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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工作实施方案15篇(全文完整)

作者: 浏览数: 发布时间:2023-11-22 13:32:02

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精神为指导,以新理念、新理论为依据,以实施主体性教育为目标,结合我校多年来开展教育科研的实际情况,切实加强教育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防控工作实施方案15篇,供大家参考。

防控工作实施方案15篇

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篇1

一、指导思想

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精神为指导,以新理念、新理论为依据,以实施主体性教育为目标,结合我校多年来开展教育科研的实际情况,切实加强教育研究工作,注重实效,走有我校特色的教育科研路子。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教科研活动长期有效的开展,全面提高我校教科研课题的研究水平,全面提高我校教师的科研素质,全面促进素质教育的推进和课程改革的深化,使学校教育科研真正做到为课程改革服务、为提高教学质量服务,为学生成长服务,

三、工作要求

1、进一步明确学校的教育理念与目标,以“科研兴校,科研兴教,教研兴师”为动力,统一认识,扎扎实实开展教育科研,促进我校教育科研工作上台阶,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新水平。

3、领导带头垂范,自觉开展教育科研;鼓励教师申报课题,参与科研,从而把课题研究引向深入,形成层层有课题、科科有课题的氛围。

4、以科研促教学,教科研与教学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每学年组织至少2次课题会议,各年级结合课题研究开展汇报课、研讨课等各类公开教学活动。

5、积极参加市教育部门组织的课题研讨活动。以教科研理念、方法、手段丰富和发展课堂教学,推动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的实施,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

四、工作措施

1、成立教育科研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教育科研工作的管理和领导。其主要职能是:组织全校教师开展教育科研专题学习,负责学校教育科研理论知识的普及,负责学校教育科研的规划和管理,负责学校各级教育科研课题的立项、研究与指导,以及学校各项教育科研成果的鉴定和奖励。

2、教育科研管理制度化。

制定《教科研实施方案》、《教科研管理及奖励制度》等。激励教师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促进我校教研工作迅速发展,从而推动教育教学工作。

3、认真开展校本培训活动,提升教师个人素质

为了切实转变教师的教育教学观念,开阔眼界,提高修养,学校要认真开展以“助学、自学、互学”等形式多样的校本培训活动,继续加强教师的理论学习,全面深化新课程理念指导下的课堂教学改革。

(1)名家助学。我校将邀请专家、行家来校作讲座与指导,从宏观上给教师建立新的教育理念。其次,针对学校的自身师资资源,组织校内名师、骨干教师定期为全校教师举办讲座或献课。从微观上感受新课程理念。

(2)激发自学。只有不断地汲取,才能提高自身的理论知识水平。因此,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读一本教育专著,写好不少于1500字的读书心得体会。

(3)交流互学。学习的个体是独立的,但集体的智慧常常能碰撞出知识的火花。加强每政治学习,倡导为人师表,帮助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利用教研组业务学习的时间,组织教师学习新教材、新课标、新教法、教育理论等,或者利用网络资源观摩名师优秀教学录像课。

4、搭好教研平台,建好教研队伍

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教研及教师队伍是提高教研水平,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为此,要在“量”上抓好普及,在“质”上抓好提高。

(1)每月召开一次教研会议,对与会人员进行教研工作和教育理论的专门培训,使他们成为学校教研工作的内行。

(2)加强中青年教师培养,通过听课、上课、说课、评课等指导他们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艺术水平。

(3)抓好教师教学、教研能力的培养。学校给每位教师提供上公开课、说课、观摩优质课、汇报课的机会,让青年教师在不断的比较中健康成长,学校通过随堂课评价,促进教师认真上课,提高教学水平,提高教学质量。

(4)建立健全中青年教师的个人专业成长方案,确定分层培养对象,认真组织实施成长方案,尽可能多地培养出不同层次的名师。

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篇2

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____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____〕112号)和《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20____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新冠肺炎情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考试(20____)__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好我城区20____年成人高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组考工作,结合我城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如上级另有新的规定,以上级正式印发的文件要求为准。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一)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政治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完善成人高考联席会议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职责任务,狠抓关键环节,层层压实责任,研判本地区__月新冠肺炎疫情情况,统筹做好成人高考疫情防控和组考工作。

(二)强化协调和衔接沟通。各考点学校要认真制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落实考点考场的防疫措施;城区教育均衡发展中心协调卫生健康、公安、保密等相关部门开展考点卫生防疫和考试安全联合检查,存在问题要限时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建立健全健康管理机制

(一)对所有考生进行健康状况监测。

1、所有考生应在考前14天申领“广西健康码”,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每天进行健康状况监测。

2、对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须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逐一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

3、对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的考生,要严格执行规定规程,由卫生健康部门进行专业评估,招生考试机构根据评估建议,综合研判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或采取安排隔离考场考试措施,充分保障考生考试权益和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状况监测。

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考前14天申领“广西健康码”,所在学校考前14天要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监测健康状况,体温测量记录。及时报告教育均衡发展中心。考务人员出现身体异常的要及时诊疗,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与考试工作。

三、保障防疫物资储备及人员配备

(一)加强经费保障。考点学校要做好相关防疫物资准备。物资储备包括速干手消毒剂、含氯消毒剂、季安盐类消毒剂、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洗手液、手持式体温检测仪水银体温计等。各考点应按每人每半天1支的标准为考试工作人员配备口罩,并为考生准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口罩(原则上考生口罩自备)。

(二)完善考点防疫工作职责。

1、考点增设一名副主考(担任专职医疗副主考,原则上由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或疾控机构安排)专职负责涉疫常规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完善考点内、考场内防疫工作流程和处置流程。

2、增加备用监考员,以便替换考试中因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不能承担监考任务的监考员。配备具备防疫条件的监考员和工作人员,用于监考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配备卫生消杀人员,负责考点考场消杀工作。

四、科学布置考点考场

(一)科学设置入场线路。各考点要科学设置入场路线,涉考人员进入考点和考场时严格控制入场速度,加大人员间距,防止人员拥挤。考点周边要设立警戒线,扩大警戒区域范围,仅限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

(二)设置体温检测点。各考点要在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点的入口处设体温检测点,检测点设立多条体温检测通道,对所有进入考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同时,设置体温异常者复检室等,供待检人员做受检准备以及检测不合格人员短时休息调整使用。

(三)准备备用、隔离考场。

1、各考点在配齐配足备用考场(每个考点至少1个)的同时,须设置一定数量相对独立的备用隔离考场,用于安排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且经防疫评估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隔离考试。原则上每10个普通考场设1个备用隔离考场(每考点不得少于3个)。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备用隔离考场原则上须一人一间。当备用隔离考场不够用时,在不影响考生正常考试的情况下,经综合研判风险后,可采取最前排、最后排或四角排位的方式多人共用一间(最多不超过4人)。

2、原则上备用考场、备用隔离考场布置按照标准化考场的要求执行。备用考场、备用隔离考场应做明确标识。备用隔离考场要设置专用防疫特殊通道,在外围设置警戒线。备用隔离考场同时配备具备防疫条件的监考员和工作人员。

五、切实做好考点考场清洁消杀和通风降温

(一)消杀范围及内容。各考点要严格按照国家及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考前一周每日开展校园环境卫生全面清洁,封闭考场前,进行一次彻底的预防性消毒,加强考试场所等重点区域的保洁和消毒,对讲台、课桌椅、门窗把手、开关等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并做好记录。

(二)考场通风及降温要求。在考场设置中,考生座位间隔不得小于80厘米。每场考试前,要做好考试场所的开窗通风工作。考生入场后,应开门开窗保持考场通风良好。每场考试结束后,要及时对考务办公室和考场等场所进行消毒。在温度适宜的`条件下,考点的考务办公室和考场可以保持自然通风,也可以采用电风扇等设备加强通风,电风扇在使用前应进行清洗。

六、认真开展考前疫情防控培训

各考点要高度重视,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将防疫知识和技能、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内容纳入考务工作培训中,在考前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和考试安全培训,确保每位考试工作人员掌握疫情防护要求,掌握口罩、手持式体温检测仪、水银体温计等防疫物资操作使用流程,熟悉疫情应急处置流程和疫情信息处置工作,提高疫情防控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确保考试各项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七、严格落实考试全过程防疫措施

(一)把好入场关。各考点要提前准备“广西健康码”二维码若干张,分别张贴在醒目、便利位置,供考生进行扫码入场。

(二)接受体温测量。

1、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和考生进入考点时要佩戴口罩,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亮绿码或扫码进入考场。“广西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低于37.3℃)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在体温异常者复检室等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

2、体温≥37.3℃的考生要经专业综合评估,视考生情况安排到考点备用考场、备用隔离考场或隔离点或救治场所参加考试;评估后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

3、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青岛返桂来桂人员及相关接触人员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青岛市返桂来桂人员健康管理服务的紧急通知》要求进行。如考试前或是考试期间,上级部门另有相关防疫工作要求的,按照最新要求执行。

(三)加强个人防护。考生进入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监考员进行准考证查验等身份识别工作。低风险地区的考生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非低风险地区、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普通考场监考员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备用隔离考场的监考员及工作人员需戴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必要时可穿戴防护服。

(四)考试过程中异常情况处置。考试过程中,考生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由监考员通过流动监考员将情况及时报告考点主考,由主考通知考点当地卫生健康部门专业人员(专职医疗副主考)到考场对考生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考点安排专人带至备用隔离考场继续参加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经南宁市招生考试院批准后予以补齐。当科目考试结束时,由负责研判的专业人员(专职医疗副主考)当场简要向所有考生进行解释和说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

(五)考试结束。

1、考生散场时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考点可安排各考场错峰离场。

2、监考员在考务办公室要有序交接考试材料,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八、试卷运送、保管、整理工作防疫措施

(一)所有参与试卷运送、保管和整理工作人员考前14天申领“广西健康码”,提前14天进行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身体异常的要及时诊疗,参与相关工作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加。

(二)对试卷运送车辆、试卷保管场所进行彻底消毒,试卷保密室存放试卷前开窗通风。

(三)试卷进入考区保密室、考点后,试卷安保人员每天仍须检测健康状况并做好记录。

九、完善疫情应急处置措施

考点学校要结合本地实际,联合当地卫生健康部门针对疫情突发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做到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各考点增设疫情应急疏散通道,并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培训和演练,要求应对突发疫情时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考试期间如发现有考生或工作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要及时隔离并安排就近就医。发现确诊病例的考点,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即时向疾控机构和教育均衡发展中心报告;积极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以考场为单位,确定防控管理场所,排查甄别密切接触人员,严格采取消毒隔离等针对性防控措施,切实保障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不发生疫情扩散、试题泄露和考卷丢失、被盗等恶劣事件,以保证考试平稳顺利实施。

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篇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xx〕37号)、《陕西省“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xx年工作方案》及相关专项行动方案,努力提升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着力推进“品质西安”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按照“全域化、网格化、系统化、法制化”的管理理念,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综合施策、群防群治的工作思路,全力推进治气、治水、治山、治脏、增绿“四治一增”重大部署,全面实行网格长制,进一步强化“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烧、增绿”治霾措施,加快构建工程、管理、技术、政策“四位一体”的大气污染防治新体系,着力解决“治霾难”问题,坚决打赢“铁腕治霾·保卫蓝天”攻坚战,努力争取更多蓝天,积极助力追赶超越。

二、工作目标

全市优良天数不少于220天,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完成省上下达的目标任务(具体目标任务另行下达)。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调整产业结构。

1、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淘汰剩余落后产能;严把环境准入关口,严禁审批和引进高污染、高耗能项目;积极推动废物利用、垃圾焚烧发电等绿色环保产业。万元GDP能耗降低3.3%。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城管局、市建委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2、逐步将灞桥热电厂、西郊热电厂以发电为主调整为以供热为主;积极协调中省有关部门,长远将其搬出西安城区。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灞桥区政府、沣东新城管委会

完成时限:6月底前完成方案调整,年底前提出搬迁规划

(二)不断优化城市布局。

3、加快确立有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城市组团发展模式,规划建设通风廊道,确定城市通风廊道的生态控制区边界,给出设计坐标,明确城市通风廊道用地控制要求,严格空间管制,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国土局、市城管局、市水务局、市文物局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4、结合土门地区、幸福林带综合改造,加快推进重点污染企业“退城入园”,年内至少完成5户以上工业企业“退城入园”任务。对主城区重点污染工业企业摸底调查,制定方案,逐步将重点污染企业从城区搬迁至相关工业园。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三)全面整治燃煤污染。

5、严控煤炭消费总量。完成170万吨煤炭削减总量任务,其中散煤削减量不少于130万吨,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7%以下,力争到“十三五”末全市煤炭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50%以下。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6、严禁新增燃煤设施。按照省政府“西安市周边100公里范围内不再新建、扩建燃煤设施”的规定,各级审批部门不再办理新增燃煤设施项目的有关建审手续,从严查处违规新建项目。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7、加快燃煤锅炉拆改。巩固建成区内20蒸吨/小时以下地方单位燃煤锅炉“清零”成果;完成40台驻军单位燃煤锅炉及建成区外20蒸吨/小时以下不少于220台地方单位燃煤锅炉拆改任务,应优先拆改城市上风向和通风廊道等地域的燃煤锅炉。

牵头单位:西安警备区(驻军)、市环保局(地方)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市政局、市质监局、市财政局、市政务中心、西安城投集团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8、加快燃煤火电机组改造。灞桥热电厂剩余的燃煤机组2×12.5万千瓦(11#、12#机组)、西郊热电厂燃煤机组2×5万千瓦(3#、4#机组)、国维淀粉厂燃煤机组(1—4#机组计5.4万千瓦)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鼓励燃煤火电机组“煤改气”、“煤改电”或煤改清洁能源。实现全市燃煤火电机组至少达到超低排放水平。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超低改造)、市发改委(煤改洁)

配合单位:市市政局、市财政局、市政务中心

责任单位:灞桥区政府、鄠邑区政府、西安城投集团

完成时限:全年

9、加快燃煤锅炉改造。20xx年10月底前,全市2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实施“煤改气”、“煤改电”或煤改清洁能源,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其中20xx年10月底前100蒸吨/小时以上集中供热燃煤锅炉完成改造。鼓励其他燃煤锅炉提前实施改造。

牵头单位:市市政局(供热企业)、市环保局(工业企业)、市发改委(煤改洁)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西安城投集团

完成时限:全年

10、对燃气锅炉开展低氮排放改造,年内不少于40台。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西安城投集团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11月底前

11、所有2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安装烟气在线监控设施。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12、积极推进散煤治理。

(1)加快“电网、天然气管网、热力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清洁能源供应,通过以电代煤(薪)、以气代煤(薪)等清洁能源替代,解决城市老旧社区、城中村、集贸市场和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民用散煤燃烧污染,以及农村地区秸秆煨炕取暖做饭、城郊设施农业种植燃煤散烧增热保温等污染问题,有效控制分散面源污染和小微污染源。

(2)建成区内(除集中供热外)基本实现“无煤化”,清洁能源替代率力争达到100%;建成区外街镇的居民、商业、机关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散煤基本由天然气、电力、15公斤以下钢瓶液化石油气或洁净煤等替代;农村地区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商业活动清洁能源替代率,平原区农村达到70%,山区农村达到30%。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市政局、市民政局、市农林委、市财政局、市建委、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工信委、市质监局、市统计局、市物价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西安城投集团、国网西安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3)加快实施气化工程。城市气化率达到88%以上,县级达到60%以上,街镇达到40%以上。大力推动天然气入村、入户改造工程,全年完成不低于2万户改造任务。

牵头单位:市市政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农林委、市建委、市财政局、西安城投集团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13、出台扶持政策,推进清洁取暖。大力推广太阳能、地热能、干热岩、污水能、电热膜、碳晶板、石墨烯发热器件、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和能源清洁化利用等新技术,以及天然气供热分布式能源管理系统,年内全市新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1%以上;建成区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供热)普及率达到85%以上,县城达到65%以上。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市政局、市财政局、西安城投集团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14、继续深化煤炭经营场所专项整治,对纳入配送体系范围内的煤炭经营场所,按照标准要求规范整治;对非法经营网点全部予以取缔。

牵头部门:市商务局(规范整治)、市工商局(清理取缔)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6月底前

15、推进工业和民用燃煤标准的修订,对硫分、灰分、挥发分等严格限制,以强制标准驱动洁净煤的使用。同时,对煤炭经营企业产品质量予以标识,无标识或不达标的煤炭产品不得销售和使用。

牵头单位:市质监局

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4月底前

(四)严格管控机动车污染。

16、编制机动车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机动车总量控制和年增长控制政策。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5月底前

17.20xx年起分步执行国Ⅴ排放标准。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口、销售、注册的车辆,须达到国Ⅴ排放标准要求。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登记)、市工商局(销售)

配合单位:市质监局、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全年

18、全面完成省上下达的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任务。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19、制定老旧车辆提前淘汰报废政策和下线出租车强制报废政策,分步推进国I、国II排放标准汽油车、国III排放标准柴油车以及出租车淘汰报废;国III排放标准渣土清运车辆逐步淘汰。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交通局(出租车)、市城管局(渣土车)、市环保局、市法制办、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6月底前出台政策

20、加强对营运车辆排放状况和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维修企业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检测与强制维护(I/M)制度。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采用简易工况法。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质监局

完成时限:全年

21、加快固定式遥感检测系统和冒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的开发建设,形成固定与流动遥感检测相结合,人工与自动电子抓拍相结合的超标车和冒黑烟车监管网络。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市政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22、采取分流、限行、禁行等交通管理措施和严查重罚执法手段,全面整治低速汽车和载货柴油汽车污染。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建委、市城管局、市市政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邮政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23、积极探索机动车两个尾号常态化限行办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按照应急预案执行禁限行措施。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禁限行)、市环保局(政策研究)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24、从事餐饮泔水清运、家装垃圾清运、餐饮供货、废品回收等低速载货车,全部更新为达到排放标准的轻型货车。凡手续不全或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要求的一律查扣取缔。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食品药监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6月底前

25、减少过境车辆穿行主城区,争取省上支持,中、重型载货车辆绕行西咸北环线通行。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完成时限:4月底前

26、开展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所有制造、进口和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装用不符合《非道路标准》第三阶段要求的柴油机。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建委、市农林委、市市政局、市质监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27、推广新能源汽车。新增公务用车、公交车、出租车、环卫车等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进一步调整购置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出台鼓励政府、企业、个人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桩政策,为新能源汽车出行提供方便,不断提高新能源汽车在新增车辆中的比重。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西安城投集团

完成时限:全年

28、优化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加快步行、自行车、轨道等交通系统建设,增加公共交通运力,提高公交出行比例,全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60%以上。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市政局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建委、市地铁办、西安城投集团

完成时限:全年

29、在现用国Ⅴ油品标准基础上,适时提高油品质量标准。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油源)、市商务局(供应)

配合单位:市质监局

完成时限:全年

(五)坚决遏制扬尘污染。

30、建设单位在施工前,编制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造价,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9条》。按照围挡、覆盖、冲洗、硬化、密闭、洒水“6个100%”和出入口道路硬化、基坑坡道处理、冲洗设备安装、清运车辆密闭、拆除湿法作业、裸露地面和拆迁垃圾覆盖“7个到位”的管理标准,对各类工地实行红、黄、绿挂牌管理制度(绿牌为达标施工、黄牌为警告整改、红牌为停工整顿)。

牵头单位:市建委(建设)、市城管局(出土、拆迁)

配合单位:市市政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城(棚)改办、市地铁办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31、年内全面完成三环内“两类企业”(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的搬迁或关停任务,全市“两类企业”必须达到防尘综合治理要求。

牵头单位:市建委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32、城市道路保洁推行“以克论净、深度保洁”的管理模式,深化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定时段清洗、全方位洒水“五位一体”作业模式;新增新型吸尘式道路保洁车辆比例不低于新增保洁车辆的50%;全市建成区道路机扫率达到90%以上。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33、一周内无有效降水时,每周对道路绿化带、绿化树冲洗不少于两次,确保常青常绿。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34、新增、更新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必须使用新型智能环保车型;出台鼓励政策,5月底前完成514辆国Ⅳ排放标准建筑运输车辆全密闭改造任务。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35、严格执行“禁土令”。冬防期除地铁项目和市政抢修、抢险工程,以及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民生工程外的建筑工地,禁止出土、拆迁、倒土等土石方作业。凡允许涉土作业项目,应从严执行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对措施执行不到位的,一经发现,一律叫停。

牵头单位:市建委(建设)、市城管局(出土、拆迁)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实施时间: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36、各类供暖、供水、供气工程,要提前安排工程计划,避开在冬防期施工。

牵头单位:市规划局、市市政局、市水务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建委、西安城投集团、市水务集团

完成时限:11月15日前

37、加强郊区县道路硬化建设,县乡村道路全部实施硬化。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配合单位:市建委、市市政局、市农林委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38、将城乡结合部、城乡主要交通干道的清扫保洁纳入城市治理考核范围,解决城乡道路保洁差别化管理问题。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城乡结合部)、市交通局(城乡干道)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39、继续开展堆场扬尘专项治理。深化砂石场、白灰场、黏土砖厂、煤炭经营场所等各类堆场扬尘污染治理,20xx年6月底前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停产治理;20xx年10月底前仍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关停。

牵头单位:市国土局(三场)、市商务局(煤场)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六)综合治理挥发性有机物。

40、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加快开展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电子制造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完成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建委、市城管局、市科技局、市交通局、市安监局、市市政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41、加快推进夜市烧烤摊点规范整治工作,提高档次和规模化经营水平。整治淘汰一批设施差、排放大的小餐饮和夜市摊点;室外露天烧烤必须划定区域集中经营,统一使用环保型烧烤炉具,杜绝散煤燃烧。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监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5月底前

42、全市所有一类餐饮(炒菜、火锅、油炸等)经营单位和集体食堂,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达标排放;营业面积400平方米(或6个灶头)以上的经营性餐饮单位,必须完成油烟净化深度治理任务。

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等率先落实餐饮油烟治理,4月1日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完成治理任务;5月1日前大专院校、企业单位完成治理任务。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监局、市教育局、市质监局、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5月底前

43、完成三环以内加油站油气三次回收改造,进一步提高油气回收效率。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质监局、市安监局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44、对4S店等汽车修理业开展有机废气深度治理,确保达标排放。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4月底前

45、对水泥、化工、有色等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完成省上下达的清洁生产审核任务。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46、自20xx年起,全市全面销售使用水溶性等装饰涂料,严禁使用含高挥发性有毒有害物质的稀释剂,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配合单位:市工信委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47、筛选已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的重点工业企业,试点安装在线监测系统。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七)全力控制焚烧燃放污染。

48、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绕城高速以内区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规定。绕城高速以外区县、开发区参照市政府《通告》,划定并公告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区域。

牵头单位:市供销联社(禁售)、市公安局(禁放)

配合单位: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城管局、市民政局、市质监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49、按照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要求,完成《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

牵头单位:市法制办

责任单位:市供销联社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50、广泛开展不燃放烟花爆竹社会宣传活动。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新媒体、户外电子屏等形式扩大宣传面,努力营造全社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浓厚氛围。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51、建设秸秆收贮利用体系,鼓励秸秆资源化利用。通过秸秆机械化还田,推广固化成型、生物气化、热解气化、炭化等秸秆能源化利用技术,以及原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利用,形成合理布局、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格局,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生物质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年内开展秸秆全量利用试点示范项目不少于8家。

牵头单位:市农林委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52、进一步加大秸秆禁烧力度,确保夏秋两季实现“零着火点”。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农林委

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八)有力推进建筑节能与供热计量。

53、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推行绿色建筑标准和节能评估审查制度,确保设计阶段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率达到100%,施工阶段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率达到98%;加快推行供热计量,不断提高供热计量面积。

牵头单位:市建委(建筑节能)、市市政局(供热计量)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九)扎实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

54、实行铁腕治霾网格长负责制,细化完善市、区县、街镇、村(社区)四级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网格长的管理制度,严格绩效考评、责任追究,做到权责明确,履职尽责。

牵头单位:市铁腕治霾办

配合单位:市编办、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4月底前

55、充分利用现有的城市管理信息化平台,加快一级(市级)网格化指挥监控平台建设,完善二级(区县级)平台建设,增设固定、流动监测监控点位,实现市、区(县)平台联网,基础数据实时采集,形成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的铁腕治霾网格化管理体系。

牵头单位:市铁腕治霾办

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电子政务办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9月底前

56、加强三级(街镇级)网格化基础能力建设,完善网格员激励奖励机制,确保三、四级网格规范运行。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4月底前

(十)持续扩大生态增容。

57、增绿工程。

(1)按照“四季常绿、一路一景”标准,加快城市绿色林带、立体绿化和绿道建设,推行广场、街区、社区绿荫化、园林化、生态化。年内造林绿化3万亩,新建街头绿地广场60个,新增城市绿化面积500万平方米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30%。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农林委、市建委(各自职责)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2)在高陵、阎良、临潼等城市低层上风向规划建设绿化林带、生态湿地。

牵头单位:市农林委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高陵区、阎良区、临潼区政府

完成时限:全年

58、扩水工程。树立柔性治水、系统治水理念,按照涵养水、聚集水、用好水的要求,扎实落实“河长制”,全力推进“八水绕长安”综合治理工程和生态恢复工程。围绕关中水系建设,加快昆明池、涝河渼陂湖水系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渭河滩区整治及灞河、浐河、泾河、潏河、石川河等河流综合治理;完成李家河水库、岱峪水库、甘峪水库等9个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启动治理工作。全年新增生态水面2600亩、湿地面积4450亩。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配合单位:市建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农林委、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十一)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

59、推进关中地区建立产业布局、污染治理、重污染天气应对、执法考核等方面为一体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治联控机制。

责任单位:市铁腕治霾办

完成时限:全年

60、按照“设置科学、操作便捷、联防联动、及时高效”的原则,修订完善现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牵头单位:市铁腕治霾办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8月底前

61、加强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完善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工作机制,成立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团队,为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提供支持。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气象局

配合单位:市应急办、市科技局

完成时限:9月底前

62、细化完善应急响应管控清单,实行分级责任管理,确保停工、停产、限产、限行等应急减排措施落地。

牵头单位:市铁腕治霾办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9月底前

63、条件具备时,及时开展人工降(增)雨(雪)作业。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

完成时限:全年

(十二)深入开展铁腕治霾科学研究。

64、利用西安现有科技资源,聘请国内著名专家、学者,组建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团队,形成综合研究体系,分析评估对策与措施。加强雾霾与臭氧形成机理、源解析和污染迁移规律等大气环境领域科学研究,积极推动技术成果转化应用。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气象局,相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

完成时限:全年

四、监督执法

(一)综合监管。

1、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坚持问题移送、重点督办、定期通报制度。

牵头单位:市铁腕治霾办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

2、发改、环保、城管、公安、建设、商务、国土、工商、工信、交通等市级牵头部门,分别组建专职专项督导检查组,坚持不间断地开展督导检查活动。

责任单位:相关市级部门

完成时限:全年

3、强化污染源监管,确保涉气重点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全年

4、开展“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坚决清理取缔环保不达标、无证无照、违规经营、安全隐患严重的一般制造和低端服务业企业。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国土局、市城管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市政局、市水务局、市规划局、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国网西安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二)燃煤污染防治监管。

5、依法加大对重点燃煤企业的执法监管力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6、对重点燃煤污染源自行监测数据如实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7、采暖期每月、非采暖期每季对全市生产、流通、使用(重点排污企业)环节的煤质进行监督检查,凡发现煤质超标的,一律严肃查处。监测、处罚结果向社会公布。

牵头单位:市质监局(生产)、市工商局(流通)、市环保局(使用)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三)挥发性有机物监管。

8、按照工业废气治理的要求,引入第三方治理服务机制,加强对喷漆、装饰、餐饮油烟、汽车4S店等行业的废气治理和日常维护运行管理,提升治理水平。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各自职责)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9、加强对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运行情况的日常监管,建立监管台账,确保规范运行。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储油库、加油站)、市交通局(油罐车)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10、对辖区内餐饮服务经营场所油烟治理情况进行拉网式集中检查,督导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正常运行,实现达标排放。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5月底前

11、配备环境执法便携式PM10、PM2.5、VOCs监测设备,增强环境监管能力。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12、将比亚迪汽车公司、三星电子公司等涉有机废气的重点企业,纳入重点污染源监管。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四)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

13、开展出租车、货运车、低速汽车等重点车辆和早市、夜市、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车辆专项整治,对证照手续不全或排放超标的车辆依法查处、改造升级。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14、加强对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和销售环节的监督管理,开展在售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生产一致性大检查。凡达不到排放标准的,依法查处并在媒体曝光。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生产)、市工商局(销售)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全年

15、加大缉查布控系统及路面巡查监管力度,严格落实黄标车、货运车、低速载货车及摩托车限行管控措施,对违反限行规定的从严扣分、顶格处理。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工信委

完成时限:全年

16、加强对机动车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取消经营资质。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完成时限:全年

17、提高淘汰车辆拆解率,加强对回收拆解企业的监管,规范淘汰黄标车、老旧车回收和拆解工作,严禁淘汰车辆回流市场。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查扣)、市工商局和市质监局(非法拆解)、市商务局(拆解监管)

完成时限:全年

18、加大生产和流通环节油品质量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不合格油品,维护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全面供应符合国Ⅴ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生产)、市工商局(流通)

完成时限:全年

(五)扬尘污染监管。

19、对落实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的工地,一律停工整改,一律依法高限处罚,一律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进行曝光,计入企业不良信用记录。

牵头单位:市建委(建设)、市城管局(出土、拆迁)

配合单位:市市政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城(棚)改办、市地铁办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20、严查严管渣土清运车辆,落实夜查制度,采取设卡检查与机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全程对渣土清运车辆实施监管。凡发现高尖装载、带泥上路、沿途抛洒、随意倾倒等违法行为的车辆,一律予以查扣,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倒查追究车辆所属营运车队和驶出工地建设施工方的责任。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六)焚烧冒黑烟及其它监管。

21、充分发挥街镇、社区、公安派出所、网格员力量,加大对焚烧垃圾、落叶、杂草以及废矿物油等冒黑烟行为的管控力度。凡发现单位、企业和个人违法违规焚烧的,依法依规处罚,情节严重的移送相关部门查处。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22、加强烟花爆竹监管,坚决杜绝禁售、禁放区域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牵头单位:市供销联社、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各自职责)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组织机构。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市铁腕治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组成“铁腕治霾办+督查考核办+专项工作组”的工作机构,由常务副市长、市委秘书长和分管环保的副市长主抓。单设市铁腕治霾办,明确机构编制、落实专职人员,全面负责铁腕治霾组织协调、综合督查、评比考核等工作;全市组建8个专项工作组,市发改委设立煤炭削减专项工作组;市环保局设立燃煤锅炉拆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涉气重点污染源监管、网格化管理专项工作组;市工信委设立“小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工作组;市公安局设立低速及载货柴油汽车整治专项工作组;市建委设立建设工地扬尘防治专项工作组;市城管局设立渣土清运、道路扬尘整治专项工作组;市农林委设立生物质综合利用专项工作组;市委宣传部设立铁腕治霾宣传专项工作组。各专项工作组由一名副局级领导专职负责。各区县、开发区要参照市级模式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确保铁腕治霾各项措施落地生根。

建立例会制度。全市每月召开一次铁腕治霾工作例会,由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主持,听取各专项工作组汇报,研究破解问题,推进工作开展,通报月度考核结果。

(二)严格考核问责。

由市监察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以及市铁腕治霾办抽调专职人员组成督查考核办,负责对各专项工作组、市级部门和区县、开发区铁腕治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察考核。充分运用行政、经济等综合手段,对任务完成好、环境质量改善明显的单位和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重点督办;对工作不力和不作为、慢作为的实施责任追究。并将考核结果统一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之中。通过铁面督查、铁面考核、铁面问责,推动铁腕治霾。

(三)夯实工作责任。

本方案“牵头单位”负责对所牵头的工作任务进行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并组织召开会议,开展督导检查,全面推进落实;对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协调解决,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督导督办,对工作不力或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提出责任追究意见。“配合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意识,增强工作主动性,积极完成牵头单位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周密组织实施,攻坚破难,扎实推进,确保任务全面完成。

(四)坚持依法治霾。

完善铁腕治霾法规标准体系,修订《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相关涉气地方标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标准,深入开展利剑斩污专项执法行动,从严查处突出大气污染问题和典型案件;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形成防范和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合力,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保持高压态势。

(五)落实资金保障。

市级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资金补助办法及配套政策。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大铁腕治霾资金投入力度,整合资金渠道,保障经费落实。按照“轻重缓急、突出重点”原则,调整财政支持方向,重点支持网格化建设、燃煤锅炉拆改及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技术改造、有机废气治理、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清洁能源推广、农村传统能源改造、秸秆综合利用、现代农业设施治理、小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等工作。

(六)建立报告制度。

各专项工作组,市级各部门,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逐月确定重点工作任务,每月5日前向市铁腕治霾办报送上月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当月重点任务计划,并落实专人负责、领导审签、台账管理的报告制度。市铁腕治霾办每月对各单位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七)强化舆论宣传。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新媒体等形式,广泛开展“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宣传教育活动,疏导治霾热点难点问题,宣讲治霾现状与对策,普及治霾科学知识及其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引导舆论导向,营造舆论氛围,在全社会树立起“同呼吸、共奋斗”的治霾行为准则。政府自觉带头行动,做绿色管理者;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做绿色生产者;公众积极参与践行,做绿色消费者。

西咸新区对标省上要求,结合本方案,制定实施方案。

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篇4

为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好开学前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重要的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力抓好疫情防控加快推进灾后重建的重要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坚持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以安全为底线,以“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为策略,压实“四方责任”,落实防控措施,切断病毒传播链条,坚决守住疫情防控教育主阵地,确保校园一方净土。

二、基本原则

(一)防控原则。坚持健康第一、安全至上,落实“四早”、重点管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人物同防、多病共防。

(二)开学原则。坚持全面评估、确保安全,一院一校、一院多校、一地一策、一校一案,分类施策、市定省批。

(三)安全原则。学校仍属中高风险区的不得开学,疫情防控条件达不到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开学,不能满足防控技术方案要求、没有落实“一院一校、一院多校”协作机制的不得开学,没有完善应急预案且没有开展应急演练的不得开学,防疫物资储备不到位的不得开学,灾后校舍安全没有保证的不得开学。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应急机制

1、健全指挥体系。强化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工作职能,明确责任领导、充实人员力量,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多校区办学的须明确校区防控责任人。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部署调度,简化工作程序,及时上传下达,确保防控体系扁平化、快节奏、高效率。落实主要领导带班制度、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强化阵地意识,做到严防死守,一把手坚持在班在岗、靠前指挥,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2、完善应急预案。优化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明确机构职责、监测预警、处置流程、条件保障和责任人。开学前在疫情防控部门指导下开展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控队伍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确保一旦出现突发问题第一时间快速、有效、科学处置。

3、强化联防联控。落实学校与卫健部门、疾控、医院等单位“点对点、人对人”协作机制;坚持“一院一校、一院多校”,确保每所学校有一家医院对口指导,规模较大医院可同时指导多所学校;所有学校纳入属地网格化管理,服从所在地统一指挥和调度,与属地社区、医疗机构等部门加强对接。校内各部门之间加强统筹协调,细化校内“小网格”管理,强化协同联动。

(二)精准摸排信息

1、做好回溯排查。严格落实“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要求。中小学(含中职学校、幼儿园)以学校为单位、高等学校以院系为单位,全面摸排师生员工行踪和身体健康情况,精准掌握开学前14天旅居史、活动轨迹和健康状况,重点关注从中高风险地区返校的`师生、家乡在中高风险地区师生、留校师生以及家庭成员有从事冷链物流和进出口贸易的师生,“一人一档”建立健全健康档案。

2、做好跟踪监测。对从中高风险地区来豫的师生,要求其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和学校报备,做好自我健康监测,配合属地卫健部门开展核酸检测、流调隔离等工作。对排查情况异常师生,坚持逢“阳”必报、接报即查、应隔尽隔,持续关注疑似感染、无症状感染和确诊、密接隔离师生的身心状况,跟进掌握治疗康复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主动应对。

3、做好灾区安全信息摸排。以“全覆盖、无死角、零遗漏”为排查目标,重点对受灾学校教学楼、宿舍、餐厅、图书馆、实验室、办公楼、体育馆、浴室、会议中心、报告厅、宾馆、道路、围墙、厕所等基础设施和水、电、气、暖、网、教学实验设备等设施进行风险隐患排查,经科学评估、综合研判断达到开学条件后方能组织开学。

(三)严格校园管控

1、聚焦重点群体。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严格管控学校校门,重点做好留校师生、中高风险地区师生、在外实习实训师生和后勤服务人员安全保护工作。强化对快递员、保洁员、保安、食堂工作人员等涉校流动人员的管控,做好核酸检测、卫生防疫,严禁一人多岗、多地兼职,落实全链条闭环管理要求。

2、紧盯关键场所。强化校园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化整为零,缩小网格单元,细化明确每个楼层、教室、宿舍等网格负责人及职责,做好巡查监督、信息上报、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定期对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运动馆、厕所等关键场所进行清洁通风,对水龙头、电话机、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关键部位增加消杀频次。

3、严控人员聚集。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人数和时长,做好场地清洁和消杀通风。疫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之前,不安排新的实习实训活动。停止一切校内外培训活动和托管服务,严禁组织集中补课、考试、返校等活动。

4、严格后勤管理。全面整治校园环境,严格执行《河南省学校传染病防控消毒指南》,对校园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开展清洁消杀,对学校疫情防控、校园安全方面的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要求快递外卖不进门、运输车辆不进校,对物流行业人员、物品、车辆严格检测,做好消毒处置。做好学校开学前食堂设施设备全面检查、清洁消杀,对二次供水和井水由专业机构进行水质检测,按要求实施处理。对校车、班车进行经常性清洁消杀和通风换气。

(四)加快疫苗接种

配合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多渠道、多形式做好沟通告知、宣传教育,提高学生、家长对预防接种的认知和理解,引导符合疫苗接种条件的师生积极主动尽早接种,努力做到“应接尽接”。按照“属地管理、就近方便、知情同意、保障安全”的原则,根据当地疫苗接种工作要求,因地制宜、分年龄段组织落实好12—17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筑牢校园防疫屏障。

四、保障措施

(一)夯实多方责任。要清醒认识当前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压紧压实当地党委政府属地责任、教育卫生等部门管理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和学生个人健康管理责任,全力构筑校园疫情防控严密阵线,持续巩固校园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二)加强队伍保障。加强校医、卫生专业人员、卫生管理人员、志愿者、宣传员等校园防控队伍建设。继续推广聘任“卫生副校长”“健康副校长”等经验做法,多渠道充实校园防控队伍,做好技能培训和演练,提升突发疫情应急处置能力。

(三)加强物资保障。强化防疫资金支持,提高使用效益。做好消毒剂、口罩、手套、非接触式温度计等公共防控物资储备,配备足够的盥洗设备,在学校内设立相对独立的隔离观察室。提升后勤服务保障水平,满足留校师生在校学习、生活基本需求,并确保校内物价基本平稳。

(四)强化监督指导。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开展好学校自查、市县普查、省级抽查,采取联合督导、专项督导、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对防控机制建设、力量配备、措施完善、开学准备等情况的监督指导,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工作落实到人,坚决防止浮于表面、推诿扯皮、政策空转等现象的发生。

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篇5

落实以社区防控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指导社区科学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及早发现病例,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减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等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

(一)党政牵头、社区动员,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原则,做好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现、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相关定义

(一)社区。本方案中“社区”是指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所辖的城乡社区(即城市社区和村)。

(二)社区疫情划分。

1、社区未发现病例。指在社区居民中,未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2、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社区出现病例,是指在社区居民中,出现1例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尚未出现续发病例。

暴发疫情是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工地、一栋楼同一单元等)发现2例及以上确诊病例,病例间可能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或因共同暴露感染的可能性。

3、社区传播疫情。指在社区居民中,14天内出现2例及以上感染来源不清楚的散发病例,或暴发疫情起数较多且规模较大,呈持续传播态势。

(三)疫点、疫区的划分。

1、疫点。如果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将病例可能污染的范围确定为疫点。原则上,病人发病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所到过的场所,病人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疫点一般以一个或若干个住户、一个或若干个办公室、列车或汽车车厢、同一航班、同一病区、同一栋楼等为单位。

2、疫区。如果出现了社区传播疫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将该社区确定为疫区。

(四)密切接触者。

与病例发病后有如下接触情形之一,但未采取有效防护者:

1、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如与病例近距离工作或共用同一教室或与病例在同一所房屋中生活。

2、诊疗、护理、探视病例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如直接治疗及护理病例、到病例所在的密闭环境中探视病人或停留,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护人员。

3、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包括在交通工具上照料护理过病人的人员,该病人的同行人员(家人、同事、朋友等),经调查评估后发现有可能近距离接触病人的其他乘客和乘务人员。

4、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符合其他与密切接触者接触的人员。

三、社区防控策略及措施

(一)社区未发现病例

实施“外防输入”的策略,具体措施包括组织动员、健康教育、信息告知、疫区返回人员管理、环境卫生治理、物资准备等。

1、组织动员:社区要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街道和社区干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家庭医生为主,鼓励居民和志愿者参与,组成专兼 职结合的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社区、楼栋、家庭进行全覆盖,落实防控措施。

2、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多种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营造“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我的健康我做主”的良好氛围。使群众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养成手卫生、多通风、保持清洁的良好习惯,减少出行,避免参加集会、聚会,乘坐公共交通或前往人群密集场所时做好防护,戴口罩,避免接触动物(尤其是野生动物)、禽类或其粪便。

3、信息告知:向公众发布就诊信息,出现呼吸道症状无发热者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就诊,发热患者到发热门诊就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到定点医院就诊。每日发布本地及本社区疫情信息,提示出行、旅行风险。

4、疫区返回人员管理:社区要发布告示,要求从疫区返回人员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登记,每天上午9点,下午3点自测体温两次,并将体温和健康状况每天下午4点前向社区报告,主动居家隔离14天。街道办事处每天下午5点前将汇总报表(附件2、3)报崂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金宏。

体温超过37.3℃立即电话报告社区,社区要立即向街道办事处、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报告。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安排120救护车转运到发热门诊就诊,并将信息立即报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环境卫生治理:社区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对居民小区、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制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6、物资准备:社区和家庭备置必需的防控物品和物资,如体温计、口罩、消毒用品等。

(二)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

采取“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6项措施,以及密切接触者管理、加强消毒。

1、密切接触者管理:充分发挥社区预防保健医生、家庭签约医生、社区干部等网格管理员的作用,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并实施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有条件的应明确集中观察场所。每日随访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指导观察对象更加灵敏的监测自身情况的变化,并随时做好记录。做好病人的隔离控制和转送定点医院等准备工作。

2、消毒:社区要协助疾控机构,做好病例家庭、楼栋单元、单位办公室、会议室等疫点的消毒,以及公共场所清洁消毒。

(三)社区传播疫情

采取“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8项措施,以及疫区封锁、限制人员聚集等2项措施。

1、疫区封锁:对划为疫区的社区,必要时可采取疫区封锁措施,限制人员进出,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等。

2、限制人员聚集:社区内限制或停止集市、集会等人群聚集的活动,关闭公共浴池、温泉、影 院、网吧、KTV、商场等公共场所。必要时停工、停业、停课。

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篇6

23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了《__市城区20__年7月23日防汛清淤工作方案》,方案要求各部门要通力协作,随洪水退水过程及时清淤,确保洪水退后城区卫生环境的整洁和安全。

在 收到方案后,各级各部门积极响应,在昨天18时洪水开始渐渐退出路面时,就及时组织人手进行清淤,截至今天早晨,城区部分地区因洪水带来的淤泥和垃圾,已经被清理干净,保证了城市交通的顺畅运行,使人民群众的生活能够尽量不 受影响。

昨日22时30分,记者在 东门口看到,洪水已经退到了 大河街附近,大部分洪水退出后留下的路面,得到了 及时清理,清理人员正在用扫把奋力清扫刚刚露出的路面。记者注意到,这里的淤泥已经有 接近10厘米厚,清扫人员只能一边用消防车的高压水枪冲刷一边清扫才能扫动厚厚的淤泥。

在现场指挥的驻泸工兵团政委蒲毅告诉记者,这次的清淤工作,任务非常艰巨,截至23日晚,工兵团已经出动1000余人次参与,大部分同志从22日晚就开始帮助疏散群众,直到现在一直都没有 休息,困了 就在 路边躺一下,然后又立即投入清淤的战斗中。蒲毅说:“清淤工作是苦活 累活 脏活,虽然现在 部队大多数都是90后的孩子,可是他们在面对抗洪救灾和清淤工作的时候,还是不 怕苦不 怕累,顽强的战斗在 第一线。”

在 现场记者还看到了 驻泸工兵团派来的装载机和推土机。记者了 解到,越往后淤泥积累的就越多,工兵团调集来了 各种装备,务必要在明天水一退,就保证城市交通能够顺畅运行。

在 战士们的身边,记者还看到了 许多工作人员正在 进行清淤的相关工作。据__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彭昭平介绍,一接到清淤 保洁消杀的任务,许多机关干部就奔赴了 第一线,尽管到现在 为止,有 很多人已经24小时没有 休息了 ,不 过今天晚上,大家还是要坚守到把淤泥清完。

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陈林一边清扫淤泥一边告诉记者:“我们和市文化局市卫生局的工作人员一同负责东门口到宝来桥一线的清淤工作,从下午3时开始待命,6时水退了 之后就立即开始了 清淤工作,虽然现在 水位还有 18米多,可是大家都没有害怕危险,依然积极地进行着清淤工作。有 几个同志自己家都被水淹了 ,可还是到现场帮助清扫淤泥。”

时间接近24时,可是清淤现场依然灯火通明,柴油发电机点亮的探照灯为清淤人员们照亮了 面前的环境。__区供电局工作人员敖昌海告诉记者,他在吃晚饭的时候接到了 紧急通知,于是他马上放下碗筷赶到了 清淤现场,他的工作主要是负责帮助清淤照明。据了 解,市供电局在 全市范围内还派出了很多像敖昌海这样的职工,通宵为清淤工作照明。

在 清淤现场,记者还看到了 几名正在 帮忙的志愿者。“只要把清淤工作当做自己的事情来做就不 觉得累。”志愿者黄杰告诉记者,他希望天亮之后能有更多的市民加入到志愿者的行列,共同帮助清理淤泥,还__一个清洁的环境。

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篇7

为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根据民政部及省、市、区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部署要求,有效应对秋冬季可能出现的疫情反弹风险,持续抓紧抓实养老服务领域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积极应对秋冬季可能发生的疫情流行,切实保障广大老年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结合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构建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一)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1、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新情况、新问题,健全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机制,完善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指导督促辖区内养老机构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应知应会民政部《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以及省、市民政部门制定的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落实各项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2、督促各养老机构制定完善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责任到岗,责任到人。要针对出入管理、人员防护、内部管控、消毒隔离、疫情处置、物资保障等重点环节,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当养老机构出现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时,养老机构负责人应立即向区民政部门、区卫生健康和区疾控中心报告,即时启动应急预案。不得出现迟报、瞒报、漏报现象。

(二)加强防疫物资储备

1、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场所。各养老机构要根据实际,分级分类设立疫情处置应急物资储备点,科学测算应急物资储备量,综合采取实物、协议等方式,备足医用口罩、防护服、电子体温计、消杀药品等疫情处置应急物资。加强对应急储备物资和存放场所的安全管理,落实好酒精、消毒液等危险品存放安全防范措施。

2、加强指导督促养老机构要结合机构内老年人、工作人员情况,做好医用口罩、电子体温计、消杀药品等医用防护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工作。防疫物资储备量应当满足本机构30天满负荷运转需要。严格按要求做好防疫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储备。

二、加强疫情监测预警

(一)加强对住养老年人监测

1、养老机构应坚持每日居室巡查,用体温枪早晚各为老年人测量1次体温,并做好记录。随时关注老年人身体状况,重点观察有无发热、干咳等症状,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并做好健康记录。

2、返院、新入院的老年人应进行核酸检测或提供核酸检测相关证明报告后方可入住机构,重点加强对返院、新入院老年人的身体状况监测。

(二)加强对工作人员监测

1、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应具备低风险人员证明(绿色健康码),在每次进入养老机构时出示并接受体温监测。外出购买生活物资、陪护老年人就医等频繁接触外界的工作应由专人负责,重点加强对这部分人员发热、干咳等症状监测,做好日常卫生防护并减少与老年人接触。

2、落实养老机构核酸检测“应检尽检”机制,所有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应接受核酸检测。工作人员如出现咳嗽、咳痰、咽痛、头痛、发热等症状,或其接触的老年人、探视人员及在机构外接触的其他人员被医学隔离观察或核酸检测为阳性,应及时报告养老机构负责人,做好自我隔离观察,并排查其近期接触过的人员。

三、工作要求

1、加强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管理责任、养老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养老服务机构员工和老年人的自我管理责任。要认真履行民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坚决避免懈怠松劲情绪;积极协调区卫生健康局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的疫情防控技术指导和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各养老服务机构要进一步完善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做到人员到位、物资到位、场所到位。

2、加强政策宣传。通过政策解读、开展培训等多种方式,做好秋冬季节疫情防控政策的宣传工作,确保机构及时了解并掌握疫情防控新措施;积极引导养老服务机构主动做好老年人及家属政策解释和心理疏导,争取更多理解支持,有效化解潜在的不稳定因素。

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篇8

为了全面加强我村基层组织建设,完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进一步提高建设新农村的水平,按照镇党委要求,结合我村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深刻认识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的含义与重要意义

“四议两公开”是河南省邓州农村创造的党领导下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四议”即: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这种方法既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委会的自治作用,又实现了党的领导机制、党内基层民主机制和村民自治机制的有机融合,是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的创造性实践。

二、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的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

2、坚持依法办事。严格依照党的有关条例和法律法规,依法组织实施,严格依法办事,推进农村各项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3、坚持发扬民主。提高广大农村党员干部群众的民主意识,保障民主权利,依法行使权力,自觉履行义务。

4、坚持求真务实。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通过不断创新、完善、发展,努力探索形成一套既符合我村实际、又突出特色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

(二)总体要求

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发展和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为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三、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的方法步骤

我村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分为三个阶段:

1、成立机构,广泛宣传。我村召开党员大会,学习镇党委有关文件,成立“四议两公开一监督”领导小组,通过板报2期、宣传标语30多条等多种形式让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尽快了解掌握“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含义与内容,并成立领导小组。

2、组织实施,全面推行阶段。制定我村“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的实施方案,全面开始推行,所有重大事项要按照这一程序决策。结合我村实际,将村铜黄高速修路占地与影响村民生产生活、民政救济等村民所关心的事进行决策。

3、分析检查,作出总结。对推行阶段所遇到的问题以及所开展的工作进行回顾总结,要注重对工作细节以及工作方法的总结。同时,要对开展活动的情况在结合自身实际的基础上进行认真总结,重点总结主要做法、基本经验、实际成效和意见建议,并形成科学的总结报告。

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篇9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20__年高考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铁岭市20__年普通高考安全有序组织,依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市招考委、市教育局、市卫健委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关于坚持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市招考委的工作要求,统筹处理好普通高考与疫情防控关系,把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确保实现健康高考工作目标。

二、工作目标

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下,进一步明确市、县(市)区教育局、卫健委、招生考试机构、疾控中心和医院职责,明确部门人员分工,落实疫情防控任务,准确把握普通高考面临的疫情防控形势,加强部门协作,落实部门责任,制定组考防疫工作方案和预案,完善工作流程,搞好疫情防控演练,强化应急处置,确保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有效,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1、市、县(市)区成立疫情防控专家指导组。负责考区、考点的疫情防控指导工作,对考点疫情防控组无法认定的特殊考生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并提出明确的指导意见。只有一个考点的考区,专家组成员直接负责考点的疫情防控工作。市、县(市)区卫健委统筹安排各考区考点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应对和处置考试期间各考点出现的疾病和疫情突发状况,如遇考生需在救治定点医院考试,卫健和招生考试部门共同组织并设立临时考场,考试全程要录像。

2、将我市学校“1+4”疫情防控包保办法落实到高考疫情防控中。由卫健委人员担任疫情防控副主考,疾控人员和医生为考点疫情防控组成员,对发热考生的情况进行研判。另外两名市场监管部门人员负责考点监食工作。疫情防控组协助考点主考负责考点疫情防控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

3、对考生的防疫要求。

本地在校应届毕业生要求。本地在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负责从考前第14天开始(6月23日至7月6日),每日测量体温、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教育局和招生考试机构,并报市招生考试机构。

考前第14天和考前第3天,由市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市卫健委对所有考生进行健康状态数据筛查。

除本地在校应届毕业生外的其他考生要求。从考前14天开始(6月23日至7月6日)由报名点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考生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上报工作。

建议在外省的考生提前14天返回铁岭,按要求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记录,并每日上报报名点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从境外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考生,须提供属地14天集中隔离医学证明和核酸检测报告。所有考生要提早做好考试准备和疫情防控准备,以免耽误考试。

对考前考生为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的;考生为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不能排除感染可能并发热的;通过筛查发现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市专家组逐一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是否需要启用备用隔离考场并启用备用试卷,是否可以在隔离或救治场所参加考试。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由市招生考试机构向省招考办请示,为考生申请启用备用隔离考场并启用备用试卷或在隔离、救治场所参加考试。

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由考点主考和疫情防控组进行具体研判,确定其是否在本考场继续参加考试,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要逐级上报,由市招考办报请省招考办批准,方可启用备用试卷。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经省招考办批准予以补齐。当科目考试结束时,由负责研判的专业人员当场分别向考生本人及所在考场所有考生进行解释和说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

4、对考试工作人员的防疫要求。

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组织、安排考试工作人员所在单位从考前14天(6月23日至7月6日)对所有抽调考试工作人员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报告本地招生考试机构存档备查。出现身体异常的考试工作人员要及时诊疗,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与考试工作。

除必备的考试工作人员外,各县(市)区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要预留一定数量的备用工作人员,以备临时代替因“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不能参加考试工作”的工作人员。同时做好备用考试工作人员的考前14天体温监测和记录工作。

根据疫情动态情况,各县(市)区招考委要按照“非低风险地区每考场20名考生”的标准预留监考人员,并做好预留监考人员的考前14天体温监测和记录。考试期间预留监考人员能够随时可以上岗执行监考任务。

5、对考点的防疫要求。

各考点要按照“每10个普通考场设1个备用隔离考场”的标准进行考场布置,每个考点至少需要配备3个备用隔离考场。

各考点设立疫情防控组,负责考生和执考人员的体温监测,并对体温异常考生进行复测、研判和处置;负责考点防疫工作的指导监督

各考点要设置体温检测点。体温检测由考点学校人员负责,体温检测点要设在宽敞的入口处或考点与楼门间指定区域。原则上我市各考点采用大通量非接触式体温检测设备(例红外线体温检测仪或检测门)检测的办法,并准备足够数量的手持式体温检测仪做补充。检测点要设立多条体温检测通道,对所有进入考点人员(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同时,设置通风良好的临时隔离室,没有隔离室必须设置凉棚,供待检人员做受检准备以及检测不合格人员短时休息调整使用。各考点负责体温检测的老师要提前上岗,对进入考点的考生进入体温测量,务必保证在考生入考场铃响前,已到考点的考生全部体温检测结束,不影响考生正常入场时间。

各考点要设立卫生防疫室并准备充足的防疫用品。包括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水银体温计、手持式体温检测仪等。各考点要按每人每半天1支的标准为考试工作人员配备口罩,并为考生准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口罩。要按照考场数准备充足的消毒剂。备用隔离考场除上述物品外,还需准备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等。

各考点备用隔离考场要按照标准化考场的要求设置。要选择通风良好、相对独立的教室,并设置专用防疫通道,配备速干手消毒剂、个人防护用品等,桌椅表面光滑易于清洁。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备用隔离考场原则上须一人一间。当备用隔离考场不够用时,在不影响考生正常考试的情况下,经综合研判风险后,可采取最前排、最后排或四角排位的方式多人共用一间(最多不超过4人)。

考点入口负责体温测量的工作人员要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普通考场监考员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隔离考场的监考员及工作人员需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必要时可穿戴防护服。

考试场所要及时通风和消杀。考前,考点要在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中心指导下,指定专人对考点、考试场所、通道、区域、桌椅等进行清洁消毒,明确张贴完成标识。同时要进行至少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扫除和至少一次预防性消毒,消毒后要进行通风。每天考试结束后,要对考场做一次预防性消毒。

6、运送、保管、整理、分发试卷疫情防控要求。

要完善试卷运送、保管、整理、分发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提前14天对所有参与人员进行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身体异常的要及时诊疗,参与相关工作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加。对试卷运送车辆、试卷保管场所进行彻底消毒,试卷保密室存放试卷前开窗通风,没有窗户的保密室可采用风扇等设备加强机械通风。领取试卷需在外住宿和餐饮的,要选择卫生条件达标的宾馆和饭店,采用分餐制用餐。试卷进入各考区保密室后,试卷安保人员每天仍须监测健康状况并作好记录。

四、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要做好《铁岭市高考考生疫情防控十项提醒》、《致广大高考考生及考生家长的一封信》的宣传,提高考生及家长的公共卫生知识水平、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告知考生和家长所采取的有关措施;对于考生出现的焦虑、焦躁情绪,各地应在考前进行心理疏解和辅导,缓解压力,消除顾虑。

2、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要在考务培训中增加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内容,考试工作人员应掌握防疫基本技能和考点内处置流程。

3、考前,考点要组织考试工作人员、考生进行包括入场体温检测、突发异常情况处置在内的全过程模拟演练。调试设备,熟悉检测操作;为满足疫情防控要求,可将考生进入考点时间适当提前,设定合理的进入考点、进入考场开始时间,控制入场、离场进度。__月__日前各考点要组织一次有考生参加的入点测温实战演练。__月__日下午各考点主考组织一次疫情防控和突发状况演练。

4、提醒考生赴考点出行时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如考生乘坐私家车、步行、骑自行车赴考点途中,可不必佩戴口罩。如考生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考点,提前预约车辆,乘坐时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如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点,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如考生乘坐班车赴考点,宜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开窗通风、分散就座,途中避免在车上饮食和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下车后做好手卫生。进入考点时与他人间隔要保持1米以上,不扎堆、不聚集。考生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

五、以上内容视疫情发展情况,适时研判并调整。中考、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参照此方案执行。

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篇10

为落实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我校考点高考期间广大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省、市以及县卫健委《关于印发20____年高考和中考期间新冠疫情防控及医疗卫生应急保障方案的通知》、《____县疾控中心20____年中高考期间新冠防控工作指导方案》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确保我校考点发生的疫情相关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快速有效处置,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20____高考期间防疫安全。

二、组织保障

(一)领导小组。为保障我校20____年高考期间疫情防控的安全,使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能够有序开展,成立____一中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及考试过程中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______

副组长:______、______、______

成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考点疫情防控指导员(副主考):__

为派驻考点疫情防控指导员(副主考),负责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指导工作,分别为:__、__

______:负责南校区考点

______:负责北校区考点

三、重点工作

(一)考前培训、演练

1、考前,由派驻考点疫情防控指导员(副主考)对考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让相关人员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确保在高考期间有突发事件时,各项处置工作及时、规范。

2、组织考试工作人员、考生进行包括入场体温检测、突发异常情况处置在内的全过程演练。为满足疫情防控要求,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设定合理的进入考点和考场的开始时间,控制入场、离场进度;熟练掌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法和程序。

(二)考前预防性消毒

考前,指定专人对考点、考试场所、通道、相关区域、桌椅等进行清洁消毒,明确张贴完成标识。要进行至少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扫除和至少一次预防性消毒,消毒后要进行通风;考生、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场前应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或者洗手。每天考试结束后,要对考场做一次预防性消毒。

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如出现新冠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由专业人员及时做好考场的终末消毒。其他情况,隔离考场可按如下方式进行消毒:加强对门把手、桌椅等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每科考试后,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或用有效的消毒湿巾擦拭。

(三)考前准备

1、设置体温检测点。学校在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点的入口处设体温检测点(南校设在二道门、北校设在淮西楼大厅),对所有进入考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同时,设置遮阳蓬和体温异常者复检室等,供待检人员做受检准备以及检测不合格人员短时休息调整使用。

2、设置备用隔离考场。考点规范设置备用隔离考场,北校考点设3个备用隔离考场,南校考点设4个备用隔离考场,备用隔离考场布置按照标准化考场的要求执行。备用隔离考场设置专用防疫特殊通道,配备速干手消毒剂、个人防护用品等。备用隔离考场配备具备防疫条件的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并在外围设置警戒线。

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备用隔离考场原则上须一人一间。当备用隔离考场不够用时,在不影响考生正常考试的情况下,经综合研判风险后,可采取最前排、最后排或四角排位的方式多人共用一间(最多不超过4人)。

3、准备防疫用品。按照县疾控中心疫情防控方案要求配备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水银体温计、手持式体温检测仪等。按每人每半天1支的标准为考试工作人员配备口罩,并为考生准备__。

4、定数量的备用口罩(原则上考生口罩自备)。配备数量充足的含氯消毒剂、季铵盐类消毒剂或其他有效的消毒剂。考点入口处和每个楼层配备满足考场所需的洗手液和速干手消毒剂,提醒考生和工作人员在考前和考后使用。

5、备用隔离考场除上述物品外,还准备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等若干。

6、考场内设置要求。考场内的考生座位横向间距80厘米以上,纵向间距根据考场实际面积尽量增大,减少人员密度,考场保持通风和空气畅通。听力考试期间,各考场短暂关闭门窗,听力考试结束后,立即打开门窗通风换气。对全部考场区域实行封闭式管理,考试期间,非考生和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四)指导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按要求进入考点、考场

1、必须接受体温测量。考点设有体温测量通道,所有进入考点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体温测量。接受体温测量时须有序进行,严格控制人员行进速度和间距。

所有考生、考试工作人员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进行二次复测。仍不合格的,采用水银体温计进一步测量,还是异常的,经考点相关人员进行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由疫情防控专职副主考、疫情研判组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和组织考试工作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考生由疫情防控组专业人员带领,从疫情防控专用通道直入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处理结果及时上报。

2、指导做好个人防护。因我县处于低风险地区,故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行身份识别时短暂摘除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口罩;考点入口负责体温测量的工作人员和操作违禁品检查的监考教师要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普通考场监考员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隔离考场的监考员及工作人员需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必要时穿戴防护服。所有考生、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必须随时做好手卫生。

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篇11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灾后重建、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全省中小学(含市县属中职学校、幼儿园,下同)秋季如期开学,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省级统筹、地市组织、县级实施、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的原则,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指导各校秋季开学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坚持灾后重建、疫情防控、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宣传教育等工作相结合,一地一策、一校一案,一院一校、一院多校,分区域、分学校、分学段制定差异化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确保全省中小学学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

二、重点任务

(一)科学研判开学时间

按照教育部要求,中高风险地区学校暂缓开学、学生暂缓返校。各地要科学研判疫情形势,坚持把全省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学校疫情防控条件达不到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不能返校;学校各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没有落实“一院一校、一院多校”协作机制的,不能返校;有效应急预案和演练落实不到位的,不能返校。要确保医院和学校联防联控,每所拟开学的学校,都要由一所属地医院进驻,指导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应急处置。按照“市定省批”的原则,各地开学时间经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后报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审批,经审批后方可开学。尚未进行新生入学注册的地市,要抓紧利用网络平台进行新生入学注册,确保秋季正常开学。

针对受灾学校,各地要加快改造和修缮,及时维修补充课桌凳等教育教学设施设备。要联合当地住建、卫生、安全等部门,对受灾学校进行评估,确定校园无安全隐患的,方可正常开学。受灾严重,经评估达不到开学条件的学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提前谋划、优先安排、优先投入、优先落实,“一校一策”制定专门工作方案,通过合并安置、就近分流、临时周转等方式,确保受灾学校学生与其他学校学生同步开学,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学生入学安置方案经当地政府批准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二)做好入学入校各项准备工作

1、科学制定开学方案。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认真履行疫情防控和秋季开学的主体责任,对照国家最新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和我省有关要求,“一地一策”“一校一案”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开学返校工作方案,经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并报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同意后实施。对不能正常开学的地市,要提前做好网上教学方案,确保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实现“停课不停学”。

2、全面整治校园环境。严格执行《河南省学校传染病防控消毒指南》,开学前对校园环境开展一次全面整治,对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开展清洁消杀,对学校疫情防控、校园安全和开学准备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

3、错时错峰安排返校。开学前,全面掌握前14天师生行踪和健康状况,在安全可控的情况下,按照“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的要求,合理确定师生返校批次和时间间隔。中高风险地区师生暂缓返校。原则上,高三、初三的学生先返校开学,幼儿园最后开学。

4、精心组织开学前“线上家长会”。在明确开学时间后,各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指导各校和班主任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面向班级学生和家长召开一次“线上家长会”,将本地疫情防控形势、防疫知识、本校防控措施、教学计划安排等向学生和家长进行宣讲,增强其对入学后学校疫情防控的信心,引导其了解并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和措施。

5、认真上好入学后“开学第一课”。各地各校根据自身实际,充分利用省教育厅统一提供的“开学第一课”视频资料及其他相关教学资源,针对不同学段学生特点,用开学一天时间上好“开学第一课”。要聚焦“抢险救灾”和“疫情防控”主题,深入挖掘抢险救灾和疫情防控中的典型事迹、人物,凸显“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核心理念,“众志成城,不怕艰险”的拼搏精神,“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民族情怀。

6、高度重视师生心理疏导。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灾情和疫情对师生心理健康的影响,返校开学后第一时间开设心理专题讲座,指导各年级、班级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要构建起“家长、班级、年级、学校”四级联动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模式,通过班会活动、课堂观察、谈话、问卷等渠道全面了解学生身心状况,准确把握学生心理需求。以班级为单位开展重大危机事件下心理调节活动主题班会,对因灾因疫导致不良心理状况的学生开展个别心理辅导,对面临升学压力的初三、高三学生及家长开展心理辅导,对贫困、留守、残疾、单亲等困境学生给予重点关爱,最大限度降低疫情灾情对中小学生心理健康造成的冲击。

(三)提前做好网上教学筹备工作

1、提前开展教师网上教学培训。各地要于8月25日前,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对拟参与网上授课和在线辅导的教师进行一次系统培训,指导教师进一步掌握网络教学的技术要求和基本规律,熟练利用教学平台和公共交流工具,科学开展教学组织、直播授课和在线辅导。要求同一学校尽可能选用统一的直播教学和在线交流工具,减少家长和学生需安装多个APP、上不同课反复切换APP的烦恼。

2、多种模式开展网上教学。一是搭建在线直播课堂。依托各地遴选的直播平台,组织本地学校开设直播课堂,进行线上授课。二是开展在线点播教学。组织学生根据教学进度和本人需求,综合利用“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省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市县两级教育服务平台优质资源在线自主学习。同时,针对高中阶段新老教材交替问题,委托省内名校录制高中同步课程,提供给相关地市使用,并在省基础教育资源平台提供访问端口。三是组织线上辅导答疑。各地各校组织在线学习的同时,可利用微信群、QQ群、钉钉、腾讯会议等免费在线交流方式,组织教师进行在线答疑辅导,跟踪学习成效。四是要建立线上班会、线上家长会的工作机制,加强家校互动,引导家长做好学生管理和辅导,科学、适度安排学生学习、生活和锻炼,保障学生身心健康。

3、家校协同育人,营造良好学习交流环境。学校要积极主动与学生家长沟通,给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班主任要和家长保持密切的沟通联系,动员家长主动配合学校和卫健疾控部门开展的各项调查摸底工作,配合老师帮助学生在家做好学习安排。教师要以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钻研探索“互联网+”教学方法和远程教学管理方法,创新教学方式,提高教学效果。家长要关注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及时向学生传达党和政府防控疫情的有力举措和周密方案,增强自我防病意识和疫情防控信心,做到科学防控疫情。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属地责任。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和省教育厅学校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专班领导下,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健全完善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督促指导学校全面落实学生秋季开学的各项防控措施和准备工作,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

(二)确保“课前到书、人手一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与新华书店科学统筹安排,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坚持“一校一案”,优化细化教科书配送、发放工作措施和流程,严密做好各环节的消毒和防护工作,落实“一人一袋”,安全有序做好秋季中小学教科书供应保障工作,保证中小学教科书到校率、到生率均实现100%,完成“课前到书、人手一册”任务。

(三)校内校外统筹做好“五项管理”和“双减”工作。各地各校要加强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促进学生能够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实现自我的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学校要做好作业统筹管理,合理确定各学科作业比例结构,严控书面作业总量。指导家长和学生制订学生作息时间表,确保学生睡眠时间。引导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加强课外读物管理,确保符合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原则,大力培养学生良好阅读习惯。要合理安排学生校内、校外体育活动时间及课间活动时间,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加快推动我省“双减”工作落地落实,各地各校要制订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完善经费保障机制,确保今年秋季开学后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并努力实现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

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篇1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20__年高考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铁岭市20__年普通高考安全有序组织,依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市招考委、市教育局、市卫健委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关于坚持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市招考委的工作要求,统筹处理好普通高考与疫情防控关系,把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确保实现健康高考工作目标。

二、工作目标

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下,进一步明确市、县(市)区教育局、卫健委、招生考试机构、疾控中心和医院职责,明确部门人员分工,落实疫情防控任务,准确把握普通高考面临的疫情防控形势,加强部门协作,落实部门责任,制定组考防疫工作方案和预案,完善工作流程,搞好疫情防控演练,强化应急处置,确保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有效,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1、市、县(市)区成立疫情防控专家指导组。负责考区、考点的疫情防控指导工作,对考点疫情防控组无法认定的特殊考生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并提出明确的指导意见。只有一个考点的考区,专家组成员直接负责考点的疫情防控工作。市、县(市)区卫健委统筹安排各考区考点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应对和处置考试期间各考点出现的疾病和疫情突发状况,如遇考生需在救治定点医院考试,卫健和招生考试部门共同组织并设立临时考场,考试全程要录像。

2、将我市学校“1+4”疫情防控包保办法落实到高考疫情防控中。由卫健委人员担任疫情防控副主考,疾控人员和医生为考点疫情防控组成员,对发热考生的情况进行研判。另外两名市场监管部门人员负责考点监食工作。疫情防控组协助考点主考负责考点疫情防控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

3、对考生的防疫要求。

本地在校应届毕业生要求。本地在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负责从考前第14天开始(6月23日至7月6日),每日测量体温、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教育局和招生考试机构,并报市招生考试机构。

考前第14天和考前第3天,由市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市卫健委对所有考生进行健康状态数据筛查。

除本地在校应届毕业生外的其他考生要求。从考前14天开始(6月23日至7月6日)由报名点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考生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上报工作。

建议在外省的考生提前14天返回铁岭,按要求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记录,并每日上报报名点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从境外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考生,须提供属地14天集中隔离医学证明和核酸检测报告。所有考生要提早做好考试准备和疫情防控准备,以免耽误考试。

对考前考生为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的;考生为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不能排除感染可能并发热的;通过筛查发现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市专家组逐一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是否需要启用备用隔离考场并启用备用试卷,是否可以在隔离或救治场所参加考试。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由市招生考试机构向省招考办请示,为考生申请启用备用隔离考场并启用备用试卷或在隔离、救治场所参加考试。

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由考点主考和疫情防控组进行具体研判,确定其是否在本考场继续参加考试,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要逐级上报,由市招考办报请省招考办批准,方可启用备用试卷。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经省招考办批准予以补齐。当科目考试结束时,由负责研判的专业人员当场分别向考生本人及所在考场所有考生进行解释和说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

4、对考试工作人员的防疫要求。

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组织、安排考试工作人员所在单位从考前14天(6月23日至7月6日)对所有抽调考试工作人员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报告本地招生考试机构存档备查。出现身体异常的考试工作人员要及时诊疗,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与考试工作。

除必备的考试工作人员外,各县(市)区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要预留一定数量的备用工作人员,以备临时代替因“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不能参加考试工作”的工作人员。同时做好备用考试工作人员的考前14天体温监测和记录工作。

根据疫情动态情况,各县(市)区招考委要按照“非低风险地区每考场20名考生”的标准预留监考人员,并做好预留监考人员的考前14天体温监测和记录。考试期间预留监考人员能够随时可以上岗执行监考任务。

5、对考点的防疫要求。

各考点要按照“每10个普通考场设1个备用隔离考场”的标准进行考场布置,每个考点至少需要配备3个备用隔离考场。

各考点设立疫情防控组,负责考生和执考人员的体温监测,并对体温异常考生进行复测、研判和处置;负责考点防疫工作的指导监督

各考点要设置体温检测点。体温检测由考点学校人员负责,体温检测点要设在宽敞的入口处或考点与楼门间指定区域。原则上我市各考点采用大通量非接触式体温检测设备(例红外线体温检测仪或检测门)检测的办法,并准备足够数量的手持式体温检测仪做补充。检测点要设立多条体温检测通道,对所有进入考点人员(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同时,设置通风良好的临时隔离室,没有隔离室必须设置凉棚,供待检人员做受检准备以及检测不合格人员短时休息调整使用。各考点负责体温检测的老师要提前上岗,对进入考点的考生进入体温测量,务必保证在考生入考场铃响前,已到考点的考生全部体温检测结束,不影响考生正常入场时间。

各考点要设立卫生防疫室并准备充足的防疫用品。包括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水银体温计、手持式体温检测仪等。各考点要按每人每半天1支的标准为考试工作人员配备口罩,并为考生准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口罩。要按照考场数准备充足的消毒剂。备用隔离考场除上述物品外,还需准备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等。

各考点备用隔离考场要按照标准化考场的要求设置。要选择通风良好、相对独立的教室,并设置专用防疫通道,配备速干手消毒剂、个人防护用品等,桌椅表面光滑易于清洁。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备用隔离考场原则上须一人一间。当备用隔离考场不够用时,在不影响考生正常考试的情况下,经综合研判风险后,可采取最前排、最后排或四角排位的方式多人共用一间(最多不超过4人)。

考点入口负责体温测量的工作人员要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普通考场监考员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隔离考场的监考员及工作人员需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必要时可穿戴防护服。

考试场所要及时通风和消杀。考前,考点要在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中心指导下,指定专人对考点、考试场所、通道、区域、桌椅等进行清洁消毒,明确张贴完成标识。同时要进行至少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扫除和至少一次预防性消毒,消毒后要进行通风。每天考试结束后,要对考场做一次预防性消毒。

6、运送、保管、整理、分发试卷疫情防控要求。

要完善试卷运送、保管、整理、分发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提前14天对所有参与人员进行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身体异常的要及时诊疗,参与相关工作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加。对试卷运送车辆、试卷保管场所进行彻底消毒,试卷保密室存放试卷前开窗通风,没有窗户的保密室可采用风扇等设备加强机械通风。领取试卷需在外住宿和餐饮的,要选择卫生条件达标的宾馆和饭店,采用分餐制用餐。试卷进入各考区保密室后,试卷安保人员每天仍须监测健康状况并作好记录。

四、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要做好《铁岭市高考考生疫情防控十项提醒》、《致广大高考考生及考生家长的一封信》的宣传,提高考生及家长的公共卫生知识水平、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告知考生和家长所采取的有关措施;对于考生出现的焦虑、焦躁情绪,各地应在考前进行心理疏解和辅导,缓解压力,消除顾虑。

2、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要在考务培训中增加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内容,考试工作人员应掌握防疫基本技能和考点内处置流程。

3、考前,考点要组织考试工作人员、考生进行包括入场体温检测、突发异常情况处置在内的全过程模拟演练。调试设备,熟悉检测操作;为满足疫情防控要求,可将考生进入考点时间适当提前,设定合理的进入考点、进入考场开始时间,控制入场、离场进度。__月__日前各考点要组织一次有考生参加的入点测温实战演练。__月__日下午各考点主考组织一次疫情防控和突发状况演练。

4、提醒考生赴考点出行时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如考生乘坐私家车、步行、骑自行车赴考点途中,可不必佩戴口罩。如考生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考点,提前预约车辆,乘坐时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如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点,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如考生乘坐班车赴考点,宜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开窗通风、分散就座,途中避免在车上饮食和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下车后做好手卫生。进入考点时与他人间隔要保持1米以上,不扎堆、不聚集。考生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

五、以上内容视疫情发展情况,适时研判并调整。中考、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参照此方案执行。

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篇13

为落实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我校考点高考期间广大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省、市以及县卫健委《关于印发20____年高考和中考期间新冠疫情防控及医疗卫生应急保障方案的通知》、《____县疾控中心20____年中高考期间新冠防控工作指导方案》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确保我校考点发生的疫情相关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快速有效处置,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20____高考期间防疫安全。

二、组织保障

(一)领导小组。为保障我校20____年高考期间疫情防控的安全,使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能够有序开展,成立____一中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及考试过程中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______

副组长:______、______、______

成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考点疫情防控指导员(副主考):__

为派驻考点疫情防控指导员(副主考),负责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指导工作,分别为:__、__

______:负责南校区考点

______:负责北校区考点

三、重点工作

(一)考前培训、演练

1、考前,由派驻考点疫情防控指导员(副主考)对考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让相关人员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确保在高考期间有突发事件时,各项处置工作及时、规范。

2、组织考试工作人员、考生进行包括入场体温检测、突发异常情况处置在内的全过程演练。为满足疫情防控要求,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设定合理的进入考点和考场的开始时间,控制入场、离场进度;熟练掌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法和程序。

(二)考前预防性消毒

考前,指定专人对考点、考试场所、通道、相关区域、桌椅等进行清洁消毒,明确张贴完成标识。要进行至少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扫除和至少一次预防性消毒,消毒后要进行通风;考生、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场前应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或者洗手。每天考试结束后,要对考场做一次预防性消毒。

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如出现新冠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由专业人员及时做好考场的终末消毒。其他情况,隔离考场可按如下方式进行消毒:加强对门把手、桌椅等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每科考试后,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或用有效的消毒湿巾擦拭。

(三)考前准备

1、设置体温检测点。学校在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点的入口处设体温检测点(南校设在二道门、北校设在淮西楼大厅),对所有进入考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同时,设置遮阳蓬和体温异常者复检室等,供待检人员做受检准备以及检测不合格人员短时休息调整使用。

2、设置备用隔离考场。考点规范设置备用隔离考场,北校考点设3个备用隔离考场,南校考点设4个备用隔离考场,备用隔离考场布置按照标准化考场的要求执行。备用隔离考场设置专用防疫特殊通道,配备速干手消毒剂、个人防护用品等。备用隔离考场配备具备防疫条件的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并在外围设置警戒线。

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备用隔离考场原则上须一人一间。当备用隔离考场不够用时,在不影响考生正常考试的情况下,经综合研判风险后,可采取最前排、最后排或四角排位的方式多人共用一间(最多不超过4人)。

3、准备防疫用品。按照县疾控中心疫情防控方案要求配备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水银体温计、手持式体温检测仪等。按每人每半天1支的标准为考试工作人员配备口罩,并为考生准备__。

4、定数量的备用口罩(原则上考生口罩自备)。配备数量充足的含氯消毒剂、季铵盐类消毒剂或其他有效的消毒剂。考点入口处和每个楼层配备满足考场所需的洗手液和速干手消毒剂,提醒考生和工作人员在考前和考后使用。

5、备用隔离考场除上述物品外,还准备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等若干。

6、考场内设置要求。考场内的考生座位横向间距80厘米以上,纵向间距根据考场实际面积尽量增大,减少人员密度,考场保持通风和空气畅通。听力考试期间,各考场短暂关闭门窗,听力考试结束后,立即打开门窗通风换气。对全部考场区域实行封闭式管理,考试期间,非考生和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四)指导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按要求进入考点、考场

1、必须接受体温测量。考点设有体温测量通道,所有进入考点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体温测量。接受体温测量时须有序进行,严格控制人员行进速度和间距。

所有考生、考试工作人员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进行二次复测。仍不合格的,采用水银体温计进一步测量,还是异常的,经考点相关人员进行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由疫情防控专职副主考、疫情研判组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和组织考试工作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考生由疫情防控组专业人员带领,从疫情防控专用通道直入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处理结果及时上报。

2、指导做好个人防护。因我县处于低风险地区,故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行身份识别时短暂摘除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口罩;考点入口负责体温测量的工作人员和操作违禁品检查的监考教师要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普通考场监考员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隔离考场的监考员及工作人员需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必要时穿戴防护服。所有考生、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必须随时做好手卫生。

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篇14

1适用范围

1.1本预案适用于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应对和处置。

1.2本预案与《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相互补充。本预案归口管理部门为综合部。

2风险分析与事件分级

2.1风险分析

本节所述内容参考了人民日报和卫生委等官网上发布的信息。

2.1.1本预案所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指: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28日凌晨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具有以下病原学证据之一者: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实时荧光RT-PCR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病毒基因测序,与已知新型冠状病毒高度同源。

2.1.2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显示,新型肺炎以发热、乏力、干咳为主要表现。鼻塞、流涕等上呼吸道症状少见。具体如下:

(1)一般症状:发热、乏力、干咳、逐渐出现呼吸困难,部分谢性酸中毒、出凝血功能障碍。

(2)多数患者为中轻症,预后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甚至死亡。

2.1.3普通感冒和新型肺炎的区别

根据国家防疫站专家李兰娟的电视采访资料,目前二者早期的症状是非常相似的,有的发烧、有的干咳,有的呼吸道症状,发烧以后乏力,甚至有的还有点消化道的症状。医学鉴别需要咽拭子取个样,做病毒检测然后区分甲流、乙流还是新型冠状病毒。

2.1.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临床表现包括:

突然起病,畏寒高热,体温可达39°C~40C,多伴头痛、全身肌肉关节酸痛、极度乏力、食欲减退等全身症状,常有咽喉痛、干咳、鼻塞、流涕、胸骨后不适等。

2.1.5传播途径

传播方式:口腔飞沫传播、接触传播(包括手污染导致的自我接种)结膜传染以及空气传播。

飞沫可以通过一定的距离(一般是1米)进入易感的粘膜表面。由于飞沫颗粒较大(大于5um),不会长时间悬浮在空气中。

日常面对面说话、咳嗽、打喷嚏都可能造成飞沫传播。如果周围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患者,记得戴口罩并尽量保持1米的距离。口单使用后应当正确丢弃,与患者接触后应该用肥皂和流动水等彻底清,患者起病症状轻微,可无发热。

(2)严重者: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出凝血功能障碍。

(3)多数患者为中轻症,预后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甚至死亡。

2.1.6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潜伏期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潜伏期平均在7天左右,短的在2~3天,长的10~12天。将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期定为14天,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居家医学观察。

通过以上分析,该传染病隐蔽期长,发病症状和普通感冒有共同处,不易鉴别,症状变化因人而异,需要14天的观察和医学检测,综合判定风险较大。

2.2事件分级

(1)特别重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

印尼爆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波及分部区域,分部内有2名及以上人员被诊断患病,与其接触人员被隔离,造成大面积停工,员工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2)重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

分部所在地区及周边未爆发疫情,分部内出现一例确诊病例,或者雅万高铁项目部范围内出现一例确诊患者,分部人员有与其接触史;

(3)较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

印尼发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疫情控制尚可,分部出现1人或以上疑似病例、或出现接触其他疑似病例人员;

(4)一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

印尼发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疫情控制尚可,分部现场生产、生活未受到影响;

3组织机构及职责

分部应急组织机构由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办公室、现场应急指挥部组成。

3.1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工作职责:

(1)审定分部的应急预案;

(2)全面指导分部的应急救援工作;

(3)落实政府及上级单位有关应急工作的重要指令;

(4)负责组建应急指挥部或指定人员到现场指挥应急抢险工作,对应急抢险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5)审定对外发布和上报的事件信息;

(6)负责审定下达和解除预警信息,负责下达应急响应程序的启动和终止指令;

(7)应急响应结束后,安排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事故调查、评估和总结。

3.2应急办公室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分部安质部全体人员、分部综合部全体人员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应急管理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一系列文件指示精神和本单位应急领导小组的会议决议、有关要求等;

(2)负责24小时应急值守,接收各类突发事件的报告,跟踪事件的处置状况,收集相关信息并做好上报工作;

(3)负责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组织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审核、发布和管理备案等工作;负责制定、报批和组织实施应急演练、培训计划;

(4)负责应急资金计划的制定和应急项目的审批;

(5)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库的建设,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库管理制度的编制、落实,制订应急物资和装备配备计划,负责应急物资的定期检查等;

(6)负责应急队伍建设,制定并实施应急队伍的培训与演练计划等;

(7)组织应急演练、应急培训、应急物资和抢险救援队伍等,并对施工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管理。

3.3现场应急救援队伍

现场应急救援队伍是由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应急救援工作组,分工协作有序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工作组可根据实际进行增减调整,主要包括现场抢险组(救援、疏散、警戒等)、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

(1)现场抢险组

组长:---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实施现场救援方案确定的各项救援措施以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事故损失;负责现场感染人群的救护,设置隔离区域;负责。协助外部救援和医疗队伍开展工作。

(2)善后处理组

组长:---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患者的后续医疗救治;负责核实患病人员情况及其亲属的接待、安抚、住宿及日常生活工作;负责赔偿的洽谈以及死亡人员的善后工作;负责保险索赔事宜;负责恢复现场办公、生活等基本功能。

(3)事故调查组

组长:---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保护事故现场,搜集事故资料;负责事故调查,确定事故损失、性质、原因、主要责任人,提出预防措施和处理意见等。

4监测与预警

4.1风险监测

4.1.1工作职责

应急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风险监测工作。负责与当地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获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信息,当收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警信息时应及时向上一级单位应急办公室报告。特殊情况可越级上报。发现传染病疑似病例后,疑似病例所在部门立即向应急救援日常管理办公室人员汇报,应急办公室根据疑似病例、是否有发热病人或疫情接触情况综合分析判断,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发布预警通报,通知各部门作好应急准备。

各部门每天定时向应急办公室汇报本部门疫情情况(是否有发热病人或疫情接触情况),如出现疑似病人由应急办公室联系医院进行甄别和处置。

4.1.2监测方法

4.1.2.1判定疑似病人主要通过询问其是否有以下几项接触史。

1)可疑暴露者是指暴露于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阳性的野生动物、物品和环境,而且暴露的时候未采取有效防护(如戴口罩)。

2)密切接触者是指与可疑感染者或确诊感染者有过如下接触情形之一:

3)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

4)诊疗、护理、探视病例时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

5)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陪护人员;

6)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

7)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符合条件的人员。

8)对于密切接触者,需要在家进行医学观察。不要上班不要随便外出,做好自我身体状况观察,定期接受社区医生随访。

4.1.2.2注意通过以下几项区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和普通疾病:

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发热、乏力、干咳等为主要表现,并会出现肺炎。但早期肺炎可能不发热,仅有畏寒和呼吸道感染症状,但CT会显示有肺炎现象。

2)流感以高热、咳嗽、咽痛及肌肉疼痛等为主要表现,有时也可引起肺炎,但不常见。

3)普通感冒以鼻塞、流鼻涕为主要表现,多数患者症状较轻,一般不引起肺炎症状。

4.1.2.3观察以下这些体征和症状:

1)发烧。每天两次测量的体温。

2)咳嗽。

3)呼吸短促或呼吸困难。

4)其他需要注意的早期症状包括畏寒、身体疼痛、咽喉痛、头痛、腹泻、恶心/呕吐和流鼻涕。

5)如果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及时向部门、单位负责人报告,负责人报告应急办公室后,统一联系医生,到指定医疗部门进行排查、诊治。如果发热超过38.5C,同时有以下三种情况之一:

1)伴有呼吸困难、明显的胸闷气喘;

2)接触过新型肺炎或可疑新型肺炎的病人;

3)本身就有高血压、心脏病等心脑肝肺肾等基础疾病的病人。建议及时到医院就诊,必要时在医院隔离处理。

4.2预警信息发布

应急办公室接到疑似病人的预警信息后,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结合医院诊断结果,研判可能造成的后果,综合判断情况的紧急程度,确定预警级别。由应急办公室采用电话、QQ平台、微信平台、whatAPP平台、短信等方式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可能发生事件时间、地点、可能影响的范围以及应采取的措施等。

4.3预警行动

各应急救援工作组接到预警信息后进入待命状态,做好应急响应准备。

4.4预警调整和结束

应急办公室根据急性传染病事件的变化情况,报请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发布调整或解除预警信息通知。

5应急响应

5.1信息报告

5.1.1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后,事发单位负责人应立即向印尼代表处应急办公室报告,并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5.1.2当发生较大及以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时,应急办公室需按规定向电建国际总部应急办公室报告。各应急教援工作组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分工,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由属地政府统一协调指挥的急性传染病突发事件,应遵其安排。

5.1.3报告内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波及人群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报告单位、联系人及通讯方式。并尽可能提供以下信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性质、范围、严重程度、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病例发生和死亡的分布及可能发展趋势。

5.2应急处置措施

5.2.1较大及以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措施主要包括:

(1)发现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时,必须在24小时以内报告,并向当地卫生主管部门、疾病控制中心报告。

(2)对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在做好自身保护的前提下,应及时将其送往医疗急救中心(医疗部门)进行救治。发现人应尽可能避免与患者直接接触或近距离接触,并离开患者生活、工作的房间或办公室等场所。在现场附近把守,防止人员进出,等待应急组织其他人员的到来。

(3)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做好消毒处理,必要时请疾病控制中心进行专业消毒。对发生确诊或可疑病人的疫区、空间、交通工具、病人接触过的物品、呕吐物、排泄物,进行有效消毒;对不宜使用化学消杀药品消毒的物品,采取其它有效的消杀方法;对价值不大的污染物,采用在指定地点彻底焚烧,深度掩埋(2米以下),防止二次传播。

(4)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应隔离进行临床观察。

对需观察隔离的员工设置专门的隔离区,负责安排好被隔离人员的生活必需品的配给。食堂采买要避开病毒源,保证食品的安全性。

(5)对易感人群应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用药,群体防护措施。

需要进行隔离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应主动配合有关卫生部门采取医疗措施。

(6)照顾患者时应佩戴口单防护服等,口罩用后应统一回收处理,与患者接触后应用肥皂等彻底清洗双手;

(7)充分考虑发生传染病疫情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期问可能带来的人手紧缺问题,合理调配人力资源,保证正常生活、工作秩序。

(8)及时公布本次发生疾病的传播方式,传播规律,有效的预防方法,如何正确对待,使广大职工进一步了解相关疾病的预防知识。

以消除职工、群众的恐惧心理,稳定职工情绪,保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篇15

为确保我县20__年高考、中考和学考招生工作安全、平稳、顺利,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__〕__号)和省招委、省教育厅、省卫健委《关于做好教育考试招生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皖招委〔20__〕__号)文件精神,特制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1、高考、中考和学考属国家教育考试,关系广大考生切身利益,关系科学公平选拔人才,关系社会和谐稳定。今年高考、中考和学考是疫情防控常态下的大规模现场考试,必须按照党中央关于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不麻痹、不侥幸、不松懈,紧绷疫情防控之弦。

2、加强部门合作,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周密部署防控措施。

3、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和考务组织工作,坚决防止疫情在考场和校园发生,确保考生身体健康、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二、疫情防控组织领导及职责

1、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长:喻辉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统一指挥、协调、管理和研究、部署高考、中考和学考疫情防控工作;听取工作汇报,确定相关工作方案,部署应急处置工作;研究解决疫情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疫情处置工作小组及职责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分析、研究防控工作形势,提出高考、中考和学考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和建议;指导学校各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负责疫情处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考试各环节疫情防控管理

(一)准备工作

1、考点准备:

(1)考点增设一名副主考(由县卫健委安排)专职负责涉疫常规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完善考点内、考场内防疫工作流程和处置流程。

(2)考试区域实行封闭管理,设立入考点安检通道,在考点入口处设立多条测量体温点,进行身份查验、体温测量、分流引导。同时,设置凉棚和体温异常者复检室等,供待检人员做受检准备以及检测不合格人员短时休息调整使用。

(3)考场设置符合防疫要求。考试前一天,在防疫副主考指导下对考点、考试场所、通道、区域、桌椅等进行清洁消毒,明确张贴完成标识,落实通风换气等措施。

(4)考点要配备口罩、一次性手套、水银体温计、手持式体温检测仪等。各考点要按每人每半天1支的标准为考试工作人员配备口罩,并为考生准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口罩(原则上考生口罩自备)。要配备数量充足的速干手消毒剂、含氯消毒剂、季铵盐类消毒剂或其他有效的消毒剂。

设置医疗服务站、健康观察室,并配备专业医生、护士和卫生防疫人员,安排应急车辆,配齐必要的医疗用品、疫情防控和防护用品。

(5)考点应安排专人负责对所有参与考试的工作人员进行体温和“安康码”信息监测登记工作。

(6)每个考点设置3个备用隔离考场,布置按照标准化考场的要求执行。备用隔离考场应选择通风良好、相对独立的、桌椅表面光滑易于清洁、使用分体式空调的教室,并设置专用防疫特殊通道,配备速干手消毒剂、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等。同时配备具备防疫条件的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备用隔离考场应做明确标识,在外围设置警戒线。

2、考试工作人员准备:

(1)各单位考试前全面掌握全体工作人员健康状况及外出去向,进入考点时需要测量体温扫码,有异常体温者不得进入考点,并立即向考点主考报告。视情况予以医学干预,采取必要措施。

(2)做好相关培训:做好考务人员疫情防控、健康监测和考试安全培训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求认真学习相关防治知识,考试过程中,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3、报名点学校准备:

(1)根据本报名点所有考生的身体状况、活动轨迹等信息,精准掌握每个考生的健康情况。要按照关口前移的要求,提前2周做好考生安康码核验工作。

(2)教育学生按照防疫工作要求,考试前2周,不得离开报名地(东至),避免与外地来东至人员接触,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在外地的考生考前2周返回东至,并按疫情防控要求完成风险排查。

(3)组织考生签订20__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承担疫情防控社会责任。

(4)赴考时,要做好个人安全防范,最好采用步行、自行车、私家车等方式,乘坐公共交通时应注意个人防护,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做到勤洗手和佩戴口罩。考试时有序进出考点、考场,做好个人防护,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

(二)考试前

1、进入考点:

(1)在考点入口处设立测温点。因增加体温检测,考生入场时间较正常时间提前10-20分钟,考点要安排工作人员(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在入口处组织考生排队有序测温进入考点。为避免有的考生聚集,视考生流量适时增加测温通道。

(2)考生进入考点自觉接受体温测量,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须按照要求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2、进入考场:

(1)考生、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场前宜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或者洗手。

(2)入考点进行体温检测后的考生进入考场时,要佩戴口罩,有序接受监考员乙在视频监控下的指定位置接受考试违禁物品检查。通过检查后,方可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

(三)考试中

(1)考试期间,考生如佩戴口罩参加考试,在接受身份识别和验证时须摘除口罩。

(2)监考教师在对考生身份识别和验证期间需要佩戴口罩,其他考试期间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3)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巡视时注意和考生保持安全距离;如考试过程中,发现有学生身体出现异常情况时,按应急预案处理。

(4)隔离考场的监考员及工作人员需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必要时可穿戴防护服。

(四)考试后

(1)考生在每科考试结束不擅自离开座位,散场时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2)考试结束后,考点要适度控制人流量,实行错峰离场,避免人员聚集或踩踏事件的发生。

(3)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由专业人员及时做好考场的终末消毒。其他情况,隔离考场可按如下方式进行消毒:加强对门把手、桌椅等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每科考试后,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或用有效的消毒湿巾擦拭。

四、考试保障工作

1、考试每天须对考试场地、试卷分发回收室、洗手间等场所进行全面消毒。

2、接送试卷的车辆使用一次,消毒一次。乘车人员要进行体温检测和“安康码”核验。车辆行驶途中要开窗通风。

3、集中接送考生的车辆应按规定严格消毒并相对固定,乘车人员也应尽量相对固定,且人与人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4、接待考生集中食宿的宾馆、招待所必须符合卫生健康部门规定的卫生安全条件,且通风、卫生条件较好,并按要求及时进行全面消毒。

5、集中食宿的考生须实行错峰就餐,就餐时须保持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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