香芹农家书屋等活动场所建设,通过增添设备、学习交流等方式,充分挖掘资源潜力,为党员更新知识结构、实践理论知识和创新活动形式提供有力的场地支撑。三是要落实活动载体。在结合自身实际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创先争优”载体、“责任目标”载体和“党员奉献”载体,以载体活动推动阵地建设,用阵地建设服务活动开展,为本村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提供基础保障。

  (三)积极探索健全发展党员工作机制

  一是严把党员“入口”关。今年计划培养8名以上入党积极分子,吸收2名以上新党员。因此,必须继续坚持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工作能力强、致富带富能力强、有一技之长的群众,积极在思想上引导、生活上关心、事业上帮助,确保优秀青年农民、优秀致富能手和其他社会阶层的优秀分子优先入党,有效推动农村党员队伍年轻化、知识化。二是坚持定期评议制度。充分利用我区“三级联创”活动的载体平台,规范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常规性党的制度,坚持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定期开展农村党员评议工作。考评党员时,既注重考评党纪遵守情况,又注重党员的工作态度和群众的满意情况,对党纪不严、工作态度不端正、群众不满意的党员予以通报,并要求限期改正。

  (四)坚持强化党员的教育管理

  农村党员队伍伍是新农村建设的先锋队,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有利于提升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而党性弱化是导致我村党建工作滞后的瓶颈因素,因此党性教育势在必行。一方面,党支部要着手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增强党员服务意识。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长效机制,积极解决影响经济发展和党群关系的热点难题,把党员形象置于群众监督之下,把日常工作置于服务群众之中。另一方面,开展“荣辱观”教育活动,增强党员道德意识。通过每月举办党小组学习讨论会等方式帮助我村党员明确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教育他们时时处处事事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引导农民群众知荣明耻,树立正确的生活观念和道德观念。

  总之,党建工作千头万绪,牵动着农村经济发展的全局。必须科学计划并及时总结经验,促进工作创新。认真研究党建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规律,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总结实践中创造的新鲜经验,不断创新村级党建工作的方式方法和运行机制。

单位)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实施方案篇5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按照省、市基层党建督查点评会和县委X届X次全会暨全县XX会的安排部署,聚焦我县机关党建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认真对照、逐项认领,领导带头、夯实责任,从严从实、抓细抓常,发扬“钉钉子”精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达到预期目标。

  二、整改任务及措施

  对照省、市督查点评反馈的问题和县直机关工委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经认真梳理归纳,主要存在以下突出问题,必须引起县直各级党组织的高度重视,要明确整改任务,细化整改措施,推动问题整改全面彻底到位。

  (一)少数党委对机关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领导不力,不同程度存在“灯下黑”的问题。

  整改措施:①认真落实“五个责任清单”制度,切实履行党组织抓党建的主体责任和书记的第一责任,增强主责主业意识,党委(总支)至少每两月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党委(总支)书记每月至少听取一次所属支部书记工作汇报,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②配强党务干部,加强党务干部培养、培训和交流,把党务工作岗位作为推荐后备干部的重点岗位。③按照“五个规范化”党支部建设标准,每名党委(总支)书记要抓好一个示范点,抓点示范,推动全面。④县直党群口部门要发挥表率作用,针对中省、市、县督查反馈“灯下黑”问题,认真开展自查,举一反三,加强整改,补齐短板,巩固提升。

  (二)“XX”专题警示教育安排部署滞后,抓得不够严、实的问题。

  整改措施:①夯实主体责任。把XX专题警示教育纳入党委(党组)管党治党的责任清单,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具体、目标清晰、考核严格。②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党章党规,对照警示案例,对照先进典型,把自己摆进去,经常自省修身,打扫思想灰尘,进行“党性体检”,列出“不在组织、不像党员、不起作用、不守规矩”等不合格表现的问题清单,不等不拖、即知即改,使党员干部真正在信仰信念、纪律规矩、修身律己、责任担当上强起来。③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增强“四个意识”,带头做合格党员,带头查找解决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五个扎实”要求。

  (三)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①严格落实市委《关于从严规范党的组织生活的意见》,进一步规范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组织生活。②县直各党组织书记切实负起责任,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如实记录,同其他党员一样进行考勤、管理和报告。③实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个人报告和组织通报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每季度如实向党支部报告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工委直属各党组织审核汇总后每季度末向县直机关工委报告一次,工委结合季度党建督查进行核查并予以通报。

  (四)党支部“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细落常不够、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措施:①严格落实市委《关于从严规范党的组织生活的意见》,强力推进党支部“五个规范化”建设,对照标准逐项抓好落实。②以“三会一课”为主体,狠抓落细落小落常;将学习教育、党员主题活动日融入“三会一课”,注重实际效果;按照“四评一公告”程序,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注重评议结果运用,严肃稳妥做好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③县直各党组织书记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党课,每季度至少1次;注重讲党课质量和效果,防止图形式、搞应付。④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县直各党组织对所属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每季度督导检查一次,督查结果于季度末书面报告县直机关工委。

  (五)部分机关党组织对所属党支部督促检查和压力传导不够的问题。

  整改措施:①健全完善和认真落实年计划、月安排、季度督查点评通报工作机制,环环紧扣、步步为营,确保各项工作执行到位、落到实处。②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一次支部书记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新精神新部署,总结通报前段工作,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③党委(总支)领导班子成员每月要对所分管党支部的工作检查指导一次,帮助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研究改进措施。④建立健全领导班子成员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机制,实施清单销号管理,确保督导工作成效。

  (六)少数机关党组织班子成员和党务干部党建工作业务不精、思路不清的问题。

  整改措施:①结合党组织换届,配强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选优配强党务干部,切实建好抓党建骨干队伍。②充分利用集中培训、以会代训和业务知识测试、督导检查现场提问等形式,加大党建业务知识培训学习力度。③认真落实差错追责有关规定,凡在中省市县党建工作季度或年度重要督查中出现重大失误和差错的,结合落实“三项机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

  (七)少数党支部推行党员“积分争先、双色预警”机制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措施:① 各党支部准确把握积分方式、分类标准、考评细则、积分管理、积分应用等重点环节,推动党员积分制管理扎实开展。②把党员干部积分管理与岗位职责任务紧密结合,做到一一对应、对标积分,实行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三级把关”,对积分不严不实的,进行谈话提醒或通报批评。③将“积分争先、双色预警”结果作为党员干部民主评议格次确定、评优树模、年度考核、奖优罚劣的重要依据,切实发挥积分制管理的实际效用。

  (八)少数单位党建工作与中心、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密的问题。

  整改措施:①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始终,紧密结合各自实际,找准机关党建服务中心、助推业务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创新党建载体和服务品牌,切实做到党建工作、中心工作和业务工作高度融合、互融互促,坚决克服“两张皮”现象。②紧紧围绕打好“五大攻坚战”目标任务,扎实深入开展XXX党建主题活动,力求把活动抓实在、做具体。③扎实开展“机关问政”活动,倾听群众意见,聚焦突出问题,强化整改落实,提升服务水平。④深入推进“抓党建转作风促脱贫”专项整治,严防“四风”反弹,整治不严不实,持续抓班子、强队伍,抓纪律、转作风,不断提升“两力”“两率”。

  (九)部分党组织设置不合理,存在跨部门设置综合党总支的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县委第XX次常委会议精神要求,调整理顺管理体制,撤销跨部门设置的综合党总支。

  三、组织领导及工作要求

  (一)夯实主体责任。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负实责,主动认领,自觉担责,抓细抓实。要结合实际、认真自查,举一反三、查准问题,细化整改方案,制定具体措施,明确完成时限,逐项问题抓好整改落实。

  (二)严格整改销号。按照真改、实改、彻底改的要求,建立整改清单和销号台账,一项一项盯紧,一项一项整改,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一鼓作气、持续用力,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彻底、解决到位,防止出现形式主义和走过场现象。

  (三)实施跟踪问效。将这次交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纳入第三季度机关党建工作督查的重点内容,加大分值,逐项检查,逐单位进行点评通报,并按照一定权重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单位)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实施方案篇6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牢牢把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个根本方针。牢牢把握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这个指导思想。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为遵循,以政治建设为统领,高标准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强化机关党组织的政治功能为目标,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推动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设学习型、业务型、服务型党组织,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增强财政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成为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加快财政发展改革步伐的坚强战斗堡垒。

  二、工作目标

  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能力,使之真正成为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领导集体,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战斗堡垒、监督保证作用和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构建阳光财政、推动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组织保障。通过整改提升,将财政支部建设以下“五好党支部”:

  1、领导班子好:班子成员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识大体,顾大局,肯奉献;单位内政令畅通,能不折不扣的贯彻局党组指示要求,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班子团结协作、互相理解支持,工作齐心协力;学习风气、民主氛围浓厚,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班子成员廉洁奉公,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有开拓创新的勇气信心和民主求实的科学精神,决策正确,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和领导党组织科学发展能力强。

  2、党员队伍好:忠诚信用,敬业守纪,团结协作,精准高效;思想作风端正,实事求是,坚持原则,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全局观念、责任意识、团队意识、协作意识强;精神振奋,勇于创新,模范带头作用突出,党员队伍的影响力强。

  3、长效机制好:制度健全,落实到位,流程清晰,操作规范;各类会议、活动记录详细规范;党内生活正规,组织关系转接及时,按时交纳党费;“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开展,支部议事规则健全。

  4、工作业绩好:各项工作完成圆满出色,党建工作有新起色,业务工作有新突破,全面建设有新气象。

  5、作风形象好:能够坚持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工作认真、踏实、有效;切实关心群众工作生活困难,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为群众办好事、实事,让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满意和支持。

  三、梳理存在问题

  县财政局党支部在党建工作上认真履职尽责,但经过梳理和认真剖析仍存在以下问题。

  1.政治理论学习力度不够。综合素质不高。总体来讲支部组织生活形式还较为单一,个别党员对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自觉性不够,加之理论学习的形式还较为单一等原因,使得理论学习的深度不够,成效不甚显著,党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2.党建自身建设不够规范。一是支部工作开展档案管理意识较差,党建工作开展的相关资料不齐全;二是学习教育及“党课”资料不完备,讨论发言材料不完善,学习针对性、实效性不强;三是支部党建硬件设施不够完善,缺乏党员读书学习“加油站”,党建文化走廊不够规范。

  3.党建与业务融合不够深。一是在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还在片面认为抓党建就是抓党建,抓业务就是只抓业务,与党建无关。二是“虚工实做”缺少吸引力,党建工作的“虚”与业务工作及中心重点工作的“实”在实际落实过程中存在反差。

  四、工作措施

  局党支部每月召开支部会议,分析党建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存在问题,确定解决对策。每季度召开党组会议,听取党建工作整改进度情况汇报,定期督促指导工作落实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党建工作领导,达到支部提升目标。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一)完成财政支部标准化活动阵地建设。一是充分认识阵地建设是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的有力推手,12月20日前在财政局的六楼的配备专门财政支部党员活动室;二是财政支部在12月20日前完成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从局的公用经费提取党建专用经费,按八有标准完成支部挂牌、支部印章,配齐专(兼)职人员,电教设备,完善党建活动各项规章制度上墙、党务公示、做到每一次开展学习活动有学习资料,有活动时间、活动内容、活动记录。积极开展党性实践活动,不断增强党组织凝聚力。三是把办公楼的楼道和一楼展板充分利用,打造具有财政特色的党建文化长廊,使党员干部职工耳濡目染、潜移默化地接受党建文化的洗礼。

  (二)完善规章制度,促进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财政支部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制度、谈心谈话制度、党员民主评议制度、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为了把每一项制度落到实处,切实按制度做好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个季度上一次党课,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每个季度进行一次谈心谈话活动,建立财政党支部主题日活动台账,每月开展一次主题日活动,支部每月为党员举办一次政治生活动。支部通过开展以上工作,达到用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使党员永葆先进性。

  (三)提升党建促发展能力。紧密结合财政职能职责,积极主动融入全省“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区域发展新格局,紧紧围绕县委“123766”总体工作思路和县委十二届三次、四次全会决策部署,组织机关党员一抓学习活动,提高干部综合素质。机关党支部把每月一次作为党员固定学习活动日,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大文件精神学习教育,坚持采取集中学习、网络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通过抓学习,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党组班子成员带头轮流主讲党课知识,坚持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财政业务工作相结合,提高党员干部综合素质。二抓作风建设,提高机关管理水平。财政局始终把干部队伍建设放在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党支部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等工作制度,局机关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考勤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多项机关管理制度,提高财政规范化管理水平。三抓文明创建,提高整体服务意识。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形成了“一把手”对职责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领导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股室责任到人。二是优化机关服务,做好转工作作风,为前来办事的公众提供最便捷的服务,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着落。三是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立规范性制度12项,明确业务流程10个。着力打造廉洁、务实、高效的财政干部队伍。以财政工作创先争优为目标,为全县县域经济发展为中心尽一份力。

  (四)提升党建促脱贫能力。积极将抓党建与促脱贫深度融合,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当前最大的政治责任、最大的民生工程、最大的发展机遇,引领落实好住房保障、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基础设施、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生态扶贫七大攻坚政策,坚持每月到联系点村开展一次支部共建共创活动;按照财政支部走基层方案,做好干部每月一次新一轮“走基层活动”;按照财政局党员“双报到”活动实施方案,做好结对共建活动;每月到联系点开展一次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关爱困难群众的“义工日”活动。党支部竭尽所能帮助结对贫困村如期摘帽。

  (五)提升党建促稳定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彭清华书记“做好工作,第一位是稳定”的重要指示,财政党支部多措并举,加强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一是支持重点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通过支持重点企业扩大生产,努力培植财源。二是准确把握新的经济形势,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科学研判财政收入形势,加强经济运行动态监测,及时预测财政收入运行趋势,完善综合治税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部门协调配合,完善征管措施和技术手段,规范非税收入征管,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齐抓共管、依法组织收入的良好局面,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支部书记为组长,支部副书记为副组长,支部委员及各股室负责人(党员)为成员的整改提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日常办公室,抽调专人负责,扎实推进整改提升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宣传,注重把党建工作标准化建设集中整治行动的总体要求、工作重点和方法步骤向广大机关党员宣传,营造浓厚的行动氛围,确保人人知晓并积极投身其中。

  (三)健全长效机制。认真总结行动开展情况,结合单位实际,针对机关党的建设中容易发生、普遍存在的问题,建立完善有效管用的工作制度或具体方案,不断强化支部党建工作,切实推动机关党建标准化建设行动工作取得实效。

单位)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实施方案篇7

  为进一步规范公路执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公路治超工作深入开展,依据交通运输部全国交通公路执法专项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交通公路执法专项整改工作实施方案》(陕交函〔xx〕104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交通公路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交通公路执法专项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依法依规、全面整改,标本兼治、长效治理”的总体思路、“为民务实清廉”的总体要求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基本原则,全面检查交通公路执法工作,坚决查处纠正违法违规执法行为,推进治超工作依法深入开展。通过专项整改,健全完善执法监管机制,依法规范执法行为,维护好公众的合法权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公路基础设施安全。

  二、组织领导

  市交通运输局成立交通公路执法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专项整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导检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室(治超办),局纪检组长潘公民兼任主任,办公室成员

  公路管理局负责全市路政执法专项整改工作;

  运管处负责全市运政执法专项整改工作;

  局监察室(治超办)、资金科按照科室职责负责专项整改工作督查。

  三、重点内容

  严格对照《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道路运输条例》、《路政文明执法管理工作规范》、《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交通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全国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等现有法律法规和规定,全面检查和整改交通公路执法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抓好以下十个问题的整改:

  (一)有关交通运输管理机构违规上路检查执法。

  (二)无执法资格人员上路执法。

  (三)对非法超限运输车辆只罚款(收费)、不卸载。

  (四)为非法超限运输车辆办理罚款“年票”、“月票”。

  (五)伙同社会闲散人员通过收费带车、放车或以其他约定形式,擅自放行非法超限运输车辆。

  (六)违规收取检测费和车辆保管费。

  (七)利用职权参与或者让亲友参加与对非法超限运输车辆实施卸载的经济活动。

  (八)随意提高或降低治超执法标准,

  (九)向治超工作机构及执法人员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收费指标。

  (十)使用无检定合格证或超过检定周期的汽车衡(地磅)。

  四、工作安排

  专项整改工作从20xx年12月10日开始,至20xx年3月10日结束,为期3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落实责任阶段(20xx年12月10日至12月20日):市局成立交通公路执法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专项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专项整改工作。

  (二)全面检查和整治执法行为阶段(20xx年12月21日至20xx年1月10日):一是认真查找问题。严格对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整改要求,采取自查,联查、广泛征求意见等形式,全面梳理和查找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在公路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二是落实整改措施。对查找出来的问题,登记造册,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做到即知即改、边查边改,逐件落实。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市局将对各单位整改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和明察暗访。对自查问题不彻底的,责令补课。对整改问题不到位的,限时整改。对整改工作不力,被媒体曝光和群众举报的,一经查实予以通报批评,严肃处理责任人,并按规定程序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

  (三)完善政策制度阶段(20xx年1月11日至3月10日):加强交通公路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持,落实路政、运政管理经费财政预算保障制度,严格控制执法队伍规模。加快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实行责任倒查及责任追究,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扎实整改。开展执法专项整改工作,是进一步规范公路运输市场秩序、促进物流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也是交通运输行业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具体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整改工作的严肃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督导,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大整改,切实整改公路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落实责任。专项整改工作由市局统一安排部署并督导实施。各单位要按照市局专项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迅速深入地开展专项整改工作。

  (三)严明纪律,规范执法。各单位要依据法定职责,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对照交通运输部要求重点抓好的十个问题,切实做到“五个严禁”。

  l.严禁违规上路执法。公路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托固定超限检测站点开展治超工作,对流动检测认定的非法超限运输车辆,要就近引导至固定超限检测站点进行处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执法人员要重点在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进行监督检查,实施源头监管;

  根据工作需要,在公路路口进行监督检查时,不得随意拦截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

  2.严禁无执法资格的人员执法。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人证相符、证件齐全。对无执法资格的人员,必须立即调离执法岗位。

  3.严禁趋利执法。不得下达或变相下达治超罚款或收费指标,公路执法人员的经费支出不得与罚款、收费挂钩。不得对非法超限运输车辆只罚款(收费)、不卸载,未按规定纠正违法行为的车辆不得放行。不得擅自放行非法超限运输车辆。

  4.严禁擅自提高或降低执法标准.对疑似超限车辆,必须经过称重检测确认方可处理,严禁使用无检定合格证和超过检定周期的汽车衡(地磅).治超执法标准不符合交通部、公安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455号)及有关规定的,必须立即纠正。

  5.严禁乱罚款和乱收费。不得为公路货运车辆办理罚款“年票或“月票”,不准违规收取检测费、车辆保管费和卸载费等。

  (四)统筹兼顾,综合治理。要把专项整改与治超工作结合起来,坚持交通、公安联合执法,坚决打击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聚众闯卡、拒检抗检、寻衅滋事,运输车辆跳磅、扭磅以及其它干扰正常称重检测等行为,维护治超工作秩序。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强化源头综合治理,完善路政运政联动机制,严格落实”黑名单”列管和“一超四究”规定,增强货运源头企业、驾驶员等的合法装载责任意识。

  (五)加大宣传,强化监管。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及时宣传公路治超有关政策法规,主动接受新闻媒体和舆论的监督,鼓励社会公众参与执法监督。各单位要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受理投诉和举报,及时处理,及时答复。市局向社会公布行风投诉举报电话:3806383(工作日),3806325(非工作日及夜间);

  公路管理局路政执法投诉举报电话:3212079;

  公路建设局路政执法投诉举报电话:3806302;

  市运管处路政执法投诉举报电话:3305179。

  各单位专项整改工作方案请于20xx年12月28日前书面报局监察室;

  专项整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情况,请于**年3月5日前书面报市局监察室。

单位)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实施方案篇8

  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关于印发《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龙交法[**]3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公路治超执法行为,健全完善交通公安联合治超工作机制,着力改善公路货车通行环境,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转变重处罚、轻管理,重管束、轻服务的观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全面排查公路治超执法工作,坚决查处公路治超中存在的各类违法违规执法行为,加快健全预防与纠正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公路治超执法行为,建立健全执法规范、执法监督、执法保障制度,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规范执法的体制性、机制性和保障性问题,促进公路治超执法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整治内容

  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梳理公路治超领域的执法内容,认真排查治超检查和处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大力整治乱执法、乱罚款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十不准”纪律要求,查处一批违反工作纪律和工作规程的执法行为,及时曝光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按照“五坚持”原则,健全完善“八项制度”,加快推进交通公安公路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

  (一)“十不准”纪律

  1.不准制定和执行与《全国统一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不一致的地方标准。

  2.不准无执法资格人员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执法符为。

  3.不准超出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实施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

  4.不准制定和执行罚款收缴合并的制度。

  5.不准利用职务便利,以各种形式收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财物。

  6.不准对同一违法行为进行重复罚款。

  7.不准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只罚款不卸载。

  8.不准违规收取超限检测费、停车保管费、通行费等费用。

  9.不准超期扣留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不作处理。

  10.不准在公路超限检测站以外现场处罚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原则上所有对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现场检查处罚一律引导至公路超限检测站进行。

  (二)“五坚持”原则

  1.坚持源头执法。加强车辆和装载源头监管,促使治超重心前移,防止超限超载车辆出场上路,减少路面执法矛盾冲突。

  2.坚持联合执法。依托公路超限检测站,由公安交管执法人员指挥引导车辆到检测站内接受检测,交通综合执法人员对车辆检测认定并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实现公安交管部门与交通综合执法机构公路治超联合执法模式常态化、制度化。

  3.坚持文明执法。加强公路治超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4.坚持阳光执法。建立健全公路治超执法信息公示制度,通过政府网站或者在办公场所公示有关执法信息。

  5.坚持理性执法。多运用说服教育、调节疏导、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手段,寓处罚于教育服务之中,消解执法冲突,严禁粗暴执法和随意执法。

  (三)“八项制度”

  1.违法超限超载车辆未卸载到位不得放行。执法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应在监督其消除违法行为后,方可按照有关规定放行。

  2.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的违法超限超载行为统一由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综合执法机构、公安交管部门依托公路超限检测站开展联合执法,对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的超限超载车辆,在交通综合执法机构负责监督消馀违法行为后,由公安交管部门单独实施处罚记分。

  3.严格规范罚款处罚。联合执法中发现违法超限超载行为,除依法责令卸载并处罚外,交通综合执法机构落实“一超四罚”措施。对货运车辆其他违法行为,交通、公安部门依法进行处罚,但对同一违法行为不能重复罚款。

  4.罚款收缴分离。执法人员只能向当事人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准现场收取罚款,由当事人持行政处罚决定书到指定的代收银行缴纳罚款。

  5.行政执法公示。交通综合执法机构及公安交管部门应将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监督、执法结果、当事人权利等相关信息进行全面公示(即:“六公示”)。

  6.执法过程全记录。交通综合执法机构及公安交管部门应采用文字、音像、电子数据等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全过程进行记录,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减少行政争议。

  7.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交通综合执法机构及公安交管部门要严格落实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8.充分发挥交通综合执法优势。确保一个地方一支交通执法队伍上路统一实施运政、路政执法检查,避免重复检查、重复处罚货运车辆违法行为。

  四、行动时间和进度安排

  即日起至**年12月31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推进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份)

  各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和内容,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积极做好筹划准备和动员部署工作。

  (二)自查整治阶段(10月底前)

  各单位要按照《规范公路治超执法行为检查对照表》检查内容,集中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对发现公路治超执法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职责立即进行查处并进行整治。

  (三)督导检查阶段(11月1日至l2月i5日)

  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根据情况组织对各单位进行督导检查,检查采用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

  (四)评估总结阶段(12月16日至l2月25日)

  各单位要及时总结评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情况,认真查找、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研究有针对性的措施,重点围绕扰法规范、执法监督、执法保障等,加快构建长效机制。

  五、整治要求

  (一)加强人员培训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应将分层次组织公路治超执法人员轮流参训,深入领会掌握政策,切实增强法治意识、红线意识,切实增强执法为民,服务群众意识。

  (二)从严从重追责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公路超限检测站实行24小时“四班三运转”工作制,公安交警部门每班不少于2人;

  各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经常性上路联合执法。联合执法流程是“一拦、二称、三卸、四罚、五扣分、六追责(一超四罚)”,公安交警负责“拦、罚、扣分”、交通执法负责“称、卸、追责”,两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要集中查处并通报一批违规执法的典型案件及违法责任人。对发现并核实的违规执法行为,要按规定从严从重处理;

  情节较轻的,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扰法资格等处理;

  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公职;

  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所属单位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按规定追究相关负责人领导责任。

  (三)强化结果应用

  县级督导检查结束后,将向各单位通报有关情况,同时抄送各单位主管部门。对整治不力、执行不强、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要约谈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

  (四)强化执法监督

  各单位要依托12328和12389服务监督电话系统,统一受理公路治超执法投诉举报,加大对违规执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群众自发、广泛参与的防范预警机制。要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贯穿于专项整治行动的始终,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不变形。

  (五)加强信息报送

  各单位制定的实施计划、自查整治报告于**年10月3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告于2017年12月25日前报送县交通运输局和市县公安局。报送形式为电子稿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详见附件)。各单位要在单位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各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组成的专门工作机构,统一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完善保障机制

  各单位要积极推动地方人民政府按照预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健全公路执法经费保障机制,由财政部门通过部门预算或经财政部门批准的列支渠道予以保障,确保执法人员工作待遇、执法执勤装备配备及维护更新等工作经费满足实际执法需要,消除各类违规执法的利益诱因。积极推进科技治超工作,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三)加强舆论引导

  各单位要加强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主动开展正面宣传教育。通过开展灵活多样的宣传活动,充分展示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成果,公开曝光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为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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