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制度要求(6篇)
篇一:党建制度要求
党
建十项制度
为加强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有关规定,制订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
一、理论学习制度
(一)定期组织党员开展学习活动,坚持平时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每季度学习时间不少于3天。
(二)学习采取集中授课辅导,收看远程教育节目,阅读学习资料和集中讨论等形式进行。
(三)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共十七大报告和党的方针、政策,提高思想政治素质;重点学习与建设执法监察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强化依法管理意识。
二、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员大会半年召开一次,总结和报告工作,讨论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讨论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支委会每月一次,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和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安排支部工作。
(三)党小组会每月一次,贯彻执行党支部的决议,交
流思想。
(四)上党课每季度一次,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最新理论,学习新《党章》以及党的基本知识。
三、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
(二)组织生活会主要是检查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
四、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一)每年初,党员自订工作学习计划和工作目标。
(二)党支部每半年对党员目标实施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年终由党员对照目标进行总结与自我评价,党支部集中评议。作为党员目标考核与民主评议的主要依据之一。
五、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党支部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二)民主评议以《党章》所规定的党员标准为主要依据,重点围绕政治思想、宗旨观念、理想信念、组织原则、作风建设、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社会公德等方面进行评议。
(三)整个评议分自我总结、民主评议、组织鉴定等程序进行。
(四)民主评议应召集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分别评议,听取意见。
(五)评议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对优秀的进行表彰和表扬,对不合格的要进行严肃处置和帮教。
六、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年初,制订发展工作计划,平时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每年做好发展对象的考察登记。
(二)在培养成熟后,及时提交党支部讨论,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的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七、“创先争优秀”制度
(一)“创先争优”即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二)“争先创优”活动与每年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合进行。表彰活动每两年进行一次。
八、党员监督制度
(一)定期检查党员参加学习和组织生活情况。
(二)负责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并转告本人,督促整改。
(三)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本单位、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情况。
九、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措施和任务的贯彻落实。
(二)抓好党风廉政教育,经常对党员进行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道德法制教育,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三)严格遵守党的规章制度,严守党的纪律,不泄露党的秘密,不牟取私利,不铺张浪费,不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勤政为民,秉公执法,维护党的形象。
(四)协助上级机关做好本单位信访件的调查,及时反映热点、难点问题,做好协调、疏导工作。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每半年分析、研
究一次本单位廉政建设情况,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廉政建设方面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十、党建工作考核制度
(一)党支部年初按照上级党组织工作要求和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制订本单位党建工作目标(计划),每月安排好具体工作,半年分析汇总实施情况,年终做好工作总结,向党员大会报告并报上级党组织。
(二)根据《市级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目标考核细则》的要求,按时自查评分,报局机关党委,由局机关党委组织检查考核,确定党建工作考核结果。
篇二:党建制度要求
党建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下面是本站为大家整理的党建规章制度,供大家参考。
党建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坚持以___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进一步规范党委的决策行为,实现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根据《___章程》,参照《___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和县委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党委议事,务必严格遵守“群众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群众议事,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群众的意志,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群众议事和会议表决。
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务必贴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议事和决策。
第二章:议事范围
第三条议事范围包括:
(一)贯彻上级党委和政府的决议、决定以及重要工作部署,结合本乡镇的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意见。
(二)本乡镇全局性、政策性的重要问题及全局工作的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以及落实的保证措施。
(三)以党委名义向县委请示、报告和以党委名义制定下发的重要文件等。
(四)本乡镇党的建设、精神礼貌建设和基层党组织的自身建设等工作。
(五)管理权限范围内有关人员的录(聘)用、调动、推荐、任免、调整、奖惩、辞退等问题。
(六)本乡镇党委成员的分工与调整等问题。
(七)规模较大的投资、工程建设,金额较大资金的使用、物资(品)支配和资产处置等问题。
(八)其他重要问题。
第三章:程序与要求
第四条党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特殊状况可随时召开。党委会议务必有半数以上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凡讨论干部人事等重大问题时,务必有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党委成员到会,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成员务必到会。
第五条党委会议议事,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确定议题。议题应在相关党委成员之间进行会前协调,然后由书记与副书记进行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由书记确定。
(二)准备材料。凡列入会议的议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可行性方案,准备好规范的会议材料。
(三)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含议题及有关材料)一般应提前一至两个工作日书面送达与会人员。确定无法书面送达的,要有其它形式通知,并做好记录。
(四)会议讨论。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先由分管领导汇报议题资料,然后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讨论时,党委成员都要发表意见,证明态度,列席人员也能够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不应首先证明自己的观点,须听取其他成员的意见后再集中多数人的正确意见。因故未到会成员应于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或其它形式由会议主持人在会上代为表达。
(五)会议表决。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状况确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意见比较一致时,可进行表决;持赞成与反对意见(含未到会成员的书面意见)的人数接近时,或者对问题有较大分歧时,应暂缓表决。表决在充分酝酿、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资料,一般采取口头或举手方式进行。遇有特殊状况是否采取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应事先征求上级组织意见。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等事项,应逐个表决。
(六)做出决策。领导班子决定问题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决策形式,即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党员成员的半数为透过。未到会成员的意见不能计入票数。
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状况,来不及召开党委会议的,书记、副书记或成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委报告。
(七)构成纪要。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决定重要事项应编发会议纪要。会议纪要须记录每个议题的讨论、表决状况及最后决定,说明构成决定的依据和理由,明确落实决定的职责及实施监督的办法。
(八)归档立卷。会议决策的有关材料要立卷归档,并按有关规定保存。归档材料包括通知、议题、议案、科学论证材料、会议原始记录、会议纪要等。
第四章:议事规范
第六条党委须根据本规则和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本部门、本系统的实际,经党委群众讨论,对党委议事范围及应由群众决定的所有重大问题作出明确界定。制定并填写《议事规范》,在本乡镇广泛征求意见,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后,在本乡镇公布施行。
第五章:监督和处理
第七条党委及其成员要认真执行本规则,执行本规则状况应受到监督和检查。
(一)党委应将执行本规则状况列入民主生活会议题,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年终应在自查的基础上,向县委报告执行本规则的状况。
(二)党委及其成员执行本规则状况,应在本乡镇定期通报,自觉理解党员、群众和舆论的监督。对违反本规则的行为,党委成员有权提出批评。凡对提出批评、反映问题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职责。
第八条对违反本规则的行为,应予以纠正和处理。
(一)不按规则进行群众议事和会议表决构成决策的,须立即纠正。
(二)不按本规则进行群众议事和会议表决构成决策,又未自行纠正的,要责令其重新议事、决策,并对主要职责人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按有关规定,转请执纪执法部门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九条乡镇直各部门、各村党组织议事可参照本规则执行。
第十条本规则所涉及的资料,凡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一条乡镇直各部门、各村党组织应根据本规则及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本规则系参照县委及县直单位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制订,由中共崇阳县委组织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党建规章制度
基层党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也是实现党的领导和执政目标的支撑。把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心下移,以制度建设为依托,找准载体,扎实推进基层便民服务、矛盾纠纷化解、民主科学决策、党风政风监督等工作,真正通过基层党建实现办实事、解民忧、促和谐、助发展。
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势在必行、刻不容缓。一是倾斜力量,便民服务实现网络化。按照“先行先试、以点带面”的原则,率先启动便民服务工程建设,建立党群服务中心,设立党建活动室、矛盾调解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文化礼堂、道德讲堂及村民文体活动广场。二是整合资源,便民服务实现集中化。集中整合计生、卫生、农保、农业、民政、司法等部门服务职责,罗列政府服务事项和社会服务事项,工作日实行区直、乡镇办、村居干部“联合坐班”。真正实现群众小事小情不出村居。三是创新方法,便民服务实现人性化。
打造好农村和谐稳定环境
一是健全矛盾纠纷信息收集网络。健全区、乡(办)、村(社区)三级专职信访干部队伍,以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为“龙头”的村两委队伍,信访代理员队伍,信访调解员队伍,信访专职律师队伍,优秀老党员、老教师等“五老人员”信访信息员队伍,每支队伍都建档立卡,做到有名册、有登记表、有业绩表,实行考核制度、动态管理,实现信息收集处理上下联动、左右配合、相互推进。二是健全矛盾纠纷“三级”调解网络。坚持矛盾调处工作全覆盖,成立区级矛盾调解中心,各乡镇(办)和村居均成立了群众工作站,配齐专职调解员。聘请一批热心公益事业、有威望、通政策、懂法规的离退休老干部、老党员、社会贤达作为兼职调解员。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限时化解,全程稳控。三是实行“五带一包”信访责任制。即带着感情接访,带着责任处访,带着诉求约访,带着任务下访,带着温暖回访;对信访问题和群众诉求认真处理,积极稳控,妥善化解,一包到底,形成“一站式接待、一体化调处、一揽子解决问题”的工作格局。四是建立重大信访事项调度会议制度。研究制定重大信访事项调度工作会议制度,重点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较大、案情复杂的重点疑难案件,找准问题症结,4制定解决方案,推动问题解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促进决策科学公平公开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一是决策程序求严。坚持“协商民主”的原则,决策前,广泛征求乡镇(街道)党(工)委、专业人员、广大群众的意见,使进入议事程序的事项顺利决策实施,把村级班子(社区)的心愿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确保“有事可议”“有事必议”“每议必成”,提高群众对党的工作的满意度。在决策执行过程中,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充分的交流、沟通,保障决策顺利执行。二是决策内容求实。三是决策参与求广。以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为载体,探索创建多形式的决策参与平台,推行基层民主恳谈会、民主听证会、村民座谈会、村民代表大会,并将民主形式和平台纳入到村民自治制度领域。四是决策监督求明。坚持“决策前广泛征求意见、决策中严格审核把关、决策后抓好督促落实”的原则,对决策后形成的决议和内容,及时准确地“广而告之”、透明公开。
营造风清气正发展氛围
党风政风影响民风,加强党风政风监管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一是用新方法正确行使基层微权。通过绘制基层“权力清单”,规范权力运行流程,逐项梳理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项,明确办理步骤、操作流程,明确权力实施主体、权限、责任,实现基层权力运行的全程监控、无缝隙监管。二是用新措施规范基层事项办理。通过绘制“事项清单”,细化主要环节、办理程序,厘清重大事务和涉及群众利益的具体事项,加强申请、评选、检查、验收、审批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三是用新流程管理使用基层资金。严格村级账户设置数量,实行村账乡镇办管理和公开等民主理财制度,绘制基层资金项目清单,拉清政策依据和使用程序,规范运行流程,使基层资金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切实看好集体经济“钱袋子”,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四是用新渠道对基层微权进行监督晾晒。坚持从群众最关心的村务、党务、财务公开入手,实行公开监督。
篇三:党建制度要求
各
项
党
建
制
度
一、“三会一课”制度
1、“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定期上党课。
2、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主要传达贯彻上级决议、指示;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决议或决定;接收、表彰、处分党员,开展党员民主评议;选举支部委员和党代会代表;讨论党组织建设及需提交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
3、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主要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大会的决议;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党建规划,发展党员,党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以及经济建设和重大事务;听取群团组织工作汇报并提出建议及措施;提出需提交支部大会讨论的重大事项等。
4、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主要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支部大会的决议、决定;汇报个人学习思想、工作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党员学习;讨论如何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
5、党课。
一般每年不得少于2次。
主要围绕
《党章》、党史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科技文化知识以及党在一定时期的重大政、决定,结合中心工作和党员思想实际等进行。
二、民主科学决策制度
1、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班子成员要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党性锻炼,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优势,使领导班子成为学习型、创新型、务实型的领导班子。
2、讨论或决定全局性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必须召开班子会议讨论决定,会议坚持集体讨论、科学决策,会上允许发表不同意见。一经决定后,必须统一行动,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要维护班子团结。
3、定期召开班子会,主要是传达上级党组织的会议、文件和指示精神,通报有关重大事项,听取工作汇报,部署有关工作,讨论需要班子会决定的事项。
4、讨论决定时,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必要时,可进行表决。表决可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如对重大问题发生意见分歧,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经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下次再做讨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意见分歧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三、民主生活会制度
1、民主生活会是指导领导班子定期召开会议,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领导班子及成员自身存在问题的会议。
2、民主生活会必须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
3、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汇报思想和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找准存在问题,总结经验教训。
4、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由党组织负责人召集,并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进行。
5、领导班子和成员对查找出来的存在问题应制订整改方案和措施,并抓好落实。
6、民主生活会情况应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四、党内监督制度
1、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
(1)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
(2)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的情况;
(3)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情况;
(4)保障党员权利的情况;
(5)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有关规定的情况;
(6)密切联系群众,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
(7)廉洁自律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2、党组织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
(1)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组织应每半年检查一次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情况向党员公布。
(2)党组织要按规定召开每年一次的民主生活会;会前收集党员、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意见,如实转告本人或在会上报告;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根据党内外群众意见,进行整改;将领导干部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和民主生活会反映出的问题,如实报告上级党组织。
(3)党组织经经常了解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反馈,并提出意见。
(4)半年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听取本单位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
(5)按规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听取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
(6)对党员违纪案件认真调查核实,协同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7)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五、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制度
1、党员学习教育培训是对党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及业务培训,提高党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的基本形式,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
2、党员学习教育培训以党总支(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学习教育培训的内容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员的权利、义务、标准和党的组织纪律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光荣历史教育,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知识等。
3、党员学习教育培训要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学习教育培训情况要有记录,学习形式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以党员个人自学为主,集中学习时间一般每月安排一次,培训时间每半年一次。
4、党组织对专(兼)职党务工作者的教育培训,每年至少集中培训一次。
5、党组织每年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组织党员通过学习教育、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整改等形式,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增强党员意识。
6、党组织要建立党员活动室,配备电教设备和党报党刊,使党员学习教育有场所和学习内容。
7、上级党组织要对党员学习教育培训情况进5行督查指导,并纳入党建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8、党员学习教育培训情况要纳入党员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党组织对党员学习情况每年检查1-2次,检查情况作为党员目标管理考订和民主评议党员的依据。
六、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党总支(支部)要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进行。
2、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要指定1-2名正式党员培养联系人,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讨论决定,方可列为发展对象。发展对象必须参加党委组织的集中培训。
3、发展对象经党委审查同意后,填写《入党志愿书》;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
4、发展对象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后,然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支部大会采取票决的方式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报上级党委审批之前,由所在党支部将新发展党员对象在其工作单位或生活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7天。申请人和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5、预备党员必须由党委审批,党总支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要对支部大会通过的预备党员进行6审查。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
6、预备党员经过一年的培养期满后,由本人主动提出转正申请。转正的程序是: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票决通过;总支委员会审查;报党委审批。
7、党总支(支部)每年年初要向党委报告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年底要报告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对违反规定程序的,要追究责任。
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立足教育,着眼防范的原则。
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党组织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或纪检委员)为直接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3、党组织要按照中央和省、州、县委的有关规定、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与党建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4、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单位或个人,实行责任追究。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管领导责任和分管领导责任,按有关人员的职务、违纪违法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不同的处分和处理。
八、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
1、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州、县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规定,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中领导和分工负责原则,重大事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实行民主、科学决策。
3、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既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也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在各项工作和社会活动中,领导干部应做到:
(1)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2)遵守公共财物管理规定,禁止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3)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
(4)涉及与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有利害关系的事项,应当奉公守法。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5)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禁止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挥霍公款。
(6)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勤奋工作。
九、创先争优制度
1、创先争优是指在党内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2、创先争优应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创先争优评选表彰一般结合年底党建目标管理考核、民主评议党员或“七一”活动进行。
4、党组织一般每年开展一次评选表彰。
5、党组织应围绕“五好五带头”目标和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标准,制定评选标准,对评选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和奖励,以精神鼓励为主,条件允许的适当辅以物质奖励,并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宣传。
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由县委组织部统一部署,在党委的领导下以总支(支部)为单位进行。
2、民主评议应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平等的原则。
3、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
4、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主要分五个阶段进行:
(1)学习教育。支部召开支委会讨论制定实施计划,确定学习内容,并组织党员进行学习。
(2)自我评价。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3)民主评议。召开党员大会,在党员个人自我评价的基础上,党员开展相互评议,明确评议等次。还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征求非党群众意见。
(4)组织考察。召开支委会对民主评议的意见进行讨论分析,结合支部平时掌握的情况,对每个党员形成组织意见,并同本人见面。同时,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组织考察必须充分发扬内外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5)表彰、处理。对民主评议出的优秀党员,支部可进行表彰,对推荐到上级党组织表彰的优秀党员,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评议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给予组织处理,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对评议中揭露出来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
5、评议工作结束后,支部要形成总结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并接受检查。
6、对民主评议党员的各种文件、鉴定材料等,按规定装入党建工作资料,以便查阅。
7、县直机关党组织要按照县委组织部的要求,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督促检查,测评结果及时上报并按要求向社会公布。
十一、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
1、党员联系服务群众是指党员通过一定的形式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服务群众,密切党群关系。
2、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自觉自愿、统筹兼顾的原则。
3、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的主要任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收集社情民意;掌握群众思想动态,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了解群众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听取联系户的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4、党组织要根据每个党员的岗位职责、专业特长等情况,组织党员采取民情恳谈、结对帮扶等方式开展联系服务群众活动,原则上每名党员要建立一户联系户。
5、联系服务群众要做到热情、耐心、主动,一般每年主动与联系户联系不少于一次。
6、党员要做好联系服务群众的情况记录,党组织要把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的情况作为党员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和民主评议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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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党建制度要求
车购税分局办公室党支部党建制度
为了加强党支部建设,建立起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纯结性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制定本制度。
一、三会一课制度
1.党支部委员会(支委会)。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内容主要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和党支部大会决议;研究制定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全年工作;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等。因工作需要,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但列席扩大会议的党员无表决权,非党人员不宜参加支委扩大会议。
2.党支部党员大会。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是听取和审议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接收新党员等。
3.党小组会。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听取党员思想汇报,及时向党支部反馈党员情况;组织党员学习,加强思想教育,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讨论发展党员、做好发展党员的跟踪培养工作;讨论对党员的处理、支部委员候选人、评选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问题和日常党建工作。
4.党课。党课一般每季度一次。内容一般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等。党课由党支部统一组织,可吸收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参加。
二、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密切联系群众是我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我党生命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保证,是密切党群关系的有效措施,是一项富有成效的思想政治工作。为发扬党的密切联系群众的光荣传统,以保持党组织同群众的经常联系,特制定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1.主要联系对象:一是入党积极分子。主要是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考察对党的方针政策的理解和执行情况。按照党支部的工作分工,正式党员要及时对申请加入党组织者、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进行党性知识教育和宣传,帮助他们发扬优点,改正缺点,尽快成长。二是经济困难和伤残病职工。每个党员必须自觉主动联系困难和伤残病职工,与他们保持密切联系,关心他们的工作、学习、生活以及思想状况,尽心尽力为他们排忧解难。三是其他党外群众。
2.党员联系群众的任务是: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经常听取群众对党组织的意见、建议或要求,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做好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解决群众生活中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做群众的知心人,密切党群关系;及时向党支部反馈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3.党员联系群众的方式:可采取个别走访、谈心等方法,也可利用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倾听群众的意见,较准确地掌握联系对象的思想状况、心理活动、工作要求等,以便有针对性地修订工作计划。帮助群众提高觉悟,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激发工作热情。谈话后要认真做好谈话记录。
4.加强廉政建设:反对腐败现象,是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党的建设的根本措施。党员要带头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凡要求干部群众做到的,每个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应事先做到做好,自觉接受监督。
三、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的民主生活会一般以支部为单位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下半年的民主生活会在翌年的一月底以前召开。内容:一般根据支部的实际情况进行,重点是围绕本支部党员中存在的思想、工作作风、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要开诚布公,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要以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班子团结,健全和活跃党内生活,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目的。要根据会上提出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四、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发展党员必须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按规定履行入党手续。
2.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等教育,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3.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经过一至二年以上培养考察并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后,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列为发展对象。
4.列入发展对象的同志参加县直工委举办的党的基本知识培训。
5.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并形成政审材料。政审主要内容包括: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
6.支部在公示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严格审查的基础上,将发展对象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
7.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后,要及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8.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应主动向党支部提出转正申请,党支部要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9.将支部大会对预备党员讨论、表决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五、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的要求,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进行,每年进行一次。整个评议工作一般分为学习教育、自我总结、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五个阶段进行。评议内容有五个方面: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是否和党中央保持一致。
3.能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
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六、党费收缴和管理制度
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条件和应尽的义务,党员应自觉交纳党费。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3.党费实行月交纳、季上缴制度。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党费收缴工作,党费收齐后应及时上缴县委组织部党费账户,并报机关工委。
七、工作台帐管理制度
1.妥善管理支部工作资料是落实党建工作目标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做好支部工作的一项基本要求。为了加强支部党的组织建设,必须建立健全支部工作台帐。
2.党支部建立:“一个手册”、“一本记录簿”、“五类资料夹”等工作台帐。“一个手册”,即党员手册;
“一本记录簿”,即:党支部会议记录簿;“八类资料夹”,是指需要保存的八种类别的重要工作资料,即:支部行文资料、上级文件资料、学习教育资料、计划总结资料、评比表彰资料、发展党员资料、转递关系资料、综合材
料资料。
3.工作台帐的基本要求是规范、齐全、求实。具体要求是:
4.支部工作台帐的建立由支部书记负责或由支部书记指定专人负责。各种会议记录簿的记录要及时、规范,不得马虎、拖拉。各种资料的归放也应及时、有序,便于查找。年度工作结束后,应将年度工作有关资料装订成册。预备党员转正前的一切资料,由支部组织委员保管;转正之后,应及时进行整理,其中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报告、入党志愿书、政审(外调)材料等需转交人事部门归档,其他材料如个人书面思想汇报、申请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预备党员考察表和群众座谈会汇总意见等,应由支部负责归入发展工作文书资料。组织委员变动时,应将所保管的材料台帐进行移交。
5.支部工作台帐的建立健全列入党建目标管理的内容。有关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及时加以改正。在每年年底前的党建目标管理考核检查中,一并对支部台帐工作进行考核。
本制度从2015年7月1日起试行。
篇五:党建制度要求
党建管理制度
第一篇党建管理制度
1、党员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党员的自身建设,增强党员的组织纪律性,每个共产党员在认真遵守党章的基础上,应严格遵守各项制度:
一、按时缴纳党费,每月1—10日为缴纳党费时间。(休息、出差人员返回后应立即补缴)
二、按时参加井区、队部的各种党员会议和活动,因工作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必须事先说明请假,过后进行补课。
三、凡休假、出差的党员需由支部书记同意后方可离开单位。
四、支部组织的各种活动,要积极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五、每个党员每月要向支部口头汇报一次工作学习情况。
六、调入调出的党员要及时办理组织关系手续,做到随走随带,随来随入。
七、对照党员目标和党员标准严格考核,支部将每月根据考核情况进行打分。
八、带头执行井区、队部有关规定和制度,起好表率作用,搞好安全生产,如有违犯制度,按情况严肃处理。
2、党员生活会制度
为健全党内民主生活,促进全党的团结,党员生活必须遵守以下制度:
一、每月下旬为党员生活会,全体党员必须按要求时间参加,不准借故不到或迟到早退。
二、党员生活会是对照检查,取长补短,改进错误的极好机会,每个人要毫不隐瞒地讲出自己的不足,理解他人的过失,得到团结的目的。
三、生活会前,每个人都要做充分准备,以党员标准对照检查。
四、确有困难不能参加会议的要在下次会议上对照检查。
五、生活会不限于批评与自我批评,形式要多样,要畅述自己的思想和观点,取得他人的理解。
3、支委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委员生活会是互相谈思想、谈工作、统一意见集体领导的工作会议,要遵守以下规定:
一、支部必须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上级党委的各项决议,模范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生活会。生活会前必须有准备(工作、生活、学习等情况)。
三、一般情况每季末的中下旬召开,通知后必须按时参加。
四、支委生活会若有一人不能参加,要适当安排时间另行组织。
五、生活会的内容如实记录,以便上级查询或向上级汇报。
4、党员政治学习制度
一、每星期三为政治学习时间(不少于两个小时)。
二、学习上级安排内容或根据情况适当安排学习内容。
三、学习由支部书记负责,不得无故缺席。
四、当日出勤的全队党员要参加学习,不准无故缺席,除特殊原因外,否则不准请假。
五、党员无故不参加学习的,要扣当月考核分,政治学习将作为一项重要考核内容,要与年底评优工作挂钩。
5、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一、树立正确路线的观点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制定各项制度和有关规定时要符合员工群众的利益和要求。
三、工作中爱岗争优,同员工群众研究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带头解决实际困难。
四、工作中要了解员工的思想情况,精神状态,及时帮助员工解决思想问题,同时要随时向支部反馈员工思想动态,以便于更好地为员工群众服务。
五、党支部要对员工反映强烈的问题、意见和要求,进行妥善处理并向员工公布解决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
6、党员定期汇报制度
为了更好地了解、掌握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了解掌握党员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帮助党员增强党性观念,提高思想觉悟,促进党员在生产、工作中充分发挥模范作用,每个党员必须严格执行汇报制度:
一、每个党员要在生活会上汇报自己的工作、学习情况,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进行汇报,虚心接受组织的帮助。
二、对在工作中发生的思想问题和群众要求,随时向组织反映,以便及时得到解决。
三、外出党员要以书面形式向组织汇报自己的工作情况。
四、党员汇报必须实事求是,如实反映。
五、党员汇报要坚持党的原则,从团结愿望出发,不得有损他人利益和不正当的行为出现。
7、党员组织生活制度
为加强党员管理,对党员进行批评监督,促进党员发挥模范作用,从而加强党的建设,全队党员必须坚持以下组织生活制度:
一、每个党员必须按时参加党员大会,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同志
们的帮助,提高党性观念。
二、党小组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会议,党员必须按要求认真学习文件,汇报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生活会每季召开一次。
四、党的组织生活,不允许有无故不参加现象,党员干部对活动内容提前准备,确保质量效果。
五、每个党员都要本着团结力求解快问题,实事求是的态度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8、党员培养教育考察制度
为了加强组织建设,确保党员质量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加强对新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经常召集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课学习。
二、支部班子成员,要主动和积极分子进行谈话,了解思想、工作、生活、学习情况,并及时向支部汇报。
三、虚心听取群众意见,针对性地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纯洁入党动机。
四、对入党积极分子,支部要经常了解与其谈心,以增强对组织的认识。
五、新党员一月一汇报,一季一考察,有书面汇报总结,认真填写考核表,并由支部小组长签字。
六、评出积极分子为重点发展对象时,支部必须争取员工群众,党员的意见。
七、群众对其有意见的,要认真再培训,不可草率了事。
9、党员标准及考核细则
一、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按规定准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以及党内其它政治活动。
三、按规定及时汇报自己的思想情况和工作学习情况。
四、按时主动缴纳党费。
五、宣传党的方针、路线、政策,积极做好群众工作,帮助群众做好事。
六、园满完成交给的各项任务,坚持工作岗位,坚持安全生产。
七、遵纪守法纪,廉洁奉公,维护安定团结和社会治安。
八、顾全大局,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为安全生产做贡献。
1、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认真执行党的方针、路线、政策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拥护改革遵守井区规章制度。(20分)
2、严守党纪国法,积极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15分)
3、圆满完成生产任务,带头执行井区管理制度做到无“三违”,并发挥好模范作用。(30分)
4、认真参加“一课三会”及其它党内活动。(20分)
5、积极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15分)
10、党员包保责任制
为扎扎实实搞好我队的安全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在安全生产中的模范带头作用,使党员在“反三违”创“三无”活动中做出应有的成绩,根据我队情况,特制定以下包保责任制度:
一、全体党员必须认真执行队里的各项规章制度,带头工作,带头搞安全。
二、每个党员必须包保一个班组,并对班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了解员工思想动态,发现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
三、党员所包班组若有不放心人,要及时做其工作,并向支部书记汇报,同时与班组长配合在岗位上解决问题。
四、针对党员所包班组内出现的问题,要带头分析原因查清问题
根源,消除隐患,拿出具体处理措施。
五、要按时完成下井工数,杜绝不了解真实情况,凭空汇报,一经发现按井区有关规定处罚。
六、所包班组的党员,必须把党的安全生产方针,上级安全工作精神,以及本单位的安全工作措施,贯彻给所包班组员工,使每个员工都能牢固地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从而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注:“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三无”:党员个人无违章、党员身边无事故、党员所包班组(责任区)无违章事故。
11、党员、干部工作监督检查制度
为堵塞管理漏洞,尽量让党员不犯错,真正让党员和干部成为群众的带头人、贴心人,更好的树立和提高党的威信,使支部各项工作达到圆满的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知识、科学文化知识、生产安全业务知识,要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自觉投入到工作中,充分发挥带头作用。
二、全队所有员工和党员都要相互监督其他党员干部的工作及生活情况。如有有损党员声誉和形象的事或对待工作消极言行等情况,都要及时向支部汇报,并积极制止,要随时发现随时汇报。
三、在每年一次的民主评议活动中,党员和干部都要认真对待,实事求是的评议,要充分发挥自己的民主权利。
四、党员、干部在每季度一次思想情况汇报时,要认真检查自己的不足,要自查自检,实事求是(干部作好记录存档)。
五、支部要每月检查一次工作,严格考核,发现问题及时与本人谈话,并帮助其改正。
12、文明礼貌教育
职业道德教育安排制度
为引深企业文化建设,巩固企业文化建设成果,深入持久的开展文明礼貌活动和职业道德教育活动,特制订以下安排:
一、干部与党员、团员带头开展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汇报,学习,班前、班后会等形式,教育员工树立文明礼貌意识,以崭新的姿态投入工作,达到为企业稳定发展做出贡献的目标。
二、组织员工学习《员工职业道德行为准则》,以该准则规范全体员工的言行。
三、每月至少学习教育一次。
四、每月接受教育人数,占出勤人数的95%,对工作出现的不认真行为急时进行帮助矫正,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促使和保证该项工作顺利进行。
五、要以阶段为时间划分,进行文明礼貌职业道德竞赛活动,根据竞赛结果进行奖励。
13、安全思想教育实施方案(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思想意识,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做到安全生产超前防范,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领导组:队长、书记、安全副队长、技术员、各级组长、党员,团员。
二、领导组教育责任:
1、对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指示、指令要及时传达,没特殊情况一般不迟延24小时。
2、要关心员工生活,每月要与员工谈心,并走访员工家庭了解员工思想动态。
3、值班干部要掌握当天上班员工的思想情绪,对“不放心人”要坚决停下来。
4、对“三违”人员,跟班干部和值班干部要与其谈心,做好帮教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5、合理利用好每周安全活动日,工会、团支部每月要有安全教育活动,要抓好群监岗员的工作。
6、班组长要了解本班组员工的情况,组织好班务会。
7、根据班级成员和工作实际进行安排安全教育综合工作,合理分工,促进安全工作做到家。
14、普法教育工作制度
为创造出一支能征善战,遵纪守法,积极向上的员工队伍,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特制度以下普法工作制度:
一、认真组织学习法制知识,每月按要求完成教育、学习任务。
二、利用班前、班后会时间学习一些法律常识和违法案例,使员工能在学习中得到教育。
三、每月适当的时候学习一到二次法律知识。
四、员工干部要按时参加认真学习,不得有迟到、早退现象。
五、对侍法制学习要和对侍安全学习一样,否则酌情进行处罚。
15、民主管理制度
一、积极参与队部管理制度的制定,贯彻、落实、监督队部每月出工分和奖惩情况。
二、了解员工思想动态,及时反馈信息,帮助队部行政做宣传解释工作。
三、积极为员工着想,为员工说话办事,严格监督队行政领导,执行《劳动法》。
四、随时随地可将发现的问题反映给队里,力争使队里各项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证。消除安全隐患。
五、每月参加队里的工作会议,反映并解决实际问题,同时要积极协助队部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16、民事调解员职责
一、负责调解本单位的民事纠纷。
二、调解要主持公道,办事合理,教育员工互相尊重,爱岗敬业。
三、及时调解纠纷,化解矛盾,减少矛盾激化。
四、有情况及时向队部反映,并汇报工作。
五、协助搞好综合治理工作,杜绝各类刑事案件的发生。
17、信访员职责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思想行动同上级保持一致。
二、积极协助队领导搞好工作,接受全队员工的来信来访,并做好记录。
三、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坚持耐心地做好思想工作,疏导情绪避免矛盾激化或集体上访。
四、及时向单位或纪委反映涉及党风廉正建设方面的信息。
五、针对信访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使该项工作达到妥协,顺利、健康地运行。
18、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总支(支部)要定期召开党员的民主生活会,总支(支部)成员除参加所在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外,还要专门召开总支(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
一、召开民主生活会前,总支(支部)书记要将开会的内容通知
每个支委,做好会前的准备。
二、每个支委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必须按时参加。
三、会议期间必须充分发扬民主,体现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四、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以让不是支委的行政领导参加支部(扩大)会议。
五、按时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个成员必须写好发言材料,会后将发言材料上交公司纪委入档。
六、总支(支部)班子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另行决定。
19、“一课三会”制度
“一课三会”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措施。
“一课三会”的要求:
1、支部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技文化知识等,党课要有内容、有记录。
2、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根据上级党组织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会议议题并由支部委员提前通知党员,大会一般要有支部半数以上党员参加。
3、支部每月召开一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研究贯彻党委的决议和指示;讨论制定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的方法;研究党建和党员管理教育的问题;研究培养和发展新党员的问题;以及协调群众工作等。
4、按要求,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本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进行学习、讨论,解决实际问题。
20、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按期交纳党费,是做一名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体现。为认真做好收缴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党费必须由党员本人亲自交纳,一般不允许代交。
二、党员必须按期交纳党费,一般按月交纳。党员无正当理由六个月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不参加组织活动,被认为是自动退党。
三、党员不管受何种处分、处理,只要具有党籍,就应该按规定交纳党费。
四、党员必须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标准交纳党费,没有特殊情况和经过批准,不可以少交,自原多交不限。
五、长平公司党员的党费基数按下列公式收缴:
(技能工资+岗位工资50%)X基数比例=应缴额
党员交纳党费基数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0.5%;401元至600元者,交纳1%;601元至800元者,交纳1.5%;801元至1500元者,交纳2%;1500元以上者,交纳3%。
六、离退休党员和家属党员交纳比例按晋煤集团组织部和矿办事
处党委规定的比例收缴
七、支部对党费有专人负责收缴、登记和管理并按月或季上交党工部,党支部对党费收缴情况一年公布一次。
21、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制度
一、支部、小组对入党积极分子,要加强培养教育,让他们在适当的时候参加一些组织活动,鼓励他们认真学习努力工作,深入了解党的性质和任务。
二、对入党积极分子加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觉悟和当前市场经济的新观念。
三、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考察,经过个别谈话,了解他们的思想,肯定他们的成绩并提出新存在的问题,同时考察积极分子的政治品质、政治思想觉悟和入党动机。
四、支部委员、党小组长对培养、教育、考察入党积极分子要明确分工,要按照入党条件严格履行手续。
五、党支部定期研究积极分子的思想情况和对他们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研究时要作好记录,加强对联系人的指导。
六、党支部对基本成熟的积极分子应认真研究,确定发展对象,进一步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22、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是支部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为把那些真正具备党员条件的先进积极分子吸收到党内来,不断壮大党的队伍,为党组织注入新鲜血液,特制定发展党员制度。
一、严格按照上级党组织规定的“发展党员工作流程”程序办事。
二、支部要认真按照要求培养、教育、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经常与其谈话,调查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表现。
三、建立积极分子档案,把每个时期的谈话和资料存入档案,作为第一手资料。
四、在上党课和支部的一些活动中,可让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不
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觉悟,增强他们对党的认识。
五、对考察合格的预备党员,党支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按时办理转正手续,对考察不合格的,应予办理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手续。
23、党支部业务保安责任制
为了有效的发挥基层党支部在安全生产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更好地带领广大职工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制定本责任制: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以及集团公司、长平公司安全生产的指令、指示。
二、深入细致地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开展各种有效的安全竞赛活动,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积极性。
三、加强对安全不放心人的帮教工作,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做到超前防范,事发后要认真进行跟踪教育。
四、每月要召开安全思想动态分析会,研究存在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
五、积极开展安全思想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提高教育效果。
六、认真落实党员包保责任制,划分党员安全责任区,确保党员身边无“三违”、无事故。
七、协调工会、团组织更好地发挥网员、岗员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
八、基层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业务保安的第一责任者。
24、关于开展“同心杯”活动安排
开展党政“同心杯”竞赛活动,主要是为了加强班子建议,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议成为有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团结进取的、适应当前改革形式的能战斗的班子。因此,要在政治素质、作风素质、业务素质、班子团结和工作绩效方面加以提高,更好地带领本单位职工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每月召开一次“同心杯”活动会议,把当月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还存在哪些问题进行讨论分析。
二、积极组织理论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的政策理论水平。
三、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党员干部每季向总支汇报一次个人思想和党员责任区情况。
五、严格按照《党员领导干部行为准则》要求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积极响应上级的指示精神,加强领导班子的团结。
六、利用“一课三会”,加强党的知识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并加强安全思想教育和勤政廉政的学习,并加强安全思想教育和勤政廉政建设。
篇六:党建制度要求
社区党建工作十项制度
一、任期目标责任制度
根据上级党工委的要求,及时制订任期目标,落实年度工作计划和措施,确保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1、社区党支部必须把加强党建工作作为自己的主要职责,每届支部改选后,要及时制定党建工作目标,每年要制定具体党建工作实施计划。
2、党建工作目标及年度计划的内容应包括:思想政治建设、党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支部自身建设和实现本单位工作目标的具体措施等内容。既要体现出共性目标,还要明确每名党员的个性目标,并以此为标准加强对党员的考核。
3、在目标的制定上,要围绕社区经济、社区服务等工作来确定党建工作的目标。目标具体、可操作性强。
二、党员
“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召开一次,可同党日活动结合进行。支部大会由书记或副书记召集主持,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人数的半数时,会议才能召开。支部大会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和措施,向全体党员报告工作,研究确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
2、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可随时召开。支委会由书记或副书记召集并主持。有半数以上成员出席时,会议才能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意
见,提出和确定本支部的工作及有关事项等。
3、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开好党小组会要注意抓住四个环节:一是会前要与党支部沟通,确定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二是抓住中心内容讨论,力求统一思想;三是明确责任,及时督促、检查议定内容;四是做好记录,向支部汇报。
4、党课一般每年不少于两次。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也可根据形势的需要和党员的思想实际确定,党课的方式可灵活多样。
三、党日活动制度
1、坚持党员每月有活动的制度。原则上每月十日为党员活动日(遇有重大事项或节假日可临时变动),活动日内尽量不安排其它活动和党员出差。
2、党员活动日主要是召开支部大会、党小组会、民主生活会、上党课等,活动的形式和方法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努力提高活动质量。
3、在每次活动前,应认真准备,对参加活动的人员、时间、形式、内容等,要做详细的记载。
四、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把发展党员的重点放在社区服务一线,尤其是发展一些优秀社区工作者。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有计划地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
2、立足于培养教育,把培训入党积极分子与加强社区教育结合起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居民群众、优秀团员作为发展对象
的工作。对外来人员要求入党的,一般应在本社区连续工作两年以上。
3、坚持公示制,实行发展党员工作全程公示。确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发展对象材料报区委组织部内审前,以及预备党员转正都要进行公示,做到选苗、培养、考察、审批、转正“五公开”。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4、落实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具体明确党组织、培养联系人、考察人、组织员和党组织负责人的责任,加大督查力度,严格责任追究。
五、党员联系居民和认领“党员责任小区”制度
每位党员联系1-2户居民,帮助社区居民学理论、学知识、学技能,适应形势,提高素质。经常了解居民群众的思想、工作、生活方面的情况,帮助他们解决思想、工作、生活中的问题,使其感觉到党的温暖,不断改善党群关系。对积极要求入党的同志,要帮助他们学好党章,提高对党的认识,并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做好发展前的培养工作。
居住社区的在职党员要积极参与社区的三个文明建设,主动与社区党支部联系,以住宅小区、楼幢为单位,建立“党员责任区”。每个党员要结合个人专长和实际,认领责任小区,并与社区党支部签订责任书,做好社区卫生创建、治安防范、绿化养护、文化宣传等工作。要将“党员责任区”活动的考核和党员目标管理考核结合起来,年终进行检查考核、评比表彰。
六、社区在职党员“双向管理”制度
1、登记制度。社区范围内的在职、离退休党员,应持单位党组织介绍信(或报到函),到家庭居住住址所在的社区党支部登记、报到,积极参加所在社区党支部开展的各项工作。
2、参与社区活动制度。驻区单位积极鼓励、支持本单位在职、离退休党员参与单位、家庭居住地所在的社区党支部开展的各项活动,社区党支部要主动通知、邀请工作单位、家庭居住地在本社区的在职、离退休党员参加各项公益活动,以促进社区管理、社区建设、社区服务水平的提高。驻区单位、家庭居住地均在社区范围内的在职、离退休党员每年参加社区党员活动不少于四次。
3、考核反馈制度。社区内在职、离退休党员,除了参加所在单位的党组织生活,还应积极主动地参加所在社区党支部开展的各项活动,由社区党支部对参与活动的情况建档立册,根据其参与活动的表现予以考核,并将考核意见反馈至所在单位党组织。社区党员本人按照主管单位党组织和所在社区党组织的要求,自觉接受社区监督和管理,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在社区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4、社区党员在社区里应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党员,在社区的邻里互助、扶贫帮困、尊老爱幼、社会公德、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多方面认真遵守有关行为规范制度。社区党组织对党员遵守社区行为规范情况给予监督,并作为民主评议的重要依据之一。
七、民主生活会制度
1、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包括: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居民群众的情况;其他主要问题。
2、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民主生活会由全体委员参加,根据会议内容及要
求,可扩大到中层干部党员参加。党员民主生活会以支部或以党小组召开,全体党员参加,根据会议内容和要求可吸收部分建党对象参加。
3、根据形势、任务和上级的要求,结合领导班子建设方面的实际情况,确定民主生活会主题。党员领导干部应深入基层,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每个同志都要进行自我总结,准备好发言提纲,主要领导要同班子成员进行谈心,交换意见,并向上级组织报告会议的议题及时间。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领导干部,要将发言提纲留下,在会上书面发言。
4、参加民主生活会的每位成员要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切忌把民主生活会开成表扬会;主要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不回避矛盾,真正达到触及思想,接受教育,增进团结的目的。
5、召开民生生活会必须认真做好记录,民主生活会后十五日内,要向上级纪委和党组织报告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或根据上级要求报送会议记录。
八、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可同年终总结、“争先创优”等工作结合进行,时间可相对集中。
2.民主评议的内容按照中央提出的五个方面,重点突出: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顾全大局、清正廉洁;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严守组织纪律,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
3.评议的方法:一是深入动员,明确要求;二是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开展评议;三是对照标准,搞好个人总结并自我认格;四是召开评议会,初定格次;五是支委会根据党内外评议意见,分析综合,评定格次,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评议的主要情况;六是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七是帮助党员制定整改措施。
4.民主评议党员要严格坚持党员标准,正确掌握政策界限,确保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质量。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束后,各级党组织要进行总结和检查验收,并书面报上级党组织。
九、外出党员及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1.党员外出前必须向社区党支部报告,说明外出的理由、时间、地点等。党员外出回来后,必须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外出工作、学习的情况。党支部对外出党员过好组织生活、缴纳党费等,应提出明确要求。
2.党员离开本地区,外出时间在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内,外出地点固定的需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到外出所在地参加组织生活。外出时间超过六个月的要转出组织关系。临时性、间断性外出或外出地点不固定的党员,应参加所在支部的活动。
3.党支部要关心长期在外党员的学习、工作情况,要及时把党课教材、学习材料寄送到党员手中,并适时通报党组织近期重大活动情况。
4、在社区工作六个月以上的外来党员,应及时把党员组织关系转到社区或社区企业所在党组织,不能转移组织关系的,和在社区从事临时性、季节性工作的党员,应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证明信参加社区党组织活动。
十、党员电化教育管理制度
1、有电教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播放计划,严格播放、收看纪律。按计划组织好片源,每月播放不少于一次。建立电教片播放收看记录簿,专人负责,认真记录播放内容、收看讨论情况。
2、党员电教播放点要达到“六有”:即有固定播放场所、有“党员电化教育播放室牌子、有电视机、录(放)像机和电视橱等设备、有一名专(兼)职播放人员、有明确的播放工作制度、有播放收看记录。
3、电教播放员要热爱本职工作,认真组织播放和收看,根据播放计划,落实播放场次,做好电教工作信息的收集、反馈工作,点好名,认真填写好《党员电化教育工作手册》,管理维护好设备。
4、电教设备必须由专人管理,负责电教片的审定把关,不得随意外借和用于营业性放像,不得播放和翻录不健康节目。电教设备需确保安全、防潮。使用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定时进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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