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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XX集团公司党委领导班子建设的实施意见3篇

作者: 浏览数: 发布时间:2022-05-25 17:08:04

关于加强XX集团公司党委领导班子建设的实施意见3篇

关于加强XX集团公司党委领导班子建设的实施意见篇1

  从一个个鲜活的典型案件中不难看出,不注重自身学习,不注重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是造成腐败的根源。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为您推荐关于XX市加强社区建设管理工作的几点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和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实现“富民强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总体要求,着力加强和改进社区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设施建设,创新社区管理服务方式,完善社区管理服务体系,强化社区管理服务功能,增强社区维护稳定能力。争取通过3到5年的努力,把全市城乡社区全面建设成管理体制更加健全、民主自治更加深入、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社会环境更加稳定、队伍素质更加优良、服务设施更加完备的安居、宜居、乐居的幸福家园。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社区建设和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人民群众更多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2.坚持改革创新原则。充分结合我市自身特点,坚持解放思想,敢于先行先试,大胆开拓创新,积极破除社区建设和管理的体制障碍,建立健全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和谐的新时代社区。

  3.坚持夯基固本原则。注重基础建设,切实在政策落实、资源配置、财力投放、队伍建设等方面重点向社区倾斜,以加强社区党的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

  4.坚持统筹协调原则。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改革与发展、经济与社会有机结合,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当前工作与长远目标有机统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扎实有效地推进改革创新。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社区组织建设

  1.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社区党组织是党在社区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区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社区党组织根据党章有关规定设立,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建立健全横到边、纵到底政府党组织“网络”,纵向形成社区党总支、居民小区党支部(楼院党小组)组织体系,横向形成以街道党工委为中心、社区党组织为基点、辖区各单位各行业党组织共同参与的联建格局。

  2.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社区居民委员会是社区居民自治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由社区居民依法选举产生,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和规模调整,由区(市、县)人民政府决定,报市民政部门备案。每个社区常住人口规模一般在3000户左右,社区居民委员会一般配置5—9人,并成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群众文化等下属委员会,有效承接社会管理和服务。辖区人口较多、管理和服务任务较重的社区可加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3.选齐配强居民小组长、楼院门栋长。原则上按照300—500户的规模设一名居民小组长,一个楼栋设一名楼(栋)长。积极开展楼院门栋居民自治,推动形成社区党委、居民小组、楼院门栋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体系新格局。充分发挥“五老”人员作用,探索成立居民理事各,协助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实施公益事业和公共服务。

  4.积极培育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鼓励社区居民开展互助服务,大力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制度,健全社区志愿服务网络,并在组织运作、活动场地等方面提供支持,使之成为推进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的重要力。

  5.强化驻区单位的社区建设责任。驻社区单位要充分利用自身条件,主动配合、支持所在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开展工作,教育、引导本单位职工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共商社区事务,共享社区资源,共建社区家园。

  (二)加大基础设施建设

  1.严把规划建设验收关。凡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区连片改造的居民区,城乡规划部门要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规范》严格把关,将社区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社区发展相关专项规划,与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同步设计、同步审批、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对未建设社区用房的按标准收缴基础设施配套费,实行收支两条线,在市财政局设立专户,专款专用。

  2.规范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倡“一室多用”,提高使用效益。社区功能室设置要按照《关于加强社区建设和管理的若干意见》的要求,逐步达到“18室1厅1站6栏”。社区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的日常管理由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其权属和数量、面积、用途由街道办事处登记造册,报区(市、县)民政部门和国资管理部门备案。

  3.提升居民区日常管理水平。按照路平、灯明、水通、安全、卫生的要求,由各区(市、县)人民政府抓好落实。

  (三)切实加强社区管理

  1.强化政府公共服务。大力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使政府公共服务覆盖到社区,依托社区便民服务大厅开设“一站式”服务,方便社区居民办理公共服务事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意见》,加强基层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基础台账,为居民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失业和培训登记、就业再就业政策援助、各项就业补贴等基础服务工作。民政部门要建立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对失业人员和有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实施动态管理;开展基层社会救助服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要建立健全社区卫生、计生服务网络,开展爱国卫生、优生优育宣传,引导居民树立先进婚育观念,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使居民在社区可以享受到疾病预防、一般常见病和多发病等基本公共医疗以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文化、教育、体育、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指导社区建设公共体育文化设施,开展精神文明、科普知识宣传,组织居民开展文体活动,创建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家庭,提高居民综合素质。

  2.加强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采取“政府扶持、社会化运作”方式,积极推进社区办公自动化,构建连通市、区(市、县)、街道、社区四级网络服务平台;整合各类信息系统和服务资源,采集社区墨本信息,完善社区信息数据库,建立以社区服务为主要功能的智能呼叫中心,为社区群余提供快速救援和多元化社会服务。

  3.落实社区基本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居民自治制度、议事协商制度、党务和居务公开制度、民主监督评议制度、社区成员走访制度、民情日记制度及社区工作考核制度。实现社区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4.确保物业管理服务规范到位。新建居民小区和有条件的老旧住宅区由区(市、县)物业管理部门牵头,街道、社区配合,指导业主及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实施规范化物业管理。按照服务内容、标准、收费、使用“四公开”原则,选聘物业公司管理服务。具体工作由物业管理部门负责,暂不具备规范物业管理的住宅区,由区(市、县)物业管理部门牵头,街道办事处负责,采用居民自主管理方式提供基本物业服务,负责卫生保洁、安全防范、公用设施维修等管理服务。基本物业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按成本收取费。

  5.加强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和“以现居住地为主,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互相配合”的原则,实行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为流动人口的生产、生活、生育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创新社区服务体系

  1.鼓励社区管理服务创新。各区(市、县)要结合自身特点,借鉴外地网格化管理模式和“四位一体”(常委、一站、一居、一办)体制,勇于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探索完善充满活力、更加开放的体制机制。

  2.积极探索社区公共管理新模式。本着方便群众的原则,围绕群众需求,涉及为群众服务的政府部门要实行管理重心下移,现有社区便民服务大厅可逐步整合过渡为统一的社区服务站,逐步实现与社区居委会职能分开,成为政府部门在社区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为群众提供贴身服务。

  3.推行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凡属于政府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转嫁给社区;确稀依托社区居委会办理的行政性工作,应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及政策指导。规范政府部门对社区的检查、评比、达标等潍动,压缩针对社区的各类会议、台账和材料报表。

  4.完善物业管理服务机制。物业管理工作由区(市、县)政府负总责,街道设立物业管理中心、物业纠纷受理站和物业应急维修站,社区也要明确专人负责物业管理工作,健全和完善区(市、县)、街道、社区物业管理服务体系,切实加强对物业服务的管理和指导。

  5.提升社区便民服务。规范发展便民网点和商业服务设施,鼓励企业以连锁经营、品牌加盟等服务业态进入社区;重点发展面向低收入人群、下岗失业人员、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的专项服务;积极推进空巢老人日间照料、四点半学校、知心大嫂、邻里帮扶等特色服务;鼓励发展社区家政、商品配送、委托代理等现代服务。

  6.建立社区综合信息发布制度。每月将社区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和物业、水、电、气、暖等涉及居民生活的公共服务状况以及居民满意度调查情况,通过适当的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评议,逐步提升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

  (五)加大社区综合治理力度

  1.强化社区综合治理。结合公安、综治部门“平安社区”创建活动,加强社区警务室建设,依托社区居委会、管理网格和楼院长、楼栋长,挖掘和利用社区资源,实行条*结合、双重管理。

  2.加强社区治安防范。提倡社区民警通过选举兼任社区居民委员会副主任,负责治安保卫工作,组织协调社区各二场安保人员,成立治安联防组织,分片仇贵,做好巡查、防范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口及出租房的管理和服务。积极推行居民区封闭式管理,切实加大物防、技防设施投入力度,所有居民区要安装监控设备,并要覆盖到全部公共区域,保持设备完好运行,为居民提供良好的治安环境。

  3.建立社区综合防范机制。罪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群众法制观念,建立及时有效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加强对刑释解教、监外执行人员和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的帮助、教育和转化工作。做好社区消防工作,提升社区消防安全水平。深入开展打击“黄赌毒”、邪教和禁止传销等工作。

  (六)着力加强:社区队伍建设

  1.加强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提倡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与业主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鼓励高校毕业生、转业干部、退伍士兵等社会优秀人才到社区担任专职工作人员。城市社区要注重配备和使用社区工作专业人才,提高服务水平。

  2.建立健全社区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制度。研究制定社区人才培训规划,建立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区(市、县)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每年要对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至少培训一次,其他成员每2年至少培训一次,陪训时间不少于20小时。通过对社区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化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培训,提高服务居民和管理社区的能力。

  3.关心社区工作人员成长进步。对工作成绩突出、居民群众满意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应及时给予宣传、表彰和奖励。

  三、运行保障

  (一)组织保障

  1.市、区(市、县)人民政府设立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主任,政法委书记、主管副市、区(市、县)长及相关领导等任副主任,负责社区建设各项工作。区(市、县)应成立正科级规格的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局。建立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并及时研究、协调和解决社区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区(市、县)党委、政府是社区建设管理的主体。要把加强和改进社区建设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党委和政府要定期研究社区建设工作。要将社区建设工作成效纳入党委和政府工作目标管理和年度目标考核,并作为市委、市政府考核区(市、县)委书记、区(市、县)长的一项重要内容。区(市、县)委书记是社区建设第一责任人,街道党工委书记是社区建设管理直接责任人,主要领导干部要建立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联系点。

  3.社区建设工作实行专项目标管理。各级要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社区建设运行机制。依托社区提供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公安、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建设、文化、卫生、人口计生、环保、体育等部门,要按,照社区建设发展要求加强业务指导,提高服务水平;发展改革、财政、税务、工商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进一步制定促进社区建设发展的政策措施;工会、共青团、妇联及残联、老龄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社区建设;供电、供水、供气、供暖等公用事业单位,要通过开展服务进社区活动,探索建立一体化的联动式服务体系,为居民群众提供更加快捷方便的服务。

  (二)经费保障

  1.规范社区经费投入。要将社区工作经费以及市、区(市、县)两级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经费和社区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管理、运营、维护等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有关部门要向社区拨付工作经费。社区居民委员会兴办公益事业所需费用,按照自愿原则,可以向社区居民或受益单位筹。

  2.落实社区工作人员(不含下派人员)待遇。社区工作人员生活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目前没有达到标准的,每年按不低于差额部分10—20%的增长比例,逐步达到规定要求,并按规定参加基本社会保险。

  3.加强社区经费使用管理。区(市、县)财政部门要将社区工作经费、人员补贴等资金及时拨付街道办事处银行账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分账核算,并实行财务公开,接受居民监督。对政府投入及接受无偿捐赠所形成的国有资产,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各级政府进行监督管理,实行专项审计,防止资产流失。

  4.建立社区建设多元投入机制。构建市、区(市、县)、街道、社会多元投入机制。区(市、县)政府要加强与驻社区单位的沟通和联系,加大对本单位居住小区的经费投入。探索建立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相结合、无偿服务与有偿服务相结合、社会化与产业化相结合的社区事业投入和发展机制,广泛吸引社会力量和社会资金兴办社区基础设施。

  (三)考评奖惩

  1.以社区群众的需求为导向,以社区群众的满意为标准。市每年对社区建设情况进行考评,并按照“示范社区、决标社区、不达标社区”三个标准进行分类;对达到“示范社区”标准的,由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命名表彰,并拿出专项资金进行奖励。

  2.达到“示范社区”标准的,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进行综合考察,择优推荐参加国家和省级“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对获得国家、省级“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的,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拿出专项资金,给予相应奖励,并对社区项责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3.对“不达标社区”,各区(市、县)党委、政府应组织相关部门会同街道(乡镇)、社区召开专题分析会,查找问题,拿出具体的措施,并限期整改。对因基础设施投入不到位、领导重视不够、工作拖沓、群众满意率较低的,除限期整改外,并对相关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4.考评和创建活动实行动态管理。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社区建设成效的标准,通过居民满意度测评、群众反映问题调查及整改、媒体曝光率、明察暗访等方法进行量化打分,每季度对社区建设管理整体情况以区(市、县)为单位进行排序并在媒体公开发布,接受群众监督。结合社区建设排序情况,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不定期对已命名“示范社区”进行复查。对达不到标准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连续两年达不到标准的,除取消命名和摘牌外,并在第二年“以奖代补”资金中对已拨付的奖励资金进行核减。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根据本意见,结合实际制定配套政策措施,细化工作目标和任务,确保社区建设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关于加强XX集团公司党委领导班子建设的实施意见篇2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营造奋发有为、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经县委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下面是星星阅读网小编为您推荐xx县关于加强干部队伍作风问题整治的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的

  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韧劲,用铁的决心、铁的纪律、铁的手腕,强力整治当前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纪律松散、慵懒疲软、消极怠工、推诿扯皮、坐而论道、阳奉阴违、造谣中伤、私设门槛、暗中作梗、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做到发现一批问题线索、查处一批突出问题、问责一批违纪干部、通报一批典型案例,持续释放新一届县委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努力打造一支能力过硬、敢于担当、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干部队伍,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二、整治对象

  全县国家公职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聘用人员)、村(社区)干部和工作人员。

  三、整治重点

  (一)会风会纪方面

  县作风办对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的会议进行督查,其他会议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考勤签到,重点对违反下述规定的问题进行查处。

  1.未严格执行请假制度的问题

  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准请假,确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不能参会或委派他人代会的,要严格履行请假制度。

  (1)县委或县政府召开的全县性会议,须经县委或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批准,并由本单位办公室向县委办公室或县政府办公室报备;

  (2)县委、县政府分管负责人主持召开的会议,须经会议主持人批准;

  (3)请假报告未经批准,不得缺席,不得由他人代会;

  (4)未经许可又无正当理由而临时请假的,按缺席会议处理;

  (5)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规定。

  2.未严格遵守会议纪律的问题

  (1)参会人员须按时到会并完成签到,按照会议指定位置就座,不得缺席、迟到、早退;

  (2)会议期间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震动状态,对会议要求统一上交手机的,须按规定上交手机统一保管;

  (3)不得在会场内接打电话、玩手机、拍照录像、随意走动、交头接耳、睡觉打盹、喧哗闲谈、吸烟、频繁出入,不得长时间在会场外逗留,不得做其它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4)需要着正装或佩戴党徽参加的会议,须按要求执行;

  (5)因特殊情况确需提前离会的,须获得会议主持人或组织会议单位的负责人许可后方能离会;

  (6)召开的视频会议,各乡镇(管理局)须按照会议通知要求,提前组织好会务,遵守会场纪律。

  (二)工作纪律方面

  重点对违反下述规定的问题进行查处。

  1.未遵守上班纪律的问题

  (1)不得擅自缺岗、脱岗,请假须履行请假手续;

  (2)不得迟到、早退;

  (3)工作时间不得就餐、聚众闲聊、玩游戏、听音乐、观看影视视频、炒股、网购,不得打牌,不得从事下棋、打球等文体娱乐活动(县里统一安排的赛事等活动按规定进行);

  (4)乡镇(管理局)干部周一至周四晚必须在工作地食宿,村(社区)干部工作日或坐班日必须在工作地食宿;

  (5)驻村工作队干部在村工作、吃住在村,每月在村工作时间(含因公出差、开会、培训)不少于20天。

  2.未遵守值班值守的问题

  (1)加强双休日值班值守工作。各乡镇(管理局)、县委办、县政府办、教育、公安、住建、交通运输、卫健、城管、应急、市场监管、交警、消防救援及县安委会12个牵头单位等重点部门实行双休日值班值守制度。各乡镇(管理局)至少安排1名班子成员在岗带班,至少3名值班执勤人员在岗值班(另有通知的按相应通知执行)。12个重点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好值班执勤;

  (2)节假日各乡镇(管理局)至少安排1名党政主要领导在岗带班,至少1名党政班子成员在岗值班,至少3名值班执勤人员在岗值班(另有通知的按相应通知执行);

  (3)节假日县委办、县政府办、教育、公安、住建、交通运输、卫健、城管、应急、市场监管、交警、消防救援及安委会12个牵头单位等重点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好值班执勤,其他县直部门至少安排1名班子成员在岗带班,至少1名值班人员在岗值班;

  (4)严格落实村干部坐班制度,实行村干部8小时坐班和双休日、节假日轮流值班制度,工作日至少2名村支“两委”干部在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坐班或在村处理公务,双休日、节假日至少1名村支“两委”干部在岗值班,每月住村时间不少于20天;

  (5)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县各级各部门值班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值班人员做好上传下达、值班日记登记和交接班等事宜,带班领导、值班领导、值班人员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其他未参与带班值班的同志均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

  3.未遵守外出事项报告,请假规定的问题

  (1)在职县领导外出(指离开x市)、请假事项

  ①县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外出按《中共x市委办公室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告工作的通知》(x办〔2021〕x号)文件要求分别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或报告;

  ②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和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外出或请假,向县委书记请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政府副县长、县政协副主席外出或请假,分别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人民政府县长、县政协主席请示经同意后向县委办公室报备;县人武部领导外出或请假按规定程序报批;

  ③其他县领导和县委办、县政府办调研员外出或请假按程序向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请示报批;

  ④县领导的外出请示、请假或者报告由所在单位办公室负责实施。外出期间,按职务排序确定1名负责同志主持工作。

  (2)县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指离开xx县)、请假事项

  ①县直机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或请假,在x市1天以内(含1天)的,向县委或县政府分管县领导请示,经同意后分别向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报备;

  ②县直机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或请假,在x市1天以上或者出x的,经县委或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分别向县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报批(其中:政府工作部门及政府系统正科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按程序向县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报批);

  ③县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或请假,按职务排序确定1名负责同志主持工作。

  (3)乡镇(管理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指离开xx县)、请假事项①乡镇(管理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或请假,向县委书记请示;乡镇(管理局)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或请假,向县人民政府县长请示,经同意后分别向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报备。

  ②乡镇(管理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原则上不能同时离开辖区(参加上级会议活动有明确要求的除外)。确因工作需要同时外出的,应在请示或报告中说明情况。

  ③乡镇(管理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或请假,按职务排序确定1名负责同志主持工作。

  (4)驻村工作队请假事项

  ①驻村工作队队员请假,1天以内报工作队队长批准,3天(含)以内经工作队长同意后报乡镇(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批准,3天以上经工作队队长、乡镇(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报县驻村办同意备案;

  ②工作队队长请假,3天以下由乡镇(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批准,3天(含)以上的由乡镇(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报驻村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③所有请假须同时向派出单位备案。

  (5)村干部请假事项

  村干部坐班期间请假的,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报乡镇(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批准,其他村干部请假3天以内的报村党支部书记批准,3天(含)以上的经村党支部书记同意后报乡镇(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批准;

  (6)外出请示报告、请假时间及办理事项

  外出请示报告、请假事项原则上通过x市党政机关协同办公云平台,提前1个工作日报送审批。因紧急情况需要外出的,可通过短信、微信、电话、口头的方式报请县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同意后,再由所在单位办公室书面向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报告并说明情况。未使用x市党政机关协同办公云平台的,须采用书面报告单或请假条的形式。领导干部经请示同意后方可外出,外出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

  (7)其他干部离县或请假按照各地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施行;

  (三)营商环境方面

  重点对以下问题进行查处:

  1.政务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1)“放管服”改革行动迟缓,审批效率低下、多头审批,办证难办事难;

  (2)政务中心审批事项“明进暗不进”,授权不充分、放权不到位;

  (3)一次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落实不够,“最多跑一次”改革不落实,造成群众“多次跑”“往返跑”,网上办事不便,存在“数据壁垒”;

  (4)未经园区分管领导同意或未经备案随意进入企业检查或随意罚款的处罚行为。

  2.执法检查不到位的问题

  (1)执法检查“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落实不到位;

  (2)检查过多过滥,执法不文明不规范,选择性执法、刁难执法、以罚代管,将罚没收入变相与单位利益挂钩。

  3.招商引资不到位的问题

  (1)项目签约弄虚作假或把关不严导致合同无法落地、合同无法履行、无法兑现的;

  (2)“重承诺、轻兑现”“新官不理旧账”,惠企政策执行打折扣、设障碍;

  (3)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失职渎职、推诿扯皮、消极应付、拖延不办、“吃拿卡要”;

  (4)招商引资项目、重点项目建设不按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抓落实,安排部署的消极抵制、拖延执行,未安排的胡作非为。

  (5)党员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

  4.要素保障不到位的问题

  园区基础设施和生活配套设施薄弱,用工、用水、用电、用地等要素保障不到位。

  5.法治保障不到位的问题

  对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查处打击不力,“三强三堵”现象屡禁不止,企业维权困难。

  (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方面

  重点对以下问题进行查处:

  1.不作为的问题

  (1)意志消沉、消极怠工、不思进取、做“老好人”、无所作为,长期打不开工作局面;

  (2)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主动沟通协调解决,迟报、漏报、误报、瞒报、拒报工作情况;

  (3)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怕担责、怕负责、怕追责、怕麻烦,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当面拍胸脯、背后不干事、动辄矛盾上交;

  (4)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认真受理和办理,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和办理,顶着不办、互相推诿、故意刁难。

  2.慢作为的问题

  (1)工作不积极、不主动,办事推诿扯皮、态度模糊、消极应付,“阎王好见、小鬼难缠”;

  (2)办事效率低,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3)以请假培训开会生病为由耽误办理时间、以问题自身无法解决为由但又不请示不汇报、以这问题那困难为名拖着不办磨着不干。

  3.乱作为的问题

  (1)对明令禁止行为,故意违反或者放纵,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欺上瞒下、违反政策;

  (2)办事态度粗暴简单、人为设置门槛障碍、“吃拿卡要”;

  (3)以罚代管、违规收费、超标收费、选择执法、钓鱼执法、以权谋私;

  (4)在处理群体性事件、信访维稳、安全生产、重大疫情以及抢险救灾等事情中,擅自离岗(缺岗)或不服从统一调度指挥。

  (五)其他方面

  继续按照《中共xx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双办发电〔2021〕8号)的要求,持之以恒整治四个方面问题。

  1.违规饮酒和斗酒酗酒等歪风陋习的问题

  (1)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市委“禁酒令”;

  (2)公务接待和工作日违规饮酒,酒后执行公务或执行公务期饮酒;

  (3)酒驾、醉驾、酗酒、赌酒、斗酒、强行劝酒、酒后滋事;

  (4)着工作服在公共场所饮酒。

  2.公款吃喝、餐饮浪费等“四风”顽疾的问题

  (1)利用单位食堂、“一桌餐”“私房菜”等违规吃喝;

  (2)利用协调、汇报工作等名义公款宴请,接受管理服务对象请吃、“不吃公款吃老板”;

  (3)无公函接待、超标准接待、超人数陪同、餐饮浪费等违规公务接待;

  (4)违规操办酒席,违规收受红包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和有价证券、股权及其它金融产品等财物。

  3.诬告陷害、故意抹黑党和政府形象,妄议攻击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等违纪违法行为的问题

  (1)党员、干部在公开场合、公众平台和网络媒体发表发布妄议攻击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的言论和信息,恶意抹黑党政机关形象、损害政府公信力;

  (2)利用信访举报和网络信息发泄私愤,散布谣言,陷害、诋毁他人,或借举报之名要挟、侮辱及中伤党员干部;

  (3)故意捏造事实、恶意扩大影响,干扰换届选举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影响他人提拔任用等问题。

  4.重点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

  (1)为民服务不尽力不担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顺畅,“四个不摘”落实不力、工作脱节、致贫返贫等问题;

  (2)涉农、民生项目资金管理不善、监管不力,虚报冒领、挪用套取、贪污侵占、优亲厚友等问题,疫情防控、教育医疗、养老社保、食品药品、安全环保、就业创业、住房物业等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解决不力;

  (3)常态化扫黑除恶推进不力,除“恶”找“根”不彻底;

  (4)政法系统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违规违法办理减刑等司法腐败问题;

  (5)执行上级政策“一刀切”、层层加码,变相调研、多头检查、痕迹管理等增加基层负担问题。

  四、工作步骤

  集中整治工作从2022年1月1日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1日至1月7日)。各级各单位(含独立核算的三级单位,下同)要迅速制定工作方案,搞好宣传发动,层层动员部署,将这次集中整治的目的、重点和要求传达到每名干部职工,形成作风整治的强大声势。

  (二)自查自纠阶段(1月8日起长期坚持)。各级各单位要对照整治重点认真查找本单位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干部职工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各单位发现、整改、处理的问题需经单位主要领导人签字、加盖公章后及时报送县专项整治办(联络员:x,联系方式:x,电子邮箱:x),对主动查找并及时整改到位的不予追究,对不主动查找报告而被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从重处理,对单位自查自纠问题零报告的单位将予以重点解剖。

  (三)集中检查阶段(1月15日起长期坚持)。县纪委监委牵头,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作风办、县优化办、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等单位配合,通过集中检查、暗访抽查、专项督查、举报调查等方式多管齐下,全方位、多渠道开展监督检查,要切实加大问责曝光力度,及时公开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各乡镇(管理局)、各单位要紧密联系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及时整改落实到位,确保作风建设相关规定落地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xx县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领导小组,与原xx县干部队伍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合并为xx县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由x同志任组长,x等同志任副组长,x等同志为成员,县委组织部、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作风办、县优化办、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纪委监委,由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x同志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县委组织部分管领导,县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优化办、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各乡镇(管理局)、县直各单位要相应成立工作专班、抓好落实。

  (二)强化结合督导。各级各部门要把本次作风建设集中整治与全县干部队伍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做到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县纪委监委要加强监督指导,对问题多的单位县纪委监委将重点督办、提级查办、直查直办。

  (三)强化追责问责。要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对发现的问题线索隐瞒不报、处理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中共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对违反作风建设要求影响工作执行力行为问责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双办发〔2016〕x号)文件严肃问责。要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实施方案不一致的,以本实施方案为准。

  附件:xx县作风建设整治工作问题线索情况汇总表

  附件

  xx县作风建设整治工作问题线索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时间:

  序号问题线索基本情况问题类型办理进度办理结果备注

  注:“问题线索基本情况”要写明时间、人物、情节等主要内容。该表格经相关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交县专项整治办(联系人:x,电话:x)

关于加强XX集团公司党委领导班子建设的实施意见篇3

  强化政治统领,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持之以恒强化理论武装,坚定信仰信念信心,筑牢清正廉洁思想根基。坚持党内政治生活、政治生态、政治文化一体建设,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持续修复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以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引领廉洁文化建设,培厚廉洁文化土壤。聚焦敬法畏纪,做深做实廉洁教育,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形势政策教育,把廉洁要求融入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分层分类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注重开展清廉典型示范教育,加强年轻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加强社会宣传和大众传播,做好廉洁文化宣传,抓好廉洁文化教育阵地建设,丰富廉洁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开展群众性廉洁文化创建活动,加强廉洁文化理论研究,弘扬崇廉尚洁社会风尚。下面是呢子范文网小编为您推荐关于XX局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具体措施。

  为进一步推进XX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机关及所属单位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的思想自觉,切实履行好XX系统“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基本职责,持续提升职工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XX局实际,现制定XX局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具体措施如下:

  1.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切实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引导党员、干部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坚持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发挥XX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旗舰”作用,将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列入XX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进一步加强党性教育和政治培训,将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纳入XX系统学院教育培训内容,加强与市委党校合作,实现教学资源共享,将市委党校开设的党性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课程纳入学院政治首课菜单,丰富XX系统干部教育培训的内容。举办“XX系统大讲堂”、党建展板和宣传卡片、知识竞赛、主题党日、志愿者服务等多种形式,推动廉洁文化建设实起来,强起来。

  2.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坚决贯彻落实“让正史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的重要要求,以《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和党中央有关精神为根本、为基准,以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线,深入开展“迎盛会、铸忠诚、强担当、创业绩”主题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统筹推进、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学好《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 邓小平 江泽民 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等教材,继续开展红色书籍阅读、青年干部读书班、知识竞赛、红色电影进机关等活动,深入开展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传承对党忠诚、敢于善于斗争、艰苦奋斗等优良品质,深化对党的性质宗旨的认识,始终做到心存敬畏、用权为民,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意志力、坚忍力、自制力。

  3.发展健康积极的党内政治文化。深入推进党内政治生活、政治生态、政治文化一体建设。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努力提高民主生活会和各项组织生活质量,进一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XX局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工作机制。以持续整治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好人主义为重点,推动党内政治生态不断净化。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倡导清清爽爽、规规矩矩、老老实实的同志关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畅通党员意见表达渠道,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增强党员干部法纪意识,用好“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深化“党章学习日”、“七一”过政治生日、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形成尊崇党章、遵守党纪的良好习惯。健全学纪学法制度,每年开展纪法教育月、教育周等活动,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法治意识、党规意识、制度意识、纪律意识,促进依法履职,廉洁从政。

  4.做严做实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中共X市市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和《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加强组织部门政治监督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不断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激发组织部门政治监督内生动力。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把有关要求落实到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工作中,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落实好《X市XX局组织部门列席所属单位党组织会议实施细则》,围绕列席单位“一把手”领导驾驭能力、班子成员作用发挥、会议纪律等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强化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述责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干部家访、任前履职和廉政谈话等制度机制,建好用好廉政档案,做到真管真严、长管长严。落实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要求,严格管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和兼职审批程序,加强和规范辞职、退休后从业管理,全面清理违规经商办企业等行为,进一步完善有关工作机制及要求,丰富干部管理监督职能。深化所属单位政治巡察结果运用,推动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对巡察整改问题存在敷衍应付、纸上整改、整改力度不够、不及时不彻底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从严从重严肃处理,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确保巡察整改工作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深度融合,一体推进。深化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批评诫勉、督促纠正,防止小问题演变为违纪问题,把从严教育管理监督体现在日常,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5.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落实好《中共X市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从严管理干部有关要求,不断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力度,从严把好干部选任关口。突出政治标准,把牢第一关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把新时期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把事业为上作为选人用人根本出发点,坚持以事择人、依岗选人、人岗相适。落实《中共X市XX局党组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具体举措》,用好XX局优秀年轻干部信息库,及早发现、及时培养适应新时代要求的优秀年轻干部,大力选拔勤于学习、踏实肯干、不事张扬、任劳任怨、知行合一的干部,并放到领导岗位充分锻炼。进一步加大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交流力度,打破干部交流壁垒,破除论资排辈、平衡照顾等观念,不断改善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队伍结构,打破隐性台阶,大胆选用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

  6.加强廉洁文化宣传教育。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育为政清廉、秉公用权的文化土壤,运用微信公众号、APP及XX局官方网站,及时转发中央、市委、XX局等相关政策规定,发挥教育在前、警示在前、预防在前的作用。积极转发中央、市委、市纪委监委、市网信办等权威部门制作的相关宣传海报、宣传视频,在全市广大职工中开展普及型教育,让职工群众全方位了解廉政建设的重要性,时刻保持警醒。加强机关廉洁文化建设,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涵养克己奉公、清廉自守的精神境界,挖掘整理古圣先贤、清官廉吏的嘉言懿行,运用历史智慧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自觉净化生活圈、社交圈、朋友圈,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和为民服务的意识,营造崇廉尚廉氛围。

  7.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持续深入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问题,认真落实《XX局关于开展讲担当促作为抓落实、持续深入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3年)》《XX局2022年度持续深入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措施》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XX局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具体工作举措》,推动党员干部养成“严、忙、快、实”的工作作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方面规定,切实加强节假日公务用车管理。认真落实为基层减负的各项规定,围绕解决“文山会海”问题,按照市委办公厅要求,控制年内规范性文件数量和全市性会议次数,着力精简会议活动,从源头上把好关口。持续保持查纠“四风”的高压态势,紧盯重要节点,持续开展明察暗访。落实“进群、入群”要求,常态化开展XX系统干部赴基层蹲点活动,深化基层联系点调研、职工需求和满意度调查等工作机制,不断提高调研实效。深化“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组织机关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入列轮值,开展机关干部赴基层蹲点活动,探索健全和完善联系职工群众长效机制,不断提高群众工作本领。 8.强化正向激励和关心关爱。认真落实XX局年度绩效管理工作考评指标及责任分工,依照市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年终考核结果和反馈意见,充分发挥绩效管理激励约束作用,每年制定内部差异化分配方案,按照绩效考核等次确定发放标准。建立健全干部担当作为的激励和保护机制,大力选树担当作为先进典型,发挥先进党员的示范引领作用,充分调动和激发XX局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切实纠治“机关病”,积极营造讲担当、促作为、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氛围,调动干部的干劲、拼劲、韧劲。健全完善正向激励、容错纠错、澄清保护机制,为敢干者卸下包袱,为敢担当者撑腰鼓劲,用制度为干部担当作为、创新竞进保驾护航,大力营造想担当、能担当、敢担当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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